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顧問合同模板彙編8篇

來源:才華庫 1.88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顧問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顧問合同模板彙編8篇

顧問合同 篇1

第一條

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常年金融顧問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時瞭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資訊,維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委託方公司的行為,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指派資深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諮詢、服務; 為甲方提供金融證券市場的諮詢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理財諮詢、投資組合諮詢服務; 設立fsi顧問專線電話,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9:00—17:00),隨時接受會員對證券市場有關問題的諮詢;每年為會員公司管理人員免費提供兩人在fsi進行不超過一個月的研修(食宿自理);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市場融資、戰略發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劃服務;向甲方提供服務年度內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報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特殊委託,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其具體內容由特別委託合同另行約定:依據特別委託為有會員資格的甲方提供在京的公關策劃、公關運作和公關服務;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等方面的具體運作服務;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證券金融市場的專項分析、專項諮詢和專項服務;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等專項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檔案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資訊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絡,並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每次的進場或會議通知,應適當提前,以給乙方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

6、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有義務隨時提醒甲方注意其與有關當事人及在各種事務中可能承擔的相關責任;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保證其工作的獨立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總體工作安排;

5、按時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祕密資料和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洩密。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檔案及提供的諮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vip服務),每年一次性收取顧問費人民幣 陸拾萬元整,特殊專案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

本年顧問費在雙方簽定本合同書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後年度的金融顧問費,甲方應在顧問期滿前一個月內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將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如乙方應過錯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返還所收費用;如甲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乙方不再承擔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第十三條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

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本合同於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顧問合同 篇2

甲方:江門市創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常年企業顧問。

第二條 乙方的職責是為甲方提供常年管理諮詢顧問服務、常年財務顧問服務、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三大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務期限: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為1年。

第四條 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常年管理諮詢顧問:

1、協助企業制定企業戰略規劃、人力資源規劃、營銷管理規劃、企業文化規劃;

2、年度員工滿意度調查、年度客戶滿意度調查、年度供應商滿意度調查;

3、結合企業實際,提供管理諮詢培訓

4、出席企業重大會議,並發表相關建議。如董事會;

(二)常年財務顧問:

1、對企業的財務資源,如資產負債狀況、未來的現金流量、應收帳款資源、動產資源、股權資源等進行分析,並加以合理地組合與評估;

2、協助企業制定合適的中小企業融資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3、協助企業制定合適的投資方案,規避來自被投資方的財務風險;

4、對企業改制、兼併收購、資產重組等提供專項獨立財務顧問服務;

(三)常年法律顧問: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漸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應企業要求還可以參與相關談判、磋商;

2.通過解答諮詢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將企業的管理活動納入法制軌道;

4.根據企業員工的具體情況及需要,為企業員工講授相關法律知識,提高素質;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二、工作方式

1.乙方每週六、日到甲方企業現場進行辦公,解決相關問題;

2.在現場辦公以外的時間,諮

詢、審查合同等日常事務,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溝通;

3.遇到緊急情況時,甲方可以隨時聯絡乙方,雙方到甲方或以其它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業到仲裁機關、法院或其它場所代理企業處理相關事務。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專人配合乙方開展企業顧問服務工作。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其組織機構、人員、業務及其變化等情況。

3、甲方要給乙方留有合理的時間,以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事務。

4、甲方對於交辦給乙方的事情,應當為乙方提供真實情況及基礎資料。

5、乙方到甲方進行顧問服務期間,如需食宿的,甲方每日給予乙方住宿費補貼費 元,伙食補貼費 元。

等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盡職盡責,為甲方提供優質的企業顧問服務。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工作中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祕密,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當固定時間內與甲方領導或聯絡人座談一次,以便了解甲方的資訊。

4、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第七條 顧問費用

經雙方商議每年的顧問費為50%的顧問費給乙方,餘下的50%在當年底支付完畢。

第八條 因乙方在任甲方常年企業顧問期間掌握或可能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故乙方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書。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按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有意續簽合同的,應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本合同期滿不再續簽,視為本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檔案,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專案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專案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4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5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實驗室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聘請上海財大科技園金融實驗室擔任甲方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業務的專項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擔任甲方園區企業市場開拓的顧問。乙方必須嚴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執業紀律,積極為甲方提供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專項顧問工作範圍:

1、向甲方提供書面形式的有關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意見書;

2、草擬、修改、審查園區企業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文書;

3、準備開拓市場所必要的檔案;

4、每月至少提供一次園區企業相關客戶資訊給甲方;

5、為甲方企業提供產品方面的有效經銷商或客戶並協助甲方企業進行商務談判;

6、協助甲方企業與客戶簽署合同協議;

第三條 本合同的法律顧問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基本顧問費每年人民幣 元整。分兩次支付,簽訂合同之日付 ,第一次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服務結束後支付_____。代理下列事務甲方需支付乙方費用,其它不再另行收費。

