近體詩(唐詩)的格律與壓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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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網路

近體詩(唐詩)的格律與壓韻

近體詩或今體詩,就是我們常說的格律詩,包括律詩和絕句。近是相對的,我們跟著古人這麼叫罷了。據專家研究,近體詩發端於南北朝的齊樑時期,到唐初成熟。唐以前和唐以後不合近體格律的詩,一般被稱為古體。

古體每句字數不定,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雜言,五花八門,每首的句數也不定,少則兩句,多則幾十、幾百句。

古體每首可用一個韻,也可以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韻,允許換韻;可以在偶數句押韻,也可以奇數句偶數句都押韻;可用平聲韻,也可用仄聲韻。

可以說古體基本不講格律。

所以只談近體詩。

基本格式

基本格式還是必須遵守的。如同饅頭和水餃的區別,不遵守就不倫不類了。

近體只有五言、七言兩種。律詩規定為八句,絕句規定為四句,多於八句的為排律,也叫長律。

五言和七言格式沒有什麼區別,只是每句的字數不同。

近體詩的句子是以兩句為一個單位的,每兩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類推)稱為一聯。同一聯的上下句稱為對句,上聯的下句和下聯的上句稱為鄰句。

律詩共四聯八句。第一聯叫首聯,第二聯叫頷聯,第三聯叫頸聯,第四聯叫尾聯。頷聯和頸聯必須對仗,首聯和尾聯可對可不對。

排律的首聯可對可不對,中間各聯都必須對仗,最後一聯不對,以便結束。

絕句的兩聯可對可不對。

絕句可以認為是從律詩轉化而來的。 若兩聯都對仗,則是擷取律詩的頷聯和頸聯;若第一聯對仗第二聯不對仗,則是擷取律詩的頸聯和尾聯;若第一聯不對仗第二聯對仗,則是擷取律詩的首聯和頸聯,若第一聯和第二聯都不對仗,則是擷取律詩的首聯和尾聯。

用韻

近體每首隻能用一個韻,即使是長達數十句的排律也不能換韻。

近體詩只押平聲韻.

除了第一聯,其它各聯的上句不能押韻,必須以仄聲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韻,必須以平聲收尾

近體只在偶數句押韻。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以平聲收尾則押韻,以仄聲收尾則不押韻;五言多不押,七言多押。其餘的奇數句都不能押韻。

近體詩如果是首句押韻,可以借用鄰韻。因為首句本來可押可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這叫做借鄰韻發端。

古音和今音已大不相同。有一些在古代屬於不同韻的,現在已看不出差別。

古人認為屬於同一韻的,在今天讀來完全不押韻。

某些古代的平聲字,現在讀成了仄聲字。

所以我們學讀唐詩時,不要學偏,更不要故意也學該韻不壓韻,古今讀法不同而已。古、今音的有不同,讀古詩也要注意。這些不同,有時可以藉助方言加以區分。這些屬於訓詁學的範疇,有興趣者可以研究。

平仄

在用韻一章中已經講了每句尾字的平仄,那是基本規定,最好遵守。

近體詩的構成規則就是:對句相對,鄰句相粘。

對句相對,是指一聯中的上下兩句的平仄剛好相反。

第一聯上句如果不押韻,跟其它各聯並無差別,如果上、下兩句都要押韻,都要以平聲收尾,這第一聯就沒法完全相對,只能做到頭對尾不對。

為什麼要講平仄?無非是為了順口,讀起來不彆扭。要造成聲調上的抑揚頓挫,就要交替使用平聲和仄聲,才不單調。漢語基本上是以兩個音節為一個節奏單位的,重音落在後面的音節上。以兩個音節為單位讓平仄交錯,就構成了近體詩的基本句型,稱為律句。

我們寫詩的時候,很難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寫絕句時也許還辦得到,寫八句乃至更長的律詩則幾乎不可能。因此就有了這麼一句口訣,叫作“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就是說第一、三、五(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靈活處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後一字的平仄則必須嚴格遵守。這個口訣不完全準確,在一些情況下一、三、五必須論,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

除了韻腳,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這叫“孤平”,是近體詩的大忌,在唐詩中極少見到。象這樣不合律的句子,叫作拗句。有名家有意寫過不少拗體近體詩,這種探索另當別論。

所謂“孤平”,是專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韻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

在句尾連續出現了三個平聲,叫做“三平調”,這是古體詩專用的形式,做近體詩時必須儘量避免。

有專門論著規定了律詩的平仄格式,這裡不贅述。

平仄是易學難精的東西,對於古人來說有文字遊戲的成分。我們學習古詩沒有必要完全遵守。建議討厭平仄的朋友可以不研究這些東西,憑語感順口就可以了,同時注意每句尾字的平仄。注意不要因詞害意。

粘對

再來看看鄰句相粘。相粘的意思本來是相同,但是由於是用以仄聲結尾的奇數句來粘以平聲結尾的偶數句,就只能做到頭粘尾不粘。

為什麼鄰句必須相粘呢?原因很簡單,是為了變化句型,不單調。如果對句相對,鄰句也相對,不知相粘,從頭到尾,就只是兩種句型不斷地重複。

粘對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一般看其偶數字和最後一字即可。

如果對句不對,叫失對;如果鄰句不粘,叫失粘。失對和失粘對古人來說,都是近體詩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對要比失粘嚴重。粘的規則確定得比較晚,在初唐詩人的詩中還經常能夠見到失粘的。

對仗

對仗的第一個特點,是句法要相同。

對仗的第二個特點,是不能用相同的字相對。

實際上,除非是修辭的需要,在近體詩中一般避免出現相同的字。

對仗的第三個特點,是詞性要相對。

也就是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代詞、虛詞等和各自的詞性相對。如果要對得工整,還必須用詞義上屬於同一型別的詞來相對。比如天文、地理、數目、方位、顏色、時令、器物、人事、,生物等等,但不能是同義詞。古人專門編輯了這方面的書籍,有興趣的可以閱讀。

一聯之中,如果大部分字都對得很工整,其它字就可以對得馬虎一點。

一聯之中對仗的上下兩句,一般內容不同或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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