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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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車公用的好處

一、私車公用可以省稅

個人將自己名下的車輛過戶給公司,在售價不超過原價的情況下,是免徵三稅的。這三稅就是指增值稅、附加稅以及個人所得稅,那在過戶車輛的當年度,到底能為公司節省多少稅呢?今天小編帶您一起算一筆賬。

假如您的車輛原價是50萬,您以這個等值的價格轉讓給公司了,自己是公司的員工,所以這個轉讓的款項暫時也不著急讓公司轉給自己,車輛每年的使用費用有20萬,那在當年度,可以為企業節省所得稅是(50萬+20萬)×25%=17.5萬,股東分紅稅還能剩下不少呢,(70萬-17.5萬)×20%=10.5萬,所以轉讓這個行為,在當年度您就可以為公司節省28萬。

二、轉讓不交任何稅費

我們在轉讓的時候是不交任何稅的,增值稅在我國是這樣規定的,個人在轉讓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的時候,它是免徵增值稅的,那麼車輛也是物品,個人所得稅由於我的售價沒有超過原價,所以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三、整體費用低

私車公用不僅可以節稅,整體的費用也比較低,減少了公司的經營成本,還能實現公司辦事效率,對於一些小規模的企業來說,私車公用不失為一種良好的'購車方式。

不過如果企業決定私車公用的話,要注意開發票的問題,儘量制定清楚私車公用的報銷制度,避免後續報銷出現各種問題,非常麻煩,其相關規定也可以在協議中提前說清楚,如果企業不與員工簽訂租賃合同,還有可能出現稅務風險。

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私車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強企業凝聚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xxx集團本級及所屬各單位的私車公用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經集團總栽批准將其私有車輛用於公務活動

第二章 條件及審批程式

第四條 具備駕駛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私車公用:

一、對本集團有特殊貢獻人員;

二、在本集團擔任特殊職務人員;

三、確因公務所需經常使用車輛,但所在單位又不能滿足需要的。

以上人員中,不包括已實行銷售費用包乾的銷售人員及片區負責人。

第五條 私車用於公司業務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總裁審批(附私車公用申請表)。申請專案包括:申請人、申請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時間、使用車輛種類和車輛、人身保險情況等。

第六條 對於符合私車公用條件且已經集團總裁批准的,應與所在單位簽訂私車公用書面協議。

第三章 費用報銷規定

第七條 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四次合理費用外,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額外報銷公務活動費100元。

一、已婚職工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兩地。

二、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縣(市)。

三、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距離不超過xxx公里。

每月報銷的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的四次合理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油費。過路過橋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途內發生的費用核報;油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報。

已享受本條規定待遇的,不再報銷與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關的計程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八條 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者,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費用300元。

第九條 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內出差,不再派用公車,也不再報銷出租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十條 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因公去單位所在地縣(市)外出差的,原則上應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確需借用其私車時,只准報銷過路過橋費和油費,油費按每公里0.30元核報,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 每月報銷費用一次,具體時間由所在單位自定。報銷時應填寫《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相應發票後規定程式報銷。

第四章 法律責任及其他

第十二條 私車公用車輛必須向車輛所在地車管部門辦理強制保險和任意保險,按規定交納養路費等,辦理一切規費所需支出由車主自負。

第十三條 因私車公用而發生的交通責任事故,本集團及其所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與交通事故相關的其它費用(如事故處理費、車輛維修費等),由車主自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集團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集團辦公室,各單位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各公司辦公室。私車公用費用報銷的稽核部門為各單位財務部。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自xx年1月1日起試行。

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2

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方便員工外出辦公,允許員工開私車辦公事,為了進一步規範私車公用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私車公用的概念:上班時間內,經公司相關部門稽核同意,用私車辦理公事的行為。

2、根據公司需要,有私車公用的,應與公司簽訂《私車公用租賃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私車公用時,由公司行政部開具《私車公用審批單》,報銷人每月憑《私車公用審批單》計算公里數,按每公里數給予補貼。憑加油費發票報銷,過路過橋費具實報銷。費用報銷按公司正常費用報銷流程和手續辦理審批和簽報。

4、行車費用。公司補貼行車費用,所有私車公用的補貼標準為0.8元/公里,經稽核彙總後在次月工資中統一發放。

5、私車公用的所有車輛都必須投保車輛保險,由車主交納,如交強險、商業險等。

6、罰款。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由車主本人負擔。

7、其它車輛費用。車輛年檢、維修費、車輛購置稅、折舊費等由車主交納。

6、意外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後,車主應作應急處理,迅速報案並及時聯絡公司行政部。車輛事故賠償費和修理費由車主本人負擔。

7、本規定從xxx0年10月8日頒佈實施,本規定解釋權屬行政人事部。

公司私車公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車輛使用要求,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需要私車公用的員工(職務及技術職別以公司正式認命檔案或 總經理批示為依據)

三、私車公用形式

1、根據核定標準按月發放車輛補貼;

2、臨時徵用私車;

四、費用標準

1、費用補貼標準:500-3000元/月;

2、補貼人員:由本人提出,公司稽核後確定具體補貼金額;

3、承擔臨時徵用的,費用參照公里數進行核定,按照1.2元/公里的補貼基數進行補貼;

五、相關規定

(一)享受車貼人員

1、市內交通費:享受補貼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形式的交通補貼,亦不再核銷相應的市內交通費;

2、補貼發放:補貼以本車費用發票(燃油、過路、維修保養)的形式核定報銷,補貼每月核銷一次,按通常手續審批;

3、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享受補貼者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也涵蓋在補貼內,不允許再另外報銷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

4、車輛保險費(交強險以外險種):不在補貼範圍之列,由車主自行負責;

5、病事假、出差連續達一個月者,不再享有該月補貼;

6、享受車輛補貼的私車在公司需要用車時應接受公司排程;

(二)非享受車貼人員

1、因公外出或者出差需要用車時,用車人可以申請私車公用;

2、私車公用應填寫《用車申請單》提前報批,列明去向、事由、車牌號、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填寫完整後報相關領導稽核;

3、私車公用的補貼中只包含汽油費,其他因公相關費用按照正常程式報銷。

六、違章與事故處理 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員工所發生的一切違章、交通事故、罰款、民事糾紛等均由此產生的事故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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