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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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

一、什麼是物業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

二、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通用1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戶)反饋的每一資訊,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統一傳遞到辦公室。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託、迴避,應將業主(住戶)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後轉告相應部門。第一接待人負責跟蹤這項服務建議處理的情況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接待服務建議時應對處理時間做出適當的承諾,儘量在最短的承諾時間內處理完畢,因故未能在承諾時間內處理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爭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現同一件事情有兩次推遲處理的情況。承諾時間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過一週,特殊情況除外。處理完畢後,由處理人與對方交代清楚,需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的應該留簽字記錄,並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戶)關於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靖宇縣建築公司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並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迴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彙報並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覆,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戶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儘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託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的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覆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並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複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二、員工文明服務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

①要樹立幹好服務工作的職業志向,熱愛本職工作。

②刻苦學習,不斷完善和提高管理和專業技術水平。

③待業主如親人,熱情服務,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儀態端莊:衣著打扮端莊、整潔,給業主有一個美的感覺,使人感到親切、和藹。

②語言謙遜:在接待業主過程中,語言要力求文雅、謙恭準確,務必做到“四個不講”即:“不講低階庸俗的口頭語、不講髒話、不講諷刺挖苦話、不講與管理無關的閒話”。不能取笑人、不能訓斥人、不報復人。

③主動熱情:在服務過程中要做到:“三個一樣”即:“對待生人與熟人一個樣,大人與小孩一個樣,忙時閒時一個樣”。

④優質服務:對業主負責就是對公司負責,處處應多為業主著想,為業主提供各種便民服務。

⑤講誠信:誠信無欺是公司每一位員工應有的工作作風,也是我們經營管理中職業道德的一個重要內容,為此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嚴守信用。

三、員工廉潔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3、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佔公司和業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用公司通訊裝置進行私人活動和聊天等。

5、業餘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業主承攬私活。

6、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業主,賺取物價差額。

9、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機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係請、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13、節約用水、用電,不浪費公司用品,堅持勤儉節約。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業網點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15、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業主對公司的信任,私下向業主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四、對外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細心、周到,要體現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紀律:上班時間根據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然後外出工作;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到公司簽到;上班時必須佩戴工作證,以便接受業主、住戶監督。

3、服務質量:根據客戶的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以保證業主、住戶滿意。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四不準原則:不喝業主的水,不抽業主的煙,不吃業主的飯,不接業主的禮品。

4、工作檢查:公司將不定期的進行工作檢查,聽取業主、住戶反映,如業主、住戶反映該工作人員不能勝任時,公司通過核實後,將作辭退處理。

5、工作人員如損壞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扣獎金或照價賠償。

6、凡業主、住戶付給服務費一律交公司,並開具發票,若私自收取小費者,一經發現,扣工資或獎金,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7、管理要分工劃分區域,落實到人頭,包乾管理,作為年末考核標準。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議(如繪製水暖電佈置圖),並如實反映各施工維修情況。

9、建立小區實際規劃圖。

10、對小區外網管線井,重新繪出平面圖,給維修施工做好基礎和參考。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2

1.0目的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規範員工統一著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工服的管理。

3.0職責

3.1人力行政部負責員工的工服的統籌管理及工服制作。

3.2庫管員負責發放保管,應準確把握髮放和庫存工服數量和質量;在工服不足時及時補充(指保安服裝)。

3.3庫管員負責驗收和執行物品管理的各項規定(含補充服裝時型號數量的統計)。

3.4各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並對本部門工服負責。

4.0工服的管理

4.1以人力行政部的正式入職單為依據,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

4.1.1人力行政部在填寫《員工工服領取登記表》時,必須註明每件或每套工服的購置價格。

4.2物業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物管處經理和總公司各部門經理每人交納1000元人民幣;其它管理人員(含物管處副經理、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每人交納500元人民幣;保安員每人交納服裝押金600元人民幣;商管員員工交納服裝押金500元人民幣;客服部員工交納服裝押金300元人民幣;維修部(含各種執行工)、保潔員、綠化員每人交納200元人民幣;其它總公司員工根據層級比照交納。

