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證書補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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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總有小夥伴問“普通話考試的等級證書丟了怎麼辦,可以補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普通話證書補辦流程,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普通話證書補辦流程

上海市

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對原《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暫行規定》已進行修訂,制定了《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規定》,新規定於2019年1月1日起實行:

(一)凡兩年之內接受過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以下簡稱“市語測中心”)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但普通話等級證書已遺失的,可以申請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申請辦理者需先填寫《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可至市語測中心報名大廳(延安西路900號)領取或在“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網”網頁上下載。

(三)申請辦理者應認真填寫《申請表》。接受測試的具體時間(年、月、日)、地點、成績、證書編號,以及本人的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必須準確無誤,並在右上方規定的地方貼上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

(四)在高校、區參加免費測的考生填寫的《申請表》必須由所在測試站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在市語測中心報名參加社會測的考生填寫的《申請表》無需加蓋測試站公章。

(五)申請辦理者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市語測中心(延安西路900號)遞交《申請表》,並現場錄製本人測試日當日應試的朗讀篇目錄音。

(六)市語測中心在接到《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日之內給予辦理。

(七)申請辦理者接到市語測中心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通知後,帶好身份證(原件)取證。20天內不領證,市語測中心不予保管。若需等級證書,應重新申請。

北京市

一、補辦證書範圍凡在兩年之內接受過北京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及下屬各分中心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二、補辦證書流程

1、申請人登陸北京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普通話測試成績查詢系統”,確定本人考試等級、考試時間等資訊。

2、申請人須依據查詢資訊,在北京市市級(含)以上報紙刊登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遺失宣告”須包含申請人姓名、考試等級、考試時間等關鍵資訊)。

3、申請人本人持刊登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的報紙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北京市語言文字測試中心補辦證書。三、補辦證書時間每週二8:30-11:30,13:30-16:30,法定節假日不予辦理。四、補辦證書地點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首都師範大學北一區綜合樓5層503)。

天津市

為提升服務,方便廣大考生,語測中心(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50號3號樓3311室)將未按准考證規定時間領取證書、證書遺失補辦成績證明、諮詢電話時間進行調整。自2019年3月1日起執行。

1.未按准考證規定時間領取證書且未超過三個月

補領時間:每週一、週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證書遺失補辦成績證明

補辦時間:每週二、週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諮詢電話:83215219

諮詢時間: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上述時間調整僅限於語測中心,其他考點不做調整,望周知

廣東省

等級證書遺失,距發證時間三個月內,可向原報名測試站提出書面申請,測試站核實後填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向省培測辦申請補辦。省培測辦不受理個人等級證書補辦業務。

浙江省

各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高校普通話測試站及各位考生: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廳“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對距原發證兩年以內、因遺失或損毀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者,經本人申請,並提供相應身份證明材料,可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書》(見附件1),與原證書等效。現就補辦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兩面電子版;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尺寸42mm×30mm,畫素不低於600×400,大小不超過2M(不能使用大頭貼、風景照、手機翻拍照及頭部有配飾的照片等)。

二、辦理方式和時限說明

申請人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網址為:點選“個人辦事”按部門選擇“省教育廳”,辦事服務類選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按要求提交所需資料,辦結後自行下載列印即可。網上申請為25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網上申請後請耐心等待簡訊通知,請勿重複申請。三、其它說明《浙江省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規定,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試人檔案儲存期為2年。申請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書》距原發證時間超過2年以上的,我院在查到原始成績(以市級測試中心、高校測試站存檔為準)的前提下,為申請人辦理證明。一級甲等證書如有遺失,在距複審確認時間兩年內,由本人申請經我院向國家語委普通話與文字應用培訓測試中心申請補辦。

江蘇省

蘇州市考點補辦證書申請條件:因證書遺失等原因申請補辦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的考生,必須由本人攜有效身份證件到我辦申請補辦。

條件:

(1)原測試機構為“蘇州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或“蘇州市考點”(“蘇州市教育局考點”)