1、如需要到外地辦理有關事務的差旅費,乙方將根據事務具體情況,按日或者按照事務情況與甲方協商收費。

2、陪同甲方園區企業人員去外地辦理考察等事務的費用。

第四條 為維護甲方利益,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的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商業機密應嚴格保密並承擔保密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不按時支付顧問費和乙方沒有提供甲方企業或不進行相關服務,即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追討已支付的顧問費。

2、乙方需按甲方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如果雙方不提出解除合同,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繼續支付顧問費。

第七條 名詞解釋:甲方園區企業指註冊在甲方園區內,與甲方簽訂孵化協議的企業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簽訂時間: 簽約時間:

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醫藥技術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醫藥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為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彈性工作時間,但需保持通訊暢通。乙方利用空餘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及技術指導等工作。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的報酬為每月月薪 元人民幣,由甲方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製等技術諮詢。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7

甲方 :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 技術開發和研製、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

時間總計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年 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

簽訂。

三、聘用報酬。

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年薪 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元,剩下的在年底一次性支付。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製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 個月後,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一次性從每年銷售利潤中支付乙方萬之獎勵。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製 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在離職後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試驗階段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至 月 日為試生產階段。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轉讓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3)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

不再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乙方在崗位上的食宿由甲方負責人提供,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顧問合同 篇8

甲方: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置業顧問) 地址:洪澤縣仁和鎮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證號碼:

郵編:223100 地址:

電話:0517-87806006電話:

法定代表人:周訓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採用以下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置業顧問在充分發揮自己能力的基礎上,開發房源及客戶,提供買賣雙方交易資訊,促成買賣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訓的業務知識,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開展工作。

2、保證把開發的房源及客戶資訊通過公司平臺進行交易。交易從簽約開始由公司完成,置業顧問在交易中有提供資訊,必要協助,配合的義務。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公司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訂就表示置業顧問同意並遵守公司的規章規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銷售經理和業務經理的工作調查和安排。及時向公司彙報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業顧問從事一定區域買賣房源及客戶開發工作,根據公司工作要求對置業顧問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合同附件約定的報酬支付給置業顧問。

3、當置業顧問不能夠在一定時間內完成公司要求的業績指標,由於房地產經紀工作的區域性,工作時間的特殊性,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與置業顧問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不承擔有關的一切損失。

4、置業顧問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如果沒有完成公司規定的業績指標,公司有權利終止與置業顧問簽訂的合同。如果以後置業顧問擁有客戶只要通過公司平臺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處理。

5、如果置業顧問違反公司規定或超出工作授權範圍以及在工作過程中由於自己的過失給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損失由置業顧問個人承擔,情節嚴重者處以5萬-----10萬元人民幣罰款,開除工作。

(二)置業顧問權利和義務

1、置業顧問應當積極按時參加有關公司組織的培訓,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工作會議。根據公司的要求置業顧問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若經本公司培訓成熟後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應賠償我公司培訓費。

2、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義務,遵守公司業務開展中的規定。禁止以公司名義從事業務以外的任何工作,業務工作的開展必須在授權的範圍內,以公司許可的名義,按照公司授權的程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約定的標準從公司處獲取報酬。置業顧問開展業務所需費用由置業顧問自行承擔。在開展業務工作過程中由於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意外損失由置業顧問自行承擔。

4、置業顧問故意彙報虛假房源及客戶資訊,或者瞞報房源及客戶資訊,把開發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過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臺交易的,按照約定置業顧問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扣除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及所有未結算提成,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並且立即辭退。

5置業顧問個人住址、身份資訊、通訊方式等有關變化應向公司及時提供。

四、工作時間: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訓工作交流時間外,置業顧問每天在售樓部工作時間因工作情況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勞動報酬:

1、工資發放:每月五號左右,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支付置業顧問。

2、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工資1500(試用期1200)+提成,提成額按照合同額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發放方式:合同簽訂後,確定收到客戶首付款後下個月發工資時付提成額的45%,收到客戶貸款後下個月發工資時付提成額的45%,餘款(總提成額的10%)幫助客戶辦理所有手續順利交房後一週內付清。

六、社會保險:

1、置業顧問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2、置業顧問所領取的勞動報酬中包含國家法律規定有關社會保險的費用。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業顧問違反公司原則規定; 沒有按時完成工作目標; 不能有效承擔客戶開發工作,並不勝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業競爭侵害公司利益;洩露公司機密,發現一次立即開除。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法律規定不可抗力情況出現; 國家或者江蘇房地產政策出現不可預料的變化,合同業務無法開展; 公司原定業務重心轉移,出現業務調整。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或置業顧問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並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1、本合同所稱的開發客戶工作的完成是以房產最終得以交易為標準。具體交易客戶數量不同人時按銷售制度約定比例提取報酬。

2、本合同由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協商一致的內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合同法,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裁決不服可以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淮安興盛置業有限公司乙方( 置業顧問)(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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