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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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的考試。一般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計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計算

2021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計算

1、合格性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等級、分數呈現;不合格的比例不超過當次當科考生總數的2%,其他考生成績均認定為合格。

2、合格性考試等級成績,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個等級。

3、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含0分,下同)共25%。E等級為不合格。

4、合格性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評定、分數統計、等級轉換後統一公佈,考生本人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小程式下載成績證書後自行列印。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佈後規定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複核。

拓展: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對大學聯考的影響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俗稱“小大學聯考”,是學生和家長都不可小覷的考試,因為它的成績直接影響到大學聯考的錄取結果。

2、學業水平考試各省市每年組織2次,時間在每學年上下學期結束前進行。考試科目為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和通用技術。

3、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多次參加同一科目考試,成績按最高一次記錄。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允許離校後繼續參加考試,所有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由學校記入學籍檔案(紙質與電子檔案),並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並列呈現。

4、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佈採用等級分,各科公佈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

5、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在大學聯考錄取中不影響大學聯考分數,但在錄取中有參考作用。按照現行大學聯考制度,在大學聯考錄取中,大學聯考成績仍然是劃定各批次分數線和各校投檔線的唯一標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折合成分數、不在大學聯考總分中佔權重。

大文大理的基本模式是:學生要參加大學聯考,需要先通過學業水平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是區別與以往3+x模式的理基和文基的一種考試,是大學聯考模式裡的重大改變。

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內容如下:

考試科目

視學生所選讀的學科而定。學生如果是讀文科(即歷史、地理、政治),那麼學業水平測試應考的科目即為理科(即物理、化學、生物)。反之選讀理科的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即為文科

成績要求

考試分為五個成績等級:按照前15%成績為A,B、C各佔35%,D等級13%,E等級2%。大學聯考對水平測試的成績要求是:

(1)具備本科批次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專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3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3)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或者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4)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報名時間

1月份考試:大概在前年的11月份

6月份考試:大概在當年的4月份

考試時間

學生有兩次參加學業水平測試的機會。第一次是在高二第二學期(6月中下旬,接在大學聯考開始後的第3天),第二次是在高三(於1月報考,2010年及以後的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即是說,學生在第一次學業水平測試中如果成績不理想,可以在高三進行補考。每科具體考試時間長為1小時30分鐘。

具體各科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讀文科:

化學 8:30-10:00 生物 10:40—12:10 物理 15:00-16:30

讀理科:

政治 8:30-10:00 地理 10:40—12:10 歷史 15:00-16:30

考試內容

文科生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生考試科目為歷史、地理、政治。每科目一張試卷,卷面分為100分,內容全部為選擇題。具體考試範圍如下:

政治科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與哲學》的內容。

歷史科包括歷史(必修Ⅰ),歷史(必修Ⅱ),歷史(必修Ⅲ)的內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必修1、2、3的內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必修1、2,選修1-1、選修3-1內容。

化學科包括化學必修1、2,化學與生活或化學與技術(由考生在試卷上選擇)的內容。

生物包括生物必修1(分子與細胞),生物必修2(遺傳與進化),生物必修3(穩態與環境)的內容。

成績公佈與查詢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學業水平考試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生答卷採用計算機掃描評判。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評定、分數統計、等級轉換和統一公佈,考試成績由市、縣(區)招生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佈後規定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複核或複議。 學生可在大約在七月上旬,在網上憑藉准考證和出生日期查詢成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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