4.3 員工工服的支領、退還、押金繳納方式與折舊年限

4.3.1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各物管處經理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3.2各物管處副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 4. 3 保安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3.4客服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 4. 4 環境保潔部員工工服支領標準

4.4.6商管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4.7播音員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員工服支領標準及折舊年限

4.4.8員工工服的折舊計算方法及其他規定

折舊費用:實際的購置價格÷折舊年限的月份和×員工實際工作年限的月份和 。

折舊期從工服申領到位的日期開始計算,到員工將工服上繳至公司的日期截止(一個月內累計工作不足15天含15天不予計算折舊月份;一個月內累計工作超過15天不足30天按整月計算。)

員工主動離職,按此辦法執行;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在試用期內員工主動離職,公司將不退任何費用;員工被動離職視情況而定。

5.0著裝標準

員工著裝標準按xx(唐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之《員工行為規範》之相關規定執行。

6.0本規定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7.0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同時廢止原有規定及口頭規定。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3

1. 員工守則:

(1) 遵守客戶、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調動。

(2) 熱愛工作,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實事求是,工作積極。

(3) 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不拉幫結派,損公肥私;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遲到、早退。

(4) 上班時統一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態度熱情,服務周到。

(5) 上班時統一說普通話,不準講粗話、髒話、家鄉話。

(6) 上班時不能隨地吐痰、吃零食、吸菸,不得大聲喧譁、聊天或看書、看報、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7) 員工代表公司形象,在與你所服務的人員發生衝突時,不得頂撞,儘量保持克制,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而有損公司形象。

(8) 在崗位上要認真工作,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級安排所定任務,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失職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達標。

(9) 不得盜竊公司、客戶、同事的財物,一經發現,照價賠償和承擔全部處罰,扣除當月工資作抵押,並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洩漏公司和客戶的機密。

(10) 工作時積極巡視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同的情況要施以不同的清潔方法,對於不易清潔的要儘量想辦法,如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告知現場主管或領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責任

(11) 如在檢查衛生不合格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扣獎金、辭退處理。

(12) 在工作時,如遇水災或火警時要及時通知保安人員或現場主管,並積極協助處理好善後工作。

(13) 積極接受上級和客戶考評,相互溝通、廉潔自律,增則節支,學習公司規章制度,進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公司效益和企業形象,建立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隊伍。

2. 員工因清潔質量檢查不合格的,作記過處理。

3.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將作警告、記過罰款處理。

(1) 員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潔、不乾淨、皺摺、破爛的。

(2) 服裝的鈕釦沒扣好、領口、袖口、衣下襬等處的內衣外露、外翻、鞋子不乾淨的。

(3) 工作牌沒有在正確位置佩戴整齊,髒、舊、破爛而沒有及時更換的。

(4) 頭髮沒有按標準進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為寸頭、無鬍鬚;女:束扎整齊洗淨、梳順)。

(5)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的。

(6) 員工在工作範圍內說粗話、隨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閒聊、呆站、大聲喧譁、清潔工具、清潔材料隨處亂放、隨便舞弄清潔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員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紙皮、易拉罐等廢品的。

(8) 員工將清潔工具晾晒、擺放在公共場地,經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對裝修工人任意拋灑、堆放裝修垃圾時,員工與裝修工作或住戶爭吵的(遇此情況要立即告知專案點管理處,由專案點管理處進行處理)。

4.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過或辭退處理

(1) 員工因清潔質量或者言行舉止被管理處投訴的。

(2) 本公司員工相互爭吵的,或與管理人員、客戶發生爭吵的。

(3) 員工擅自移動客戶或顧客放置的物品、雜物的。

(4) 員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員工謾罵或威脅他人的。

(6) 員工在工作時間擅自接私話的。

(7) 員工故意浪費材料的。

(8) 員工在工作中,應積極主動的完成自己的清潔工作,在清潔工作中對不易做乾淨的地方藉故推託的(遇此情況如自己不懂時應向主管或班長請教怎樣處理,根據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動班長或主管提出,由班長或主管到公司去領取進行處理)。

