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排球比賽規則

來源:才華庫 2.03W

氣排球,在學校修排球體育的都應該知道,但是它的具體規則你知道嗎?下面小編帶你來看一下。

氣排球比賽規則

氣排球比賽規則

一、比賽場地

(-)比賽場地長12米、寬6米,四周至少有2米的無障礙區,並且在比賽場地上空,從地面量起至少有五米的無障礙空間。

(二)場地地面應是平坦、水平的,地面上不得有任何可能傷害隊員的隱患。不得在粗糙、溼滑的場地上進行比賽。

(三)場地所有的界線寬為5釐米。界線的顏色應是與地面不同的淺色.邊線和端線的寬度包括在場地內。

(四)中線在網下連線兩條邊線的中點。中線的中心線將比賽分為長6米、寬6米的兩個場區。

(五)每個場區有一條距離中心線2米並與邊線連線的平行線叫限制線。中線與限制線以內的地區為前場區,限制線與端線間為後場區。限制線和前場區向邊線以外是無限延長的。

(六)發球線與發球區。場地兩端各畫兩條長20釐米,垂直並距離端線25釐米的短線叫發球線。發球線一條畫在右側邊線的延長線上。另一條面在左側邊線的延長線上。發球線與端線間的區域為發球區,發球區向外是無限延長的。

二、球網與網柱

(-)球網長7米、寬1米, 設在中線的中心線的垂直面上空。球網為深色;網孔為10平方釐米。球網上沿縫有5釐米寬的雙層白帆布,用一根柔軟的鋼絲從中穿過,拉緊球網上沿,球網下沿用繩子穿起來並拉緊。固定在網柱上。

(二)標誌杆:是用結實材料製作帶有韌性的兩根杆子,長1.8米,直徑為1釐米,每10釐米應塗有紅、白相間的顏色,分設在中線兩側的'(外沿)邊線上,並高出球網80釐米。標誌杆被認為是球網的一部分,並作為球網兩端界限的標誌。

(三)球網高度男子為2米,女子為1.8米。應從場地中間丈量,球網兩端的高度必須相等。球網兩端的高度與中間的高度不得超過2釐米。

(四)網柱是兩根高2.25米並可調節高度支架球網的光滑圓柱。網柱固定在邊線以外0.5米的中線延長線上。

三、比賽隊

(-)一個隊最多可有八名隊員(上場5人),一名教練員(可兼隊員),一名領隊。

(二)只有登記在記分表上的隊員可以參加比賽,場上隊長應在上衣胸前有一明顯標誌。

(三)當隊長被換下場時,教練員或原隊長應指定另一隊負責擔任場上隊長。

四、教練員和隊員

(-)教練員和隊員應瞭解遵守規則,以良好的體育道德作風服從裁判員的判定。如有疑問只有場上隊長可向裁判員請示解釋,教練員不得對判定提出異議或要求解釋。

(二)教練員和隊員必須尊重裁判和對方隊員。不得以任何行為影響裁判員的判斷。不得以任何行動和表現去拖延死球時間或被認為有意延誤比賽。

(三)比賽結束時雙方隊長鬚在記分表上簽字,承認比賽結果。

五、場區的選擇與交換及比賽中斷

(-)第一局和第三局(決勝局)比賽前,由第一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抽籤選擇場區或發球權。第一局比賽前有5分鐘的準備活動

(二)第一與第二局間休息為3分鐘,第二與第三局間休息5分鐘。第一局結束後兩隊交換場區。局間休息時,隊員可離開場區接受教練員的指導。

(三)決勝局某隊先得8分時,兩隊交換場區,不得進行指導和休息,隊員位置不得變動,由交換場區前最後一次發球的隊輪轉發球。

(四)場上隊員如發生病傷,第一裁判員應立即鳴哨中止比賽,並令該隊進行換人,如不可能合法換人。則准許特殊的不合法換人,或給予受傷隊員3分鐘的恢復時間,如仍不能繼續參加比賽時,則算該隊該場失敗,保留其所勝的分數和局數。

(五)如遇停電、風雨中斷比賽時,在2小時以內仍在原場地進行時,應保持雙方各局比分,取消未結束的一局比分,應在該局開始的原上場陣容和原場上位置的條件下,繼續進行比賽。如超過2小時,則全場比賽重新開始。

六、隊員場上位置

(一)雙方隊員各分為前排三名,後排二名。前排左邊為4號位,中間為3號位;右邊為2號位,後排左邊為5號位,右邊為1號位。每局比賽開始,場上隊員必須按位置表排定的次序站位,在該局中不得調換。

(二)球發出後,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內的任何位置上,不受上述限制。

(三)在新的一局,每個隊上場隊員的位置可重新安排。登記在記分表上的隊員都可被列入新的上場陣容。

七、暫停

(一)每局比賽中,每個隊可請求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只有成死球時經教練員或場上隊長向裁判員請求後才准予暫停。第一裁判如鳴哨後,比賽應立即繼續進行。

(二)某隊請求第三次暫停,應予拒絕,並提出警告。在同一局中如再次發生則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分。

(三)暫停時隊員可離開場區接受教練員的指導。

八、換人

(一)每局每隊最多可替換六人次,一下一上為一人次。某隊換人時應由教練員或場上隊長在死球時向裁判員提出請示,並說明替換人數和隊員的號碼;經記錄員登記完畢,比賽繼續進行。換人時,不得進行指導。