(2)測試未滿5年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張,一寸照片1張常年接受申請,受理單位:市語委辦地點:蘇州市公園路198號,市教育局315室受理時間: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45)聯絡電話:65225615

安徽省

如果您的證書不慎遺失,建議重新參加測試取得新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若急用可以申請開具“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目前可以現場申請,也支援線上申請。

1.現場申請:

下載附件申請表,填寫證書相關資訊,貼上身份證影印件、照片,簽字後前往省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廳視窗(合肥市馬鞍山路與太湖路交叉口)提交。

2.線上辦理:

同上,下載、填寫申請表,簽字、拍照。

登陸“安徽政務服務網”,依次點選“我要辦”-“個人辦事”-搜尋“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發”-“線上辦理”,按照網站要求註冊、上傳個人簽過字的申請表照片、身份證照片、個人證件照,提交。我們將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開具“等級證明”,支援直接快遞至您所提供的郵寄地址(到付)。政策諮詢:0551-62677300,62655300,辦理諮詢:0551-62999741。

山東省

一、補辦範圍

1.2011年1月1日以後,在我省各普通話培訓測試機構參加測試,並可以通過山東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查詢系統()線上查詢測試資訊的'人員,如遺失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以補辦。

2.2010年12月31日前參加測試的人員,不能開具證明和補辦證書。

二、補辦程式及所需材料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補辦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到原測試機構(成績查詢結果中顯示為“測試站點”)提交材料,等待測試機構統一補辦;

2.到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直接補辦。兩種方式均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2)列印的成績查詢結果(登入上述成績查詢系統,從成績查詢欄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到達成績查詢結果頁面,列印即可)。補證人員均須在各測試機構或省測試中心補辦現場填寫《山東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以備全省核證。

三、補辦時間

1.採取第1種補辦方式的人員,測試實施機構於每月25日至月底將成績查詢結果列印版及《登記表》原件統一寄至省測試中心進行補辦。材料經稽核無誤後,省測試中心自收到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將證書寄至測試機構,補證人員回測試機構領取。

2.採取第2種補辦方式的人員,凡具備補辦條件,並完成辦理程式,經稽核無誤,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於當天內為其補辦。辦理時間為每週一下午、週三全天及週五上午,上午辦理時間為9:00-11:30,下午辦理時間為1:30-4: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省測試中心補辦地點及聯絡方式地點:濟南市青年東路1號山東文教大廈南樓1058房間。

聯絡人:徐飛、張敏聯絡電話:0531-81758332、81758339

五、補充說明

1.證書可以由他人代為補辦,代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及上述要求中所有材料進行補辦。

2.各測試機構可以自行規定本機構證書集體補辦時間。

3.以上通知中所涉及的各個專案如有更改,將釋出於“山東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河北省

1.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人無需再到原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開具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證明。

2.申請人登入“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資訊資源網”查詢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相關資訊,根據資訊填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見附件1),《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可登陸“河北語言文字網”,從“下載”專區下載。

3.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於每週三(節假日除外)工作時間(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河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現場辦理(如需他人代辦,需持代辦人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4.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收取費用。

5.河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聯絡電話:0311-66005775。

6.2010年以前,參加傳統人工測試的考生,其個人測試資訊未進入“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資訊管理系統“,不能申請補辦,需重新報名參加測試。

河南省

為加強我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管理,現將證書補辦及修改流程予以公佈,請各測試站遵照執行。

一、人工測試證書丟失補辦及修改流程

(一)普通話證書補辦1.考生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2.考生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3.普通話證書補辦申請表。(見附件)

(二)普通話證書修改1.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2.錯誤證書原件;3.考生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4.普通話證書修改申請表。(見附件)請考生帶齊上述資料到河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補辦。地址:河南省廣播電視大學綜合樓1106房間(鄭州市黃河路124號,黃河路和姚寨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諮詢電話:0371-65909801、0371-65909805

二、機輔測試證書丟失補辦及修改流程

(一)普通話證書補辦

1.考生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普通話證書補辦申請表。(見附件)

(二)普通話證書修改

1.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2.錯誤證書原件;

