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審申訴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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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申請書是專供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在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那麼再審申請書格式怎麼寫?下面中國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行政再審申訴書格式,歡迎閱讀!

行政再審申訴書格式

  行政再審申訴書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訴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__號行政判決(或裁定),現提出申訴。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訴人:

  年 月 日

附:原審判決書(或裁定書)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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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和再審的區別

申訴與再審申請權,是由法律設定的當公民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濟保護的權利手段,都屬於訴權的範疇,因此,實務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

其實,申請再審和申訴不一樣,申訴是一個民主權利,屬於廣義的訴權,具有"六無限"的特點,即沒有次數限制、沒有級別限制、沒有案件限制、沒有申訴主體限制和沒有針對機關的限制。也正因為申訴沒有具體條件的限制,才導致當事人及其他人申訴非常困難。而申請再審作為一項訴訟性權利,則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定條件。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審申請的主體嚴格限制為原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無權提起再審申請。

二、申請再審的物件是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與裁定,以及違反自願原則或者內容違法的調解書。

而申訴則不受這一限制,申訴既可以針對未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可以針對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此外,申訴還可以針對一些違法行為等。

三、申請再審的期限是法律文書生效後的2年內,超過2年,則喪失了申請再審權。而申訴則沒有時間限制。

四、申請再審需符合法定情形,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書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具備以下情形:(1)有新的證據,足以**原判決、裁定的。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44條的規定,這裡的"新的證據"是指原審庭審結束後新發現的證據。(2)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錯誤的。(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對調解書的申請再審,只有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請再審。而申訴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審申請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審法院或者該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而申訴則可以向任何一個法院提出,此外,還可以向檢察院、人民代表大會以及新聞機關提出。

正因為申訴與申請再審存在如此大的區別,因此無論從性質還是作用上來看,這兩者都是不能混淆的。目前在司法實務中,尤其是部分基層法院審判監督部門仍然存在的兩種稱謂混用現象是不嚴謹的,應予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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