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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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築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築物裝置設施情況,並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裝置、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颱風季節更要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裝置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定,重點部位有警示標誌。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築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

1、進行實驗前接受教師安全教育,瞭解實驗的基本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辦法;

2、做實驗前,根據所做實驗的安全要求做必要的準備和充分的預習,在得到教師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實驗室,開始實驗;

3、在實驗室內不準吸菸、不準吃零食、不準大聲喧譁及追逐打鬧,實驗時注意力集中,按照實驗步驟認真操作,未經允許不隨意改動實驗操作前後次序;

4、在實驗演示中對學生說明使用化學藥品的注意事項,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5、嚴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種試劑,不浪費試劑、不隨意混合各種試劑或將試劑倒入水槽,按規定回收或將試劑倒入指定廢液缸,不將實驗室內物品帶出實驗室;

6、實驗結束後,關閉門、窗、水、電、氣等閥門,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後,再離開實驗室。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4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5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為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說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才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為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xx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使用者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為損壞由使用者負責。使用者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為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後勤領導小組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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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並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誌,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控、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開啟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瞭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遊覽、防止意外發生。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8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國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9

1、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必須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2、嚴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不騎快車,不耍車技,交通要道騎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逆行,靠右走,不與機動車搶道,橫過馬路要走人行道,做到“一停,二望,三通過”。

3、禁止在校內騎自行車。

4、上學、放學途中及在校期間絕對禁止到河流裡游泳,在家中要游泳時必須要在家長的許可和帶領。不準擅自野炊。

5、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學生不能在野外用火,嚴禁攜帶火機火柴到校,嚴禁吸菸和玩火,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注意用電安全,不能故意損壞用電裝置。

7、禁止爬上陽臺護欄、鐵門、圍牆、天棚等建築物,不準爬窗口出入,禁止在走廊追逐打鬧,上落樓梯要有序,不得爭先恐後。

8、嚴禁拿棍棒、沙石、刀具等危險物追逐鬧玩,嚴禁高空擲物,以免傷人,禁止從樓上往下倒水。

9、體育課、活動課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和保護工作,勞動、上課或活動結束時,當班教師要集中總結和檢查人數。

10、實驗室必須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跡象應及時報告教師處理。

11、遇惡劣天氣,要注意處所安全,不在危牆高樹下站立。因天氣驟變、狂風暴雨不能回校上課,允許事後補假。

12、在校內發現危險情況要立即向教師報告。遇上突發事件及緊急情況,要沉著鎮靜,自覺聽從領導指揮。

13、不準聚眾打架鬥毆,不準邀社會青年來校尋畔滋事。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將晨(午)檢表考勤與《安全日誌》填寫、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結合管理。

1、建議由安全委員負責統一考勤,上交晨(午)檢表填寫、上報,公示欄公示,並填《安全日誌》。

2、對於不假不到者務必與家長及時聯絡,2月22日,九年級1名女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2月23日,九年級1名男生第二、三節課離教室,曠課,經學生尋找後返教室上課;3月6日,八年級1名男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解決方法:學校要求各班要加強考勤,做到每堂課清點人數,做好記載,重點是記載好體育課為典型的缺勤名單。加強了門衛的管理,學生進校後,一律只能憑假條離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課前一律不能出校門購物或油印資料。(減小隱患,避免後續麻煩)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點式記載。

4、《安全日誌》填寫不是負擔,簡單,效果好,學生能落實。希望老師們督促,減小自身的安全壓力和避免責任。

二、重點治理七年級年級“課間跑跳鬧”現象,本週起,安全辦將要求保安人員對課間教室內及走廊上跑、跳、打鬧的現象做人數、次數的記載,定期公示。以此為各位班主任營造管理跑跳鬧的聲勢。

三、特殊群體管理:重點做好杜絕串班、串樓、串校。本期校門口學生逗留現象越來越少,得益於學校老師們的治理,堅持。但不能掉以輕心,上週五,一國中4名學生要進學校,被門衛和保衛攔下,上週3,一國中旁巷道內學生打架,由我校學生參與。請班主任還要加強對重點防控學生的警示教育。建議:深入瞭解、排查經常與校外人員,社會人員、不良少年交往的學生近況,要求家長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將常在校門口逗留的學生向保衛、保安介紹,加強聯絡與保衛聯絡,如有逗留請保衛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車安全,不坐無運營資質的車,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駕駛的兩輪車、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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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國小、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一)消防安全。

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國小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

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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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4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國小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控、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6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樑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後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7

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是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對教師的健康、學生的成長具有現實意義。為此,特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飲水衛生工作,具體負責後勤的教師應加強對飲水安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存水室要講好衛生,桶擺放整齊,水的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5日。

三、每學期要對飲水機進行清洗和檢修,搞好飲水機的衛生,確保飲水安全。

四、班級要加強對飲水機的保護,要有專人負責,如有損壞及時送交管理員檢修,是人為損壞的,損壞者要包賠損失,並扣班級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證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飲水質量合格證。

六、要建立飲水機檢修記錄,要詳細記錄飲水機檢修記錄。

七、學校要加大對飲水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員每年要進行體檢。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8

1、小店是為學校師生員工服務的生活配套設施,小店經營人員應本著服務教育的思想,安全地、衛生地做好小店的經營工作,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生活環境。

2、小店內進銷的各類食品、飲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必須能提供生產廠家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報告單。對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須有醒目的生產日期和過期日期的標記。嚴禁進銷無證、無商標、變質發黴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飲料。