3.普通話證書修改申請表。(見附件)機輔測試的考生請帶齊上述資料到報名考試的測試站登記備案,測試站核對資訊無誤後予以補辦;證書資訊有錯誤的,將錯誤資訊統一填寫至表格集中報至省測試中心,並告知考生5個工作日後即可前往報名考試的測試站列印新證書。

三、注意事項

(一)手寫普通話等級證書因系統無考試資訊,無法補辦或修改;

(二)編號為2001年至2004年的證書因系統原因需提供證書編號才予補辦,涉及到資訊有誤則無法修改;

(三)人工測試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准考證號即為證書編號;

(四)資訊錯誤的證書,應按上述要求先修改資訊,再予補辦;

(五)補辦及修改普通話等級證書,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六)根據國家規定,補辦及修改普通話證書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重慶市

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16號)第二十一條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全國通用。等級證書遺失,可向原發證單位申請補發。

補辦方式:

1、網上辦理,補辦人登入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註冊賬號搜尋普通話證書補辦,網上填報補辦資訊(受理時間僅限工作日);

2、現場辦理,每週一、三,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證到重慶市教委一樓辦事大廳登記補辦。

補證範圍:網上補辦證書僅限於能夠查詢到的重慶考點的證書。

現場領取證書時間:每週一的14點—17點,證書本人憑身份證領取。如果由代辦人領取證書,請代辦人攜帶:委託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書一份(委託書註明兩個人的身份證號及聯絡電話)。

補辦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北濱1路369號市教委辦公樓117室。

特別提醒:1、證書僅可補辦一次;2、證書資訊不能修改,有資訊錯誤的證書不可補辦。

重慶市通用國家語言文字培訓測試基地辦公室

雲南省

一、經過雲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得《等級證書》遺失未超過兩年的(以原發證日期為準),可申請補辦。

二、申請人需在市級以上主要報紙刊登《等級證書》遺失宣告。

三、申請人需提交補辦證書申請,並填寫《雲南省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以下簡稱《補證申請表》),可登陸“雲南語言文字網”下載。

四、申請人要認真填寫《補證申請表》,個人資訊要準確詳實,並在申請表的右上方貼上一張1寸本人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然後,按《補證申請表》的審批程式,到本人報名測試和領取證書的單位(測試站點)簽署意見並蓋章後方可辦理補辦手續。

五、申請人必須持《補證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以及登有《等級證書》遺失宣告的報紙,到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辦理補證手續。

六、補辦證地址:昆明市學府路2號雲南省教育廳辦公樓主樓309室;聯絡人:林老師、李老師,電話:0871—65148644。

貴州省

經省語委、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研究決定,自測試之日起兩年內的證書如遺失可補辦。補辦須提交《貴州日報》或《貴州都市報》等省級報紙上刊登的《遺失啟事》、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填寫《貴州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省中心根據這些材料進行歷史語音對比,核實無誤後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補證材料提交時間為週一或週三上班時間,考生攜帶“《遺失啟事》、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我中心辦公室領取補證申請表。辦結時間為自提交申請後七至十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貴州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培訓部(貴陽市雲巖區安雲路貴州省郵電學校培訓樓三樓)

湖南省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管理,經研究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我中心將對補辦證書的流程及補辦時間進行調整,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補辦證書及開具成績證明範圍

凡兩年之內在我省各測試站(點)參加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的,可以申請補辦。凡不在補辦證書時間範圍之內的,只能開具成績證明。

二、補辦證書和開具成績證明流程

(一)申請人登陸湖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普通話測試成績查詢系統”,確定本人考試等級、考試時間等資訊,填寫補辦申請表。

(二)申請人須依據查詢資訊,在市級(含)以上報紙刊登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遺失宣告”須包含申請人姓名、考試等級、考試時間等關鍵資訊)。

(三)申請人本人持刊登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的報紙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補辦申請表到湖南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補辦證書或開具成績證明。

三、補辦證書時間

每週二8:30-11:30,15:00-17:00,法定節假日不予辦理。四、補辦證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楊家山職院街199號 。

