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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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格式

申訴人:XX,男,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電話:

被訴人:xx市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xxxxxxxxxxxxxx

仲裁請求:

一、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xx年1月7日至xxx年9月7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2,400元;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xx年1月至xxx年8月期間申訴人墊付的社保費2,052.84元;

三、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

四、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xxx年7月至9月7日剋扣及拖欠的工資4,883.68 元,並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xx年12月7日入職被訴人,擔任商場部銷售員,月工資2,800元(基本工資2500+300元車補)。xxx年7月,被訴人將申訴人調入團購部。xxx年9月7日,被訴人將申訴人辭退。申訴人認為,被訴人存在以下違法情形:

一、申訴人入職後,被訴人一直未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訴人曾於xxx年8月擬與申訴人補籤勞動合同,但申訴人簽名後,被訴人並未向申訴人提供其簽章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被訴人應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2,400元(2800元×8個月)。

二、申訴人在職期間,被訴人一直未為申訴人繳納社保,申訴人被迫通過另一家公司自費繳納社保,其中由單位承擔的社保費共計2,052.84元,該社保費應由被訴人向申訴人返還。

三、xxx年9月7日,被訴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以申訴人違反公司制度為由非法辭退申訴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被訴人應向申訴人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600元(2800元×2)。

四、申訴人xxx年7月的工資,被訴人僅支付1360元。被訴人辭退申訴人時,也未結清申訴人xxx年8月至9月7日的工資,以上剋扣及拖欠的工資共計4,883.68元(7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1360=1440,8月份拖欠工資2800元,9月份拖欠工資為2800×5/21.75=643.68),同時,被訴人應依法支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1,220.92 元。

因此,申訴人特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xxx年 月 日

仲裁申訴書書寫提要

一、申訴人在書寫申訴書時,應使用鋼筆、毛筆或者列印。申訴書由正本和副本組成,副本份數應按被訴人人數提交,由仲裁委員會送達被訴人。

二、“請求事項”是申訴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解決勞動爭議的具體事項,即申訴人所達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訴人應明確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體要求事項,如要求履行勞動合同、要求撤銷處理決定等。並要寫明申訴人對解決勞動爭議所提出的具體主張,如責令被訴人補發工資××元、責令被訴人賠償經濟損失××元等。請求事項應當寫得明確、具體、合法、相對固定。即應當“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確,不要含糊;二要具體,不要籠統;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無理要求;四要相對固定,不要任意變換。對請求事項,在申訴時要慎重,周密考慮,力求周到,沒有遺漏。在立案後,對請求事項確有不實、不全、不確切之處,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變更或者提出新的請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請部分裁決(即先行給付)的,應作為獨立的一項請求提出來。如在立案後才提部分裁決,則應另寫申請書

三、“事實與理由”是申訴書的主體部分,是內容的重點,也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事項的根據。

(一)事實

是指雙方爭議的事實或者被訴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案情事實的具體內容,包括:(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2)爭議的發生、發展過程;(3)爭執的焦點和具體內容;(4)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如申訴人自己也有一定責任,亦應提及,不能把過錯完全推給被訴人。

敘述事實應當“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請求事項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寫得具體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實事求是,不要誇大縮小;四要把關鍵情節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詞;五要有理有據,不要捕風捉影;六要心平氣和地擺事實,不要刻薄挖苦。

事實必須有證據來證實。所謂證據,就是證明所敘述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它決定著仲裁的勝負。對證據的要求是:(1)要列舉證據名稱和內容,證明何事;(2)要說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3)要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請予調查;(4)要提交證據原件或者影印件。一般是先提交影印件或者抄件,到開庭時才提交原件。對證據的書寫一般是在敘述事實時就隨著列舉證據。可在敘述事實中,用括號加以註明,這樣節省筆墨。也可在敘述事實之後,單列一段來交待證據。

(二)理由

在講清楚事實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爭議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請求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請求事項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兩方面:一是認定案件事實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據的理由。引用法律條文要全面、具體,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條。書寫理由應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講道理,不要強詞奪理;二要提供證據,不要空口無憑;三要有針對性地引用法律條款,不要沒有法律根據。

理由的書寫,例如:“綜上所述(分析說明爭議的性質、過錯及危害後果),根據××法第×條第×款的規定(說明被訴人應負的責任),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以實現請求事項。

如果案情比較簡單,事實和理由可以合寫,不用分段處理。

四、書寫申訴書應注意的問題

1、實事求是,分清是非。應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忠於事實真相,不編造、不誇大、不縮小,不得將道聽途說、查無實據的材料寫進申訴書。在實事求是地敘述案情事實的基礎上,還要闡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分析被訴人的行為是否侵權違法,有何過錯,根據事實和法律被訴人應負什麼責任,應負多大責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謾罵攻擊,以勢壓人。特別要注意以法律作為依據,注意準確恰當地援引法律條文進行論證,闡明自己主張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認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牽強附會,亂引錯引,更不能斷章取義。

3、層次分明,詳略得當。應高度重視表述的條理性、層次性以及內容詳略的安排。全篇的結構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開,不得前後顛倒或者相互混淆。陳述案情事實要線條清晰,或是按爭議發生、發展的順序,按時間先後來寫;或是先交代爭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爭議標的的情況,再寫爭議的原因與焦點等等。在內容安排上還要做到突出重點,詳略得當。關鍵性的問題要說清說透,枝節問題、次要問題則可寫得概略一些。切忌關鍵性問題沒有說清楚,與案件無關或者關係不大的內容又說得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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