3、食品飲料的存放應當符合食品儲存規範,需冷藏冷凍的食品必須配備冷藏、冷凍裝置,並記載保質期的到期時間,凡過期、變質、黴變、生蟲、腐爛的食品堅決清倉作垃圾處理。

4、店內環境應當通風、乾燥。小店營業人員必須保持店內環境的清潔衛生。小店營業員穿戴必須衛生、清潔。出售食品時應洗淨雙手,出售未包裝食品必須用專用夾具操作,用衛生紙張包墊,決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營業人員應做好小店周圍的環境整治工作,對售出食品、飲料的包裝物應給予回收,對丟棄在地面上的廢包裝袋、果殼等應予以及時清理,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

6、小店的營業時間只限在早晨上課前、午飯後、放學後、晚自修後。在上課期間,小店人員不得到教室、辦公室、宿舍區推銷商品,更不得推著車輛在校園內叫賣。

7、小店應採取有效的滅蠅、滅蚊、滅蟑、滅鼠措施,定期進行殺滅活動,確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19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並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裝置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並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0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控、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乾淨、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後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後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後,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乾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後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1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2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3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4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學期全校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師生如有外出活動,必須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學期末學校集中教育,採取校會形式。平時教育利用校會、週會、晨會、主題班會、黑板報、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4、對學生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行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師生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校內機動車限速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學、放學時,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學、放學時,校門口兩側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試車、練車。

(二)對教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職工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要在校保衛幹部處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學校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教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校園內。

(三)、對學生週末步行或乘車離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4、未滿十六週歲,不準騎電動車上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學。

5、選擇乘坐的車輛必須是證件齊全的合格車輛。

6、所乘的車輛裝載人數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絕乘坐超員、超載車輛。

7、上下車時一定要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有秩序,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在車內向車外伸手或向外探頭。

8、下車時一定要注意觀察,以免被其它車輛撞傷。

9、聽從值班教師勸阻,安全往返家校。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5

為了確保廣大師生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由班主任、班幹部為組員,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專題會議,提高師生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安全意識,增強防範意識。

四、學校班級利用升國旗、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擊、防溺水、防中毒等作為教育重點內容。

五、在學校門口及周邊環境,設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學期組織學生觀看安全錄影,寫出安全保證書。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組織學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競賽。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6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8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裝置,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裝置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29

一、水、電管理員要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是水、電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樹立熱心為教育教學及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地搞好工作。

二、用電安全:

1、師生宿舍、辦公室、教室、食堂、店鋪、醫務室不得私接電源,嚴禁使用超負荷和禁用的電器。一經發現予以沒收,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對造成重大事故者,將追究經濟責任和刊事責任。

2、教室、宿舍、過道的線路、用電器、開關、插座不得隨意觸控與破壞,以防發生漏電、觸電事故。如有破壞,追究當事人賠償,並進行教育,按照有關考核量化細則,扣其班級分數。

3、師生及各店鋪人員發現電路破損,要及時報告學校,並及時修理。電管員每週要對校園內供電線路、供電裝置和用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如發現電燈不亮、超負荷、線路破損或老化現象,應及時上報學校,儘快解決。對樓梯道應急燈、咱燈等應每天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員樹立用水安全意識,每天檢查水源、水質及井蓋是否蓋嚴,確保水質清潔、衛生、無汙染,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總務處每週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劑,每學期取水樣到衛生部門檢驗水質,每學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壞用水設施,要維護水池內、外衛生,嚴禁在校內清洗衣物。

4、鍋爐房開水必須燒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溫水,避免造成腸道疾病發生。

5、打水時燒水人員要組織師生排隊,避免擁擠、燙傷師生。

四、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按時關電、關水。對不按時關電、關水者,按照有關量化細則考核扣分或罰款。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0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裝置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並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遊、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1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定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絡,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定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2

一、司爐人員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非司爐人員進入鍋爐間操作。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晒衣物。

四、嚴守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

五、做好鍋爐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嚴禁鍋爐及附近裝置帶故障操作,做好維護檢查登記工作。50元以下維修費用由承包人自行負擔,50元以上維修由學校承擔。學校至少一學期徹底清洗一次鍋爐。鍋爐裝置巡迴檢查時應注意:

1、壓力、溫度、水位表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2、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給水調節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3、排汙伐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各類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4、本體受壓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5、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是否需補充潤滑油。

六、如遇事故發生,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如發現喝酒或有病,由主管負責人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八、做好鍋爐房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九、指導師生有序排隊打水。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3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自行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4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5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並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汙,沖洗水位計,每週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正常執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除錯、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並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影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牆壁乾淨、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乾淨,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閒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6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確保食堂員工及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及燃氣報警裝置。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洩漏或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

2、食堂的燃氣使用必須專人負責開關,應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每餐下班前應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廚房人員上班前應先檢查煤氣有無漏氣情況,不要急著開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發現漏氣或有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氣前,應開啟風機將爐內的廢氣(餘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洩漏後,才能點著火種,才能開啟爐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5、煤氣設施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不準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為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保持設施清潔乾淨、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並維修或更換。

7、煤氣供應商必須有資質,並簽訂供氣合同。儲氣鋼瓶必須有檢驗合格標記(條形碼),才可以使用。

8、煤氣一旦發生失火,千萬不要驚慌,應及時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損失。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7

一、在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週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範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範各類安全資料。建立安全日誌,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8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並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校醫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並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裝置,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黴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xx次到食堂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做好每學年一次的學生特殊體質健康狀況的調查。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39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效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瞭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並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生火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餘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煤,保障供熱、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確保各室溫度達到15度左右。

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40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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