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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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工程編號:_________

合約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將_________處地質鑽探及土壤試驗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承辦經雙方同意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工程地點:請參閱工程圖說。

第二條 工程範圍:詳圖樣說明書。

第三條 合約總價:全部工程總價_________元整,詳細表附後,工程結算總價按照實做數量結算計算之。(合約附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無預付款,亦不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試驗報告,經本處第一科審查合格後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將已完成部分先付價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應依照上項付款辦法,按實以書面申請估驗計價,而後由甲方核實給付之。乙方於支領工程款時所用之印鑑,應與本合約所附印鑑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經正式驗收合格後,除有特殊事由外,應於七日內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並依規定程式付清尾款。

四、估驗計價均應按期辦理,不得申請棄權或延期辦理。

五、施工期間如物價發生變動時,應按投標須知所附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辦理。

六、變更設計作業程式依本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施工驗收作業程式八之規定辦理。如因變更設計增加工程數量或專案應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式後始得估驗,其新增專案在議定單價前按甲方擬定單價之八成計價。

第五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期限:乙方應於決標後五日內正式開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於開工之日起五十日曆日完工。如遇障礙因素或變更設計致無法全面施工,應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因障礙因素無法全面施工工期計算作業規定辦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災人禍確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得申請甲方核定延期日數。

四、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完工,乙方均應於當日以書面報告甲方。並以甲方核定之結果為計算工期之依據、乙方不為報告者,甲方得徑為核定後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異議。

五、甲方所核定相關工期事項,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異議,亦不得因此提出賠償損失或停工結算等要求。

第六條 工程變更:

甲方對本工程有隨時變更計畫及增減工程數量之權(工程變更設計時,依本府有關規定辦理),乙方不得異議。對於增減數量,雙方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計算增減之。有新增工程專案時,得由雙方協議合理單價,但不得以新增專案單價未議妥而停工。新增專案如含有合約既有單價,其單價得按物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調整之。如因甲方變更計畫,乙方須廢棄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場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實驗收後,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或訂約時料價或新議訂單價並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計給之。但已進場材料以實際施工進度需要並經檢驗合格為限,若因保管不當影響品質之部分不予計給。

第七條 工程圖說:所有本工程之圖樣施工說明書及本合約有關附件等,其優先順序依序為開標記錄補充規定、特定條款、技術規範、合約圖說、工程詳細表,及一般規定或一般規範。

第八條 工程監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監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權。甲方工程司如發現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聽指揮,得隨時通知乙方更換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規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損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地管理:乙方須遴派技師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經驗之代表常駐工地,督導施工,並負責工人之管理,嚴格約束工人遵守紀律,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如工人遇有傷亡或其它意外情事,應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涉。乙方所派之負責人,非經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離工地。甲方如認為乙方所派負責人不稱職時,得通知乙方更換之。

第十條 工作場地裝置:乙方對於工人之食宿醫藥衛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儲存房屋,均應有完善之裝置。

第十一條 材料機具:所有材料機具,除本合約有規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備,並須經甲方檢驗(視)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須立即遷出場外。本工程內應由甲方供給之機具材料,因故未能實時供給,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過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時供給機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時,比照投標須知九之(五)(六)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加班趕工:本工程進行期間,如因工程進度落後為配合進度,甲方認為必須增加工人或加開夜班時,乙方應即照辦,不得推諉拒絕,並不得要求加價。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預定進度施工時,而乙方必須在夜間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計算方式計算差額加價辦理外,對趕工必須增加之裝置應提出計劃經甲方核定後得按實際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間施工單價及施工專案應連續施工者(如連續壁、反迴圈椿、潛盾或推進工法等等)或施工慣例應延續施工者(如試椿澆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搶建、搶修等等)不得另予加價。如乙方未在雙方協議時限內完成不予給付。

第十三條 配合施工:與本合約工程有關之其它工程及臨時裝置,經甲方委託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應與其它承包商互相協助合作,使能辦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致生錯誤或延誤工期,或發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賠償。但受損之一方,應儘速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經甲方多次協商仍無法達成協議時甲方除徑行裁決外,並得在其估驗款內扣留,俟其解決上述爭議後再發還。