湖北省

各測試站:

根據《湖北省實施〈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細則》檔案規定,普通話等級證書遺失,可申請補發。現將補辦證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發證書物件

普通話等級證書遺失未超過兩年的考生(以原發證日期為準)。

二、補發證書程式

1、證書遺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原測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2、測試機構根據證書遺失者提供的資訊,查詢原測試成績,並對原測試成績進行復核。

3、測試機構出具對其成績認定的證明。

4、證書遺失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原測試機構對其測試成績的認定證明,到省測試中心補辦證書。補發證書加蓋“遺失補發”專用章。

三、補辦證書收費

補辦證書收取證書工本費5元。

四、補辦證書時間

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三週,其他時間一律不予辦理。

注:凡在華中師範大學參加測試的考生,按補發證書程式要求,在規定的補辦證書時間內,向省測試中心申請辦理。

注:認定證明是由測試站向測試中心出具的、對遺失證書者現有普通話水平進行認定的證明,必須有兩名測試員簽名及測試站公章。注:2019年上半年證書遺失補發時間為六月第三週即2019年6月10日-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可補發發證日期兩年內的證書。)請需要補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相關規定進行補辦。

陝西

一、補辦條件《陝西省實施<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辦法》第三十八條:“等級證書遺失,持證人可以向原測試機構申請補辦證書。在領證後兩年期限內,由持證人向原測試單位提出申請,持原測試單位出具的核實證明,到省測試中心辦理補證手續;超過兩年的,不予補辦。”注:“兩年期限”指從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上的“測試時間”算起。

二、補辦流程

1.申請補辦證書者,需到原測試站填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並由測試站稽核、蓋章;

2.由申請補證者本人或者測試站,向省測試中心遞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

3.省測試中心受理稽核後,在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完結。

4.申請補辦證書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件領證。3個月內未領取者,作無主證書處理,省測試中心不再承擔保管責任。

三、所需提交材料1.申請補證者本人身份證原件。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

四、補辦費用補辦《等級證書》繳納費用同普通話水平測試收費標準(費用40元)。

五、補/領證書地點地址:西安市未央區明光路3號陝西省語言文字水平培訓測試中心203室。聯絡人:丁老師、王老師 聯絡電話:029-62396032。

吉林省

如果您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慎遺失或損壞,且證書資訊在“吉林省普測成績和證書查詢系統”中能夠查詢到,可以向您參加測試時所在的測試站(中心)申請補辦證書。

一、證書補辦流程:

1.申請人在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表補證宣告。宣告格式如下:×××(姓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身份證號碼××××××××××××××××××,證書編號×××××××××××××,申請補辦。

2.申請人下載並填寫“吉林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詳見附件一)。

3.在吉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參加測試的考生,可將補證申請材料以電子版格式傳送至QQ郵箱:[email protected]。省中心將於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二、補證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表》電子版;

2、申請人身份證正面照片,jpg格式;

3、刊登補證宣告的報紙版面照片,jpg格式,要求高畫素高清晰度。

4、在其他測試站(中心)參加測試的考生,請提前與測試所在測試站(中心)聯絡,提交補證材料,辦理補證事宜。

5、補辦的證書加蓋“證書補發專用章”。申請人按約定領證時間,持刊登補證宣告的報紙原件到申辦補證的測試站(中心)領取證書。

遼寧省

各測試站,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管理,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相關規定,現就證書補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辦範圍

經遼寧省語言文字應用中心組織測試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得等級證書人員,其證書遺失未超過兩年的(以發證日期為準),可申請補辦。

二、補辦程式

1.申請人填寫《遼寧省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以下簡稱《補辦申請表》,見附件)基本資訊。《補辦申請表》可在“遼寧教育人才網”下載。

2.申請人持《補辦申請表》到本人報名測試和領取證書的單位(測試站點)核對身份和成績、簽署稽核意見,並在落款、身份證影印件上加蓋公章。

3.申請人持《補辦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到遼寧省語言文字應用中心辦理補證手續。