〔二〕開始上場隊員只能退出比賽一次;在同一局中,他再次上場時只能回到換他下場的隊員的位置上。

(三)裁判員准許換人時,上場隊員應已做好準備並從前場區上下場。如隊員未做了準備,則判罰該隊一次暫停。

九、比賽成績的計算

(-)得分:實行每球得分制。不論發球隊或接發球隊,勝一球時即得1分。當發球隊勝一球時,則由下一輪次的隊員繼續發球,不準一個隊員連續發球。

(二)勝一局:先贏15分並超出對方2分時,則該隊勝一局,若雙方得分為14平時,先得17分的球隊勝一局。

(三)勝一場:先勝兩局的隊為勝一場和2:0的比局取勝。

(四)無正當理由而未準時到場比賽的隊,應判為棄權。對方則以每局15:0的比分和2:O的比局取勝。

十、發球

(-)發球對球必須清晰地離手丟擲後用一隻手或手臂擊球,並使球由兩標誌杆內直接越過球網,發出的球觸網應判失誤。

(二)第一局和決勝局經抽籤由取得發球權的隊1號位隊員首先發球。第二局由前一局末首先發球的隊發球。

(三)發球隊勝一球或接發球隊取得發球權時,該隊隊員必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由輪轉到1號位的隊員發球,如沒有按發球次序輪轉發球,則為輪轉錯誤,必須立即糾正,則判失去發球權。

(四)發球隊員必須在端線發球區內發球。他可以自由移動或起跳,但當手擊球時不得踏線或超過發球區,擊球后可落在場內。

(五)發球隊員必須在第一裁判員鳴響發球後八秒鐘內將球發出。球被丟擲發球隊員未擊球,球也未觸及發球隊員及發球隊員而落地,第一裁判員應再一次鳴哨繼續發球。

(六)發球隊的隊員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擋對方觀察發球隊員和球的飛行路線。

十一、擊球

(一)每隊最多擊球三次(攔網除外)並將球回擊過網進入對方場區。一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

(二)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球可以同對觸及身體的不同部位。但必須是一次發力,一個動作。

(三)隊員可採用各種動作將球擊出。如把球接住或把球順勢緩衝到停留後再將球送出,則應判違例犯規。

(四)本隊二、三名隊員同時去擊球只計一次,觸到球的隊員不能再去擊球。

(五)雙方隊員在球網上空同時擊球,球落到某方,某方仍可擊球三次,如球落在界外則判對方擊球出界。

(六)雙方隊員在球網上沿將球接住則判雙方犯規,該球應重新進行。

(七)如一個隊連續擊球四次(攔網除外),應判四次擊球犯規。

十二、飛向對區的球

(-)球必須由過網區通過球網裡直面進入對方場區。過網區為球網上空兩標誌杆及其假想延長線以內的空間。

(二)除發球以外,球觸網及球網後通過過網區進入對方場是允許的。一名隊員將球擊入球網後,球在落地前另一隊員可再次擊球。

(三)球觸及標誌杆、標誌杆以外的球網或網繩或網柱及場外觀眾和任何物體等均判為界外球。

(四)球的整體通過過網區以外的垂直面及球網以下的垂直面,都應判為界外球。但當球的整體尚未越過球兩柱延長垂直面時,本隊隊員可以將球擊回。

十三、 過中線和觸網

(-)比賽進行中,隊員踏及或踏越中線,應判過中線犯規。

(二)比賽進行中,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球網時,應判觸網犯規。

(三)因對方擊球入網而使網觸及本方隊員時,不算觸網犯規。

十四、進攻性擊球

(-)隊員直接向對方擊球即為進攻性擊球(它包括釦環、吊球、傳球和墊球)。

(二)任何隊員在後場區可以對任何高度的球做進攻性擊球,扣球起跳時不得踏及或踏越限制線。否則即為犯規。

(三)隊員在前場區對高於球網上沿的球不準扣球,只允許將球傳入對區並必須具有一定向上的弧度網。

十五、 攔 網

(-)對方進攻時前排三名隊員可以進行單人或集體的攔網,球可迅速而連續觸及一名或多名的攔網隊員,攔網後的隊員仍可擊球。

(二)攔網時球可以觸及攔網隊員的手以及身體任何部位。

(三)攔網隊員不得將手或手臂伸過球網進行攔網。

(四)攔網不算一次擊球,還可再擊球三次。

(五)後排兩名隊員不準到網前進行攔網。如參加撥網並起到攔網作用時應判犯規。

(六)不得攔對方的發球和前場區過網的球。

十六、裁判工作

(-)裁判工作人員是比賽中的執法者。執行裁判工作的始終,必須遵循嚴肅、認真、公正、準確的要求,精通規則,熟練運用,盡職盡責,密切配合,互尊互愛,友好團結,為氣排球運動的發展而努力。

(二)第一裁判員是一場比賽的主要組織者和執法者,他決定比賽中一切事務,包括規則中不詳問題的解釋,他的判定為最終決定。

(三)應站在球網一端的裁判臺上執行任務,他的平視水平線必須在高出球網上沿約40釐米的高度上。

(四)在比賽前負責檢查場地裝置,主持抽籤選擇場區或發球權;掌握雙方的準備活動。

(五)掌握比賽進行,根據規則執行判定,隊員如有疑問。只接受場上隊長提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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