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合同模板

來源:才華庫 3.25W

1 總則

HSE(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合同模板

1.1為明確規範技術服務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護生產作業人員、周邊群眾及企業財產安全和保護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定義及解釋

2.1違法、違章、違規:指HSE管理合同當事人違反健康、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和標準的行為。

2.2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由於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經濟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事件。

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4 HSE作業方案:指承包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裝置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以及為把危險、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允許範圍內所採取措施的文字。

 3 工程概況

詳見主合同。

4 合同期限

4.1該HSE管理合同期限與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實際需要變更期限,HSE管理合同應隨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5 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5.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減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風險,以防止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甲方鄭重告知乙方,在作業期間,可能存在但不限於以下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1.1作業過程中可能接觸 天然氣 等易燃、 壓力容器 易爆、焊接煙塵? 等有毒物質,以及這些物質洩漏、爆炸、著火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汙染。

5.1.2作業過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違章作業、作業現場吸菸、生產作業場所使用手機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3生產作業現場如果存在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標誌、有限空間作業通風不良、不良地質等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4承包人使用的車輛、機具、工具、儀器儀表、壓力容器? 等裝置和設施如果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

5.1.5? 承包人的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可能出現情緒低落、暴燥、扯皮、飲酒、打架等造成的人員傷害及社會治安問題。

6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6.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6.2按照《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等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環保業績、資質、技術水平和安全、環保保證條件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專案制定的HSE作業計劃、HSE措施方案、現場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審查並備案。

6.3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門組織工程所在單位對乙方進行現場工程技術交底,向乙方告知作業區存在的'危險源、風險及安全環保要求。

6.4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健康安全環保作業條件。

6.5對乙方的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環境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可責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6.6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設施、裝置及器材等。

6.7在事故發生後,積極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8要求乙方通報安全生產及環境汙染事故,可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資料。

6.9根據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解決作業中出現的問題,並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6.10向乙方通報其HSE管理業績、資質審查和監督檢查情況。

6.11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7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7.2乙方應遵守甲方《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等安全、環保等規章制度,制定並落實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並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7.3乙方應承擔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應對危險源及從事活動的環境影響、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對風險和環境因素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和方案。經乙方組織審批後,報甲方有關單位或部門備案。

7.4應根據設計、監理方案及應急預案等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環保設施、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並做好維護保養。

7.5作業過程中發現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時,應停止,並及時報告甲方,在得到書面設計變更或指令後,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方可實施。

7.6在作業中,作業現場不具備安全環保作業條件,乙方應下令停止,並及時進行整改。若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7不得購買或使用違反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裝置、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環保檢測儀器等。

7.8 乙方應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其生產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承擔其費用。

7.9 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

7.10作業過程中,應負責保護作業影響範圍內的宗教建築、文物古蹟、文物遺址、動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態環境。

7.11按現場HSE管理規定組織安全、環保檢查,及時整改安全環保隱患,制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乙方在汛前應積極做好防汛工作。

7.12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甲方和乙方上級部門,做好善後事宜,並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7.13 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8 違約責任及處理

8.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支付違約金、停工整頓、賠償損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准入資格等)。

8.2發生的事故應經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及雲南中成輸配氣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8.3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8.4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8.5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按主合同約定處理。

8.6 發生本合同“9違章考核處理”中的情況,按其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 違章考核處理

9.1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1.1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進入施工作業現場時,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現場要求的勞保服裝和勞保防護器具。

9.1.2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在施工作業現場吸菸。

9.1.3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施工器材擺放不合理、不穩固,電源線佈置混亂,施工結束後廢舊棉紗、焊條頭等物料未及時清理。

9.1.4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裝置未實行“一機一閘”管理制度,配電箱熔斷器熔體更換時,用違反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9.1.5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電路、線路檢修時,切斷接入點處電源後,接入點處無專人值守或無相應保護措施。

9.1.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辦法》對施工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

9.1.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架空臨時用電線路未按規定架設的。

9.1.8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場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效能的電氣工具、照明燈等。

9.1.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未按照正確的送電和停電操作程式操作。

9.1.1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安裝室外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等沒有防雨、防潮措施。

9.1.11 其他類似的“三違”行為。

9.2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1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用電裝置未作保護接零或未在裝置負荷線的首端處未設定漏電保護裝置(36V及以下的用電裝置如工作環境乾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9.2.2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配電箱內使用有破損的電器或者使用不合格電器等。

9.2.3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程式檔案中《環境保護管理程式》裝置檢修時,未按操作規程斷水、電、汽(氣)、風來源處理;未按規定收集、排放廢水、廢氣、廢渣。

9.2.4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夜間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沒有安裝設定醒目的紅色訊號燈。

9.2.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安全裝置或控制裝置出現故障後未及時處理。

9.2.6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9.2.7違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裝置運轉時,跨越或接觸運動部位的。

9.2.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物品堆放間距違反標準或不按規定混裝。

9.2.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未辦理特種作業票(動火作業票、有限空間作業票、高空作業票等)進行特種作業的。

9.2.1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動火、動土、高處、進入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前,未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未落實。

9.2.11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裝置執行或裝置啟動前未按操作程式或操作規程進行安全檢查。

9.2.12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裝置、裝置存在故障時,未按規定排除故障強行執行。

9.2.13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按規定在作業現場設警示牌、警戒帶等未經許可,擅自拆除裝置(設施)的安全裝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標誌。

9.2.14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任意拆除裝置(設施)的安全照明、訊號、儀噐、儀表、防火防爆裝置和各種警示裝置的。

9.2.1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作業檔案中《起吊作業管理規定》攀登吊運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9.2.1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限空間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通風裝置及照明的;未按規定配備監護人員或無有效內外聯絡方法的。

9.2.1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要求不符的。

9.2.18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高空作業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險帶、隨意拋擲物件、工具無防掉措施的。

9.2.1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危險作業未經審批的或審批後未設定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9.2.2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易有墜落物體下方作業時未戴安全帽的。

9.2.21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私自開動非本工種、本崗位裝置的。

9.2.22 其他類似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行為。

9.3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按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應急安全通道。

9.3.2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易燃易爆禁火區域違章明火作業的。

9.3.3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種作業時,嚴重違反特種作業許可、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現場監護等制度進行作業。

9.3.4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或持超期證件操作的。

9.3.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

9.3.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強令冒險作業。

9.3.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發現隱患不及時彙報、不及時制止或未採取相應處理措施、未排除情況下冒險作業的。

9.3.8 其他類似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行為。

9.4乙方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管理混亂、違章施工導致重大事故、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不履行環境保護責任,造成重大以上環境汙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同時給予吊銷“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准入證”處罰。

9.5乙方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汙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職業病傷害等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事故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不承擔相應汙染賠償責任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終身禁止進入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範圍內承攬工程專案和施工作業。

10 HSE資訊的報告

10.1乙方在向甲方通報工程動態、生產資訊的同時,應一併向甲方通報HSE管理資訊。

11 爭議的解決

11.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甲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12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補充協議或協商解決。

12.2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儲存 二 份,乙方儲存 二 份。

12.3其他: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建行水富人民東路分理處??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20**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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