(9) 員工在工作中,對主管指出的不足之處沒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觀條件不能及時改正,但又沒有按期完成的。

(10)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未嚴格執行著裝要求的。

(11) 員工遲到、早退15分鐘之上者。

(12)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外出超過15分鐘之上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13) 員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書、看報、睡覺、亂添亂畫、抽菸、吃東西的。

(14) 員工曠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員工不服從管理的。

5.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大過並辭退處理,造成損失的按價賠償。

(1) 員工隨地大小便,嚴重影響公司和客戶形象的。

(2) 員工因玩忽職守,影響工作和造成損失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3) 員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戶辦公用品(電話、傳真、影印等),按偷盜論處。

(4) 不愛護並損壞、丟失清潔工具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5) 員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啟動火警系統,造成人為驚慌和混亂的。

(6) 員工在清潔各種玻璃、金屬表面、木質地面、石材表面時亂劃或腐蝕其表面,造成嚴重後果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7) 員工故意損壞或偷藏他人財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8) 員工毆打他人的。

(9) 員工在上班期間,與專案點所在單位發生非工作性接觸,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員工因病、事請假者,如沒有準假而擅自離開崗位者。

(11) 員工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離開的(需提前一個月上交書面報告,經主管簽字同意,交經理審批同意後,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後方可辭工)。

6.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 工作認真負責,清潔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戶書面表揚或所在工地被評為區、市、省衛生文明小區、清潔先進單位的。

(2) 員工拾到財物,主動上交客戶、公司主管的,獎勵50-200元,並通過表揚。

(3) 員工如遇突發事件(如火警、水災等)立即告知客戶並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善後工作的`。

(4) 積極舉報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員工(如偷盜等),經查證屬實的。

7、其它事項

(1) 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急病或交通意外) 須請假者,應盡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滿或未滿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則不計工資。

(2) 在清潔過程中,發現電梯不鏽鋼、地面花崗石、牆面、天花、燈飾及其他物品(如不鏽鋼菸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報警器、開關等) 遭嚴重劃傷、損壞、丟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3) 公司從專案點撒場後,員工必須在第二天早上8:00到公司所通知的指定地點報到,聽候安排,否則作為礦工處理。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4

一、目的

規範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範圍

蘇州東弘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範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於上衣左上方並保持水平;不捲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範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塗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儘快申報;並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塗改,私自塗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裝置設施

1、裝置設施須謹慎使用,並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裝置設施亂塗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裝置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籤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髒裝置設施或不規範使用裝置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裝置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並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塗寫等,予以警告並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後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並扣發其當天工資,並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於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譁、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衝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菸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譁、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儘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菸;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並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5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裝置、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範圍、管理標準、許可權、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並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為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並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於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裝置共用部位和供用裝置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裝置執行正常,居住安全。

(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築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佈置,核心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並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淨”。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淨、路沿淨、人行道淨、雨水口淨、樹坑牆根淨、果皮箱淨。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並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佈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定立架改動採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佔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製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為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為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為xx市xx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6

為加強管理、嚴明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二. 請假:必須要請假條,寫明事由,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辦公室核實。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經理批准,擅自離開者,按自動辭工處理,扣發15天工資。

(1)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2) 請病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三天以內工資照發,三天以上扣除請假期間工資。

(3) 曠工者除扣當天工資外,年終獎扣發一天工資。

(4) 請假一天以上請假者必須提前申請。

(5)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範圍內,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三. 堅守工作崗位,必須按質、按量達到管理處要求,完成各自職責,不能勝任工作,住戶反映較大意見者,管理處有權做出調離原崗位或辭退處理。

四. 如損壞管理處及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照價賠償並扣發工資。

五. 管理處的工具、機器、裝置未經管理處或辦公室同意,不準外借。

六. 上班時間不得看報、閒聊,不得用通迅裝置聊天;業餘時間應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及相關知識。