地址:瀋陽市皇姑區泰山路19號,遼寧省語言文字應用中心701室;聯絡電話:024-26901970;26901975。

江西省

一、辦證範圍

(一)2010年1月1日以後,在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或省內各設區市、高校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並可以通過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查詢系統線上查詢測試資訊的考生,如遺失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按下述要求向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提出補辦申請。

(二)根據教育部語用司《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管理辦法〉(試行)》規定:2011年1月1日起一律核發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因此,我省一律停止補辦舊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辦證程式

(一)申請人通過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查詢系統線上查詢,確定本人考試成績、證書編號等資訊。

(二)申請人依據查詢確定資訊,在市級(含市級)以上報紙刊登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

(三)申請人持刊登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宣告”報紙,到本人蔘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所在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填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附後),加蓋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印章。

(四)申請人持刊登有等級證書“遺失宣告”報紙、《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補辦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申請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

申請人如在高校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在校教職工須出具該校人事部門證明原件,在校學生或已經畢業學生須分別出具該校學生證或畢業證原件。

(五)申請人在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事宜後,回本人蔘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所在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加蓋鋼印。

三、辦證時間

(一)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工作統一由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負責辦理,辦理時間為每週三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凡具備補辦條件,並完成辦理程式要求的考生,經稽核無誤後,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於當天內為考生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四、辦證要求

(一)依據《江西省普通話培訓測試管理規定》,申請人如在設區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測試,所提供的身份證所在地應當為該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所屬設區市;申請人如在高校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參加測試,所提供的學生證、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應當為該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所屬高校。申請人所出具證件如不符合要求,一律視為違規測試,不予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申請人在申請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過程中,如有其他不清楚事項,可事先與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進行電話諮詢,確保所需證件準備完善、程式符合規定並順利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工作。

五、辦證地點證書補辦地址: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江西教育發展大廈1804辦公室。聯絡人:楊溢;聯絡電話:0791—86765291。

四川省

1.凡參加四川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以下簡稱“省普測中心”)包括各測試站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未超過兩年的(以測試時間為準),可申請補辦。

2.申請補證者須先填寫《四川省補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表》(以下簡稱“補證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補證者可到省普測中心(黌門街36號正成商翼312室)領取《補證申請表》或在“四川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網”網頁上下載《補證申請表》。

3.申請補證者應按要求認真填寫《補證申請表》,包括接受測試的具體時間(年、月、日)、地點、成績、證書編號,以及本人的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絡電話一定要核對準確,填寫無誤,並在右上方規定的地方貼上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

4.《補證申請表》須經原測試機構出具證明加蓋公章後向省普測中心遞交,如在省普測中心參加測試的,可將《補證申請表》交中心辦公室核查。

5.省普測中心在接到《補證申請表》後,於10個工作日之內給予辦理。

6.申請補證者接到省普測中心領取補辦證書通知後,按照通知時間憑本人身份證每週一領取證書(週二至週五不辦理此業務,遇節假日順延)。一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省普測中心將作無主證書處理,不再承擔保管責任。

7.此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實行。

普通話簡介

普通話(Standard Mandarin/Putonghua),是現代標準漢語的另一個稱呼,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通用語。漢語不等同於普通話,推廣普通話並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與人民使用傳承方言並不矛盾。

普通話作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已成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樑和外國人學習漢語的首選語言。截至2015年,中國70%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尚有約4億人只侷限於聽懂的單向交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體為全國普通話普及率平均達到80%以上。

現代普通話的主要來源是元朝時期以大都(北京)話為基礎所編制的《中原音韻》,前身是明清官話,到了雍正年間,清朝正式確立北京話為標準官話。現代普通話跟東南地區方言相比,保留的古音比較少,並且消失了“入聲”。

1909年清政府將北平語音命名為國語。民國時多次制定標準,1918年北洋政府公佈了第一套國家認可的國音注音字母,1920年爆發“京國之爭”,1932年頒佈《國音常用字彙》後,確定國語標準。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而不是以灤平語音為標準音。制定標準後於1955年向全國推廣。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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