第十四條

一、維持交通:乙方於施工時,不得妨礙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暫停交通時,須有適當臨時交通路線及公共安全裝置,並須事先徵得甲方之書面許可方可動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個月內未開工,或停工達六個月者,應將借用之人行道回覆原狀。

第十五條 環境清潔與維護:

一、凡在施工範圍內挖出廢土及完工後剩餘之磚塊、砂石及其它廢料,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築管理規則等規定儘速清除,如延誤不予清除而受罰,概由乙方負責。

二、工地周圍排水溝因本工程施工所發生損壞或淤積廢土、砂石,均應隨時修復及清理,如延誤不予修復及清理,致生危害環境衛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工地清潔及環境品質維護,應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工地環境清潔維護實施要點及環境保護法規辦理。

第十六條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確實辦理。

二、施工期間,乙方應於工作地點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定規則,及本府有關規定設立顯明之標誌,以策安全。

三、建築物施工場所,除應於基地四周利用密閉式之鋼鐵或金屬板、木板、夾板、鋁板等材料設定圍籬,鷹架外部分應加鐵絲網,並以帆布圍護,以防止物料向下飛散或墜落,並應設定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裝置。

四、對於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必須預為防範,如因疏忽致生傷亡或其它損害,概由乙方負責。

五、承造人應依規定投保營造綜合保險、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鄰近房屋倒塌龜裂責任險。(依補充說明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經正式驗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場材料,包括甲方供給及乙方自備經甲方估驗計價者,均由乙方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應由乙方負擔。

二、在工程未經驗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時,乙方不得拒絕。但必須由甲乙雙方會同維護單位協商認定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後,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損害應由協商之義務人修復之。

第十八條 災害保險:

一、工程由開工日起至驗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營造保險。

二、在驗收前遭遇颱風、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時,乙應於災害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報請甲方派員會同勘查屬實,並取具證明後,得按實需工作時間延長工期。

三、除因天災導致之路面淤泥積水等之災害,妨礙公共安全市容觀瞻、及民眾權益而急需回覆原狀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災害緊急搶救工程授權處理要點,報請有關單位會勘後,依規定處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損失部分仍應由承包商負責。

四、因甲方因素導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費比例加價辦理。

第十九條 工程查驗:

一、工程於施工中或驗收時,甲方查驗人員認為有必要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檢驗時,乙方不得推諉,並應於事後負責免費修復。如發現乙方使用之材料與規定不符時,可拆抽換者(不影響其他構物),乙方應即抽換,不得要求以扣款處理,或延長工期,其所需時間一併列入工期檢討。如不妨礙安全、美觀及使用需求,經由甲方檢討可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必須以扣款方式處理時,除合約另有規定如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外,應按合約單價比例(尺寸不合規定時)、或工料差額(工料不合規定時)之六倍扣減,並於甲方完成報備手續後辦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經初驗合格後,由甲方派員驗收,並報請上級機關監驗。凡驗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給之。甲方驗收時,如發現工程與規定不符,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規定處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處理完妥,除應參照第二十條之規定賠償逾期損失外,甲方並得動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含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證人補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驗及正式驗收之複驗,以一次為限,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善。否則自複驗之次日起計算至再驗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論處,每日罰款按結算總價千分之一計算,乙方不得異議。

四、乙方及其專業技師應負地質鑽探之調查、鑽孔取樣、記錄、鑑定分析及相關作業之責任,並應於報告書上由技師本人署名並加蓋執業圖記簽章負責。

五、上述各款規定事項,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條第三項前段

規定拒絕修改、處理或拖延。

第二十條 逾期損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約規定期限完工,應按逾期之日數,每日賠償甲方損失按結算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逾期罰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內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證人追繳之。但其最高賠償金額超過結算總價十分之一為限。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與他人有債務糾紛,經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藉故停工,如發生損害,應由乙與保證人共同連帶負責。

第二十二條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驗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證金由工程款或保證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結算總價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標的性質定之)計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經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應由乙方依照圖樣在限期內負責無條件修復。通知後逾期不辦理者,甲方得動用保固保證金修理。保固期間除合約另有約定外,規定如下:

一、建築物之裝修、機電、屋頂、牆壁滲漏及道路工程、自來水工程等,保固期間為一年。

二、建築物構造體、暗渠、橋涵、隧道,或為此等工作之重修繕者,保固期間為五年。

前項保固保證金如保固期間為一年者,期滿後全部退還。如保固期間為二年以上或合約部分工程保固期間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還二分之一,第二年退還其餘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 保證責任:

一、保證人對於乙方因履行本合約各項規定暨因終止合約或解除合約,而發生之一切義務,均連帶負其全責,並願棄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條規定之先訴抗辯權。如涉訟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_________市為仲裁地點。

二、保證人如中途失其保證能力或自行申請退保時,乙應立即覓保更換。原保證人應俟換保手續核定後,始能解除其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應俟本合約失效時始得解除一切責任。

第二十四條 終止或解除合約:

一、甲方認為工程有終止之必要時,得隨時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經甲方通知,乙方應立即停工,並由乙方負責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進場材料,均由甲方核實給價。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甲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合約,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乙方及其保證人應負連帶賠償之全責。

(一)乙方私將工程轉讓他人承包,或將登記證轉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經甲方查明屬實者。

(二)乙方逾規定期限尚未開工,或開工後進行遲緩,進度較規定預定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違背合約或發生變故,甲方認其不能履行合約責任時。乙方如因前項三款情事之一終止或解除合約時,應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並將到場材料機具裝置等,交由甲方全權使用。

三、合約訂定後,如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未能開工,或延期開工,或開工後無法繼續施工而停工,其時間逾六個月仍無法施工者,乙方得於一個月內要求終止合約,並得就下列專案提出求償金額,檢附計算及相關證明檔案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對甲方核定有異議時得依合約所附工程仲裁條款補充規定辦理。

(一)工程訂約後未能開工:

1.合約書裝訂成本費(含印花稅)

2.依合約規定專案並已實際執行之準備工作費。(如測量放樣、鑽探、細部設計等)不得超過合約單項之金額。

3.工棚及租金費得依合約單項範圍之金額比例折算。

4.工地現場水電費得按實付金額。

5.工地現場看管勞工費,最多二員,六個月之基本工資為限。

6.工程施工進度必需預先定製特殊材料經事先向甲方報備有案並經會同檢驗合格者得依廠商訂購成本收購,但不得超過合約該項材料費之金額。一般購置材料則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開工後:

1.合約規定之準備工作費工棚租金、工地水電費及工程安全設施得依合約單價比例估驗計價。

2.已完工工程依合約規定估驗計價。

3.進場材料費(以實際施工進度需要,並經檢驗合格為限,若因保管不當影響品質之部分不予計給)。

4.工程停工期間經甲方認定必要之現場待命人員工資(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員工為限)按合約技術及一般勞力工資計付。

5.停工期間乙方亦應按日填報日報表,並於每週未,每月底將影響部分以書面報工程司備查。

四、乙方如領有預付款者,應即將未扣還金額,並加中央銀行基金存款一個月利率之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及甲方指示辦理,以維持交通及排水、維護環境清潔及公共安全時,甲方得徑行動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改善,乙方不得異議。

第二十六條 合約時效:本合約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驗收保固期滿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條 合約份數及附件:本合約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別陳轉備用,如有誤繕,以正本為準。本合約附件,計保證書 _________份、領款印鑑_________份、投標須知_

________份、投標比價紀錄表_________份、標單詳細表 _________份、單價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給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說明書_________份、圖樣_________份計 _________張。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存檔備查。

3、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範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並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並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於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於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範的要求實施操作。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裝置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嚴禁裝修區內吸菸、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裝置、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範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本責任書籤字之日起生效,於該工程驗收合格後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稽核乙方的裝修資質後,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 地點________承包範圍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內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9.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合同總價的5%為違約金;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其他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 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點______分;下午_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點______分。

12.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 。

二、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定為竣工後雙方清算實際工程量做出決算。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海天石化設計綠化平面圖,經甲方稽核同意後,乙方必須嚴格按效果圖施工。

四、乙方按設計的苗木種類,即甲方要求進行採購(苗木米徑、地徑、樹冠、高度等)。苗木進場後,甲方派人進行驗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過程中,如遇圖紙變更、苗木種類變更、苗木規格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認可方能更換。

七、乙方應保證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達90%以上,並平時提供苗木養護技術指導和服務;一年內非人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應無條件免費更換,包栽包活。(養護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移植栽培養護,甲方按50元/棵的費用付給乙方。