七. 不得在工作時間在本住宅區從事本職工作以外的有償勞務。

八. 嚴禁向業主、住戶索取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

九. 熱情、周到、主動、高效服務住戶,依靠法規嚴格妥善管理,絕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7

一、員工守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菸、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裝置有否被破壞或塗汙,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定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戶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戶、識記住戶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洩露。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訊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資訊,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檔案,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絡。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 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 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控、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 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 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 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汙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汙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汙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裝置。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裝置。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溫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裝置,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裝置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使用者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使用者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戶室內裝置故障,應由住戶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絡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裝置,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裝置,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戶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戶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執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裝置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裝置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裝置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裝置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裝置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開啟,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洩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洩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開啟氣體燃料洩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菸、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洩漏,查詢洩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戶氣體燃料洩漏事件,請住戶關閉氣體供應制,開啟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戶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戶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簷壁、平臺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 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 氣窗的玻璃爆裂;

3. 樓梯邊的欄杆鬆拖;

4. 防火門及消防裝置損壞;

5. 內外牆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援。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戶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援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8

一、 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 適用範圍:

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 職責:

3.1xx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管理規定

4.1工作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工作期間須戴工號牌;

4.4嚴禁工號牌借給別人;

4.5公司發放的工作服、工號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4.7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8嚴禁無故曠工;

4.9上、下班必須簽到;

4.10不許代別人簽到;

4.11不得塗改簽到表。

4.12服從上司的命令,對同事和上級講禮貌,執行正確的工作指導,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4.14嚴禁在公共區域吐痰或丟垃圾;

4.1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吸菸;

4.16工作時不準喧譁、打鬧;

4.17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4.18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4.19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4.20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4.21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4.23熱愛公司、團結同事,不說不利於公司的話,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團結協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責任。

4.25不利用職權謀私利,不損壞公司利益。

4.26上班時間不會客、不串崗、不脫崗、不辦私事、不扎堆聊天。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五、員工行為規範

員工行為規範是員工在公司內一切行動的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認真執行。

5.1總則

5.1.1愛祖國、愛生活、愛公司。

5.1.2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5.1.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2勞動紀律

5.2.1遵守職業道德,忠誠敬業,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5.2.2服從領導,服從分配,服從調動,服從安排。

5.2.3高度負責,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及時完成本職工作。

5.2.4不遲到,不早退,自覺簽到,不弄虛作假。(一次扣5元)

5.2.5維護公司聲譽,提倡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的真誠合作,嚴禁散佈流言蜚語,傳播小道訊息。(一經發現給予警告,二次開除)

5.2.6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時間不準串崗、聊天、吃零食、嬉鬧、大聲喧譁。

5.2.7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工作期間不得辦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為親友或個人謀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5.3、儀容儀表

5.3.1著裝整潔、大方、得體,著工作服。

5.3.2員工必須注重儀容、儀表,保持衣冠、頭髮整潔,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個人衛生,無汗味異味。

5.3.4嚴禁酒後上班。(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3.5員工著裝必須保持清潔、平整,不得汙跡、開線、掉扣,保證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員工進入工作區域應按規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須自行保管,不得借於他人。如有遺失,應按規定辦理交費不領手續。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設專人負責,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須按公司統一制定的考勤表認真填報,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隱瞞、虛報、漏報,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2遲到、早退與曠工

7.2.1上班前十分鐘為簽到時間,員工應在該時間內將自己的名字按規定簽入考勤表。(班組長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崗)

7.2.2簽到時應認真逐日上、下午簽寫,不準補籤、代簽或預籤,嚴禁弄虛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幹未能簽到者,由負責人登記證明。

7.2.4未按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人員不得簽到,考勤員將上班時間如實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下班為早退。

7.2.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

7.3全勤獎與缺勤處理

7.3.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20元。(當月滿勤者,可獲得60元出勤獎。遲到、早退者罰款5元,並且扣除當天出勤獎2元,事假相同)

7.3.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並處以警告;超過五次辭退。

7.3.3每曠工一天,除不享受當天出勤獎外並扣除2日工資。

7.4.1加班:八小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休息時間工作的稱作加班。

7.4.2加班時間2—4小時的記半天加班(10元),6—8小時的記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樣記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且填寫加班條(單據)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動,各單位應積極參加,利用休息時間參加按加班計算。

