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房屋合同糾紛起訴狀
來源:才華庫 3.38W
原告:淄博市***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職務: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 職務:廠長
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86054.75元,違約金38137.5元,以上共計324192.25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並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後,被告於2000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01年和2002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租賃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 1份
起訴人:***
20xx年*月* 日
金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