九、甲方負責平整所栽花木場地,做好場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合同簽訂後,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核實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量價款的90%,餘款在保修養護期後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後條款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合同就雙方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日期:

合同期限:

施工期限:

三、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專案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五、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 元,竣工結算建築面積按工程實際面積計算。附屬工程價格參照市場價格計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甲方付乙方進場費;完成第一層框架樓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後乙方開始第二層施工,第二層框架樓面完成後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後乙方開始磚砌抹灰工程,工程全部完工付款;甲方扣壓乙方10%的總工程款作為竣工驗收押金,經驗收合格後7天內一次性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樣式或加高屋頂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則對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計算價錢。)

七、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八、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三通一平,並負責購買建安險兩份;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九、注意安全

文明安全施工,如果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肇事者負責,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蓋章):

承包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精裝修合同。

一、工程概況

裝飾工程施工地點:

施工內容:

承包方式:

合同總工期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總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裝飾方案及做說明一份,並向一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合同範本《精裝修合同》。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並經乙方書面確認。

1.2辦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氣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協調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圖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並進行現場交底,交甲方進行書面認定。

2.2 乙方指派 _________(姓名) 為乙方駐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3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屋業管理部門批准,不準隨意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2.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放火及環保規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三、工期

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及其它情況。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蘭埔花園園林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包括我公司設計的蘭埔花園園建、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專案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專案、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專案工程工期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對水電及園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叄拾貳萬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叄拾貳萬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 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壹拾萬零捌仟元整。

六、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20xx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10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園建工程、水電工程質保期為十二個月。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範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專案,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絡。

6、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簽名: 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XXX工程; 備註:詳見漏水佈置圖;

2、工程地點:XX;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4、施工範圍:±0.000以下地下室(包括人行道、車道出入口等)的所有部位,嚴格按照所附堵漏方案執行;

5、質量等級:保修期內無一漏水,且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合格”標準。

第二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核定,本工程合同含稅包乾價為人民幣115000 元(大寫:壹拾壹萬伍仟元 )。上述價款為一次性風險包乾固定總價,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2、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

(1)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預付乙方30%預付款人民幣34500元(大寫:叄萬肆仟伍佰元),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預付款後的5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隊進場施工;

(2)工程維修完工驗收合格且乙方提報一份完整的維修記錄給甲方稽核通過後,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34500元(大寫:叄萬肆仟伍佰元);

(3)餘下40%質保金46000元(大寫:肆萬陸仟元),待工程驗收合格6個月後,經業主和甲方確認地下室無一滲漏後的7個工作日內付清。

(4)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

3、甲方以轉賬的方式支付本工程款,乙方指定賬號如下: 賬戶: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第三條 質量管理及驗收

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由乙方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經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即視為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3日內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第四條 工期要求

具體施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並保證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乙方應在業主規定的期限內施工完成,逾期完工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和惡劣天氣因素導致無法按時完工,工期經甲方確認後相應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工程進度結算和竣工決算;

(2)負責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計劃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施工期間,甲方給予其他積極的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如水、電等,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必須按規範要求辦理一切防水分項手續,提供完整的資料供甲方備案;

(2)乙方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施工規章規範,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前先行清掃乾淨樓面裂縫及周邊位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後地面垃圾必須清理乾淨;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材料、機具均由乙方自行採購、籌集和保管;

(4)乙方應做好施工期間相關工作內容的成品保護;

(5)乙方工作人員食宿由乙方自行責任,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若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甲方有權支取乙方工程款用於發放工資,同時乙方應按1萬/次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各部位中所要求的材料及工藝施工,否則甲方有權不予驗收。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並按照規範要求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6個月免費保修(如認為損壞或8級以上地震等特殊原因,導致漏水,則由甲方承擔返修費用)。

第六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質量保修

自本工程完工驗收之日起算,乙方應無條件對本工程質量保修6個月,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的48小時內到場維修,乙方指定維修聯絡人為: ;手機: 。

第八條 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龍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備料進場施工,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項外,還應按照按合同款項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未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按合同款項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若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按期到場維修,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甲方有權自行或另行安排他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合同款項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自各種款項結清付訖後自動失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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