八、請休假

8.1請假及執行程式

8.1.1如無特殊情況,請假須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主管批准。臨時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必須在四個小時內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內(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由主管報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經理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8.1.3所有請假必須獲得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按曠工論處。

8.1.4請假後及時將假單交主管計算考勤。

8.2婚假

員工婚假三天(帶薪休假)

8.3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給假三天(帶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據路程給予假期。

九、獎懲制度

9.1獎勵

有以下表現者,應予以獎勵:

9.1.1工作勤懇踏實、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獎勵20—100元。

9.1.2愛司如家,善於總結學習,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者併產生效益者,獎勵30—100元。

9.1.3發現並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減少損失的,獎勵30—100元。

9.1.4領導有方,使工作成績顯著者,獎勵20—50元。

9.1.5尊重領導、團結同事,積極幫助他人的獎勵10—50元。

9.1.6每季度評選先進工作者一次,獎勵20—80元。

9.1.7每季度評選先進班組一次,獎勵100--200元,

9.1.8每半年評選一次先進工作者,獎勵100--200元。

以上三項做為年底評先的依據。

9.2違紀處理

有以下表現者,將給予處罰:

9.2.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9.2.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及2天出勤獎;

9.2.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9.2.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9.2.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5元;

9.2.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5元。

9.2.7當班時間飲酒者,給予警告並罰款20—50元。

9.2.8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者,罰款20—50元。

9.2.9貪汙、盜竊公司及同事財物者,記過並罰款30—100元。

9.2.10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罰款50—100元,或者開除。-

9.2.11工作期間與客戶或同事發生爭吵、鬥毆,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2客戶投訴視情節輕重,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3搬弄是非、傳播謠言,不利於團結者,警告並罰款30—50元。

9.2.1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處分並罰款50—100元。

9.2.15對於違紀情節嚴重者,除以經濟處罰,並追究法律責任。

十、安全與保密

10.1安全

為確保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員工要牢記“安全第一”,公司實行“主管誰負責,誰在崗位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10.1.1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裝置。

10.1.2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及操作規程執行。

10.1.3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裝置和亂拉電線。

10.1.4及時清理地面油跡、水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1.5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動用消防設施。

10.1.7下班前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環境,著重防火、防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上級。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檔案資料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嚴格借閱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公司的機密(包括經營決策、市場推廣方案、規化設計方案、財務收支情況、預慨算標準、施工訂貨合同、員工 收入數額等),做到“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作廢的資料、單據要及時清理。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9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衛生包乾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裝置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裝置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裝置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裝置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儘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係,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並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儘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複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裝置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後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於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戶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於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後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0

一、全體保安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二、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於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律觀念,遵紀守法。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四、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五、敢於與一切不良行為作鬥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六、上下班交接手續清楚明瞭。

七、積極主動維護公司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搶、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1

一、負責公司人員、商品、物品的安全,負責維護公司的治安秩序,處理突發事件;

二、負責廣場稽查,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三、負責安全員、消防員、稽核員的工作指導和員工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定期進行考核;

四、負責上級領導、外賓來公司時護接、護送,保證安全;

五、協調政府各治安部門和相關治安部門的業務關係,協調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確保廣場安全;

六、指導保安員工作,負責他們的考勤。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七、負責廣場的消防安全。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實施公司商業營運規範的消防管理規定,指導各客戶制定相關的消防制度,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公安、消防負責人聯絡,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部門經理;

八、負責公司消防裝置(噴淋、煙感、通風閥、自動監控)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執行狀態。協助工程部對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電梯的檢查維護;

九、負責消防器材的配製、檢查,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實施,負責義務消防隊員的專業培訓和定期演練;

十、負責疏導廣場前交通,保證通道暢通。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2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後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物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細則13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xx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xx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 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

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併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 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會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佔60%權重;二是支援、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援服務),佔40%權重。

4.3 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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