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錦集7篇

來源:才華庫 1.01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工程工程合同模板錦集7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建築工程合同書

工程名稱:建築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年月日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 注:

二、工程承包範圍

1、廣場硬化。(見圖紙,以預算單中的專案為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 期年月日,竣工日期為 年月日,合同 工期總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鋼構有關驗收規範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工程總造價:大寫:¥: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 %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發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築物中心五十米以內,並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檔案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調地方關係,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地干擾或不法收費,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為工地代表,聯絡方式;

2、嚴格按圖紙進行製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完工前清理好現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後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並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竣工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三日內,給予確認並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三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難,如雨、雪天氣,自然

災害工期延誤。

2、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難,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其它條款:

十五、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該工程結算完畢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丙: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合作建築工程專案,就有關合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資比例:

甲:30萬人民幣,乙:30萬人民幣,丙:30萬人民幣。

二、股份分配:一共分為三股,股份分配為:

甲:1股 乙:1股 丙:1股

三、各方的責任:

1、甲和乙的責任:

(1)、負責建築工程的聯絡,與工程出資方和工程代理機構的協調、公關

(2)、對整個工程中間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公關

2、丙負責:

(1)、負責與資質公司協商以及相關的合同事宜。

(2)、負責資質公司的標書、資質等競標的相關材料。

(3)、資質公司幹工程,負責與資質公司協商利潤。

(4)、資質公司不幹工程,工程轉包,負責與資質公司協商利潤。

(5)、資質公司不幹工程,工程不轉包即股東干工程,負責與資質公司協商利潤。要對建築工程進行管理和監管。

3、甲、乙、丙三方要給建築工程節約成本,誠信合作。

四、相關成本費用:

1、甲、乙雙方與工程出資方和工程代理機構的協調你、公關費用先自理,結算時計入工程成本。

2、丙用於競標的報名費,買標書、做標書的費用等,計入工程成本。

3、工程競標的保證金,與出資者銀行的同期中等利息,所有利息計入工程成本。

4、建築中的材料、機械、工資等計入工程成本。

5、資質公司幹工程、不幹工程,給予資質公司的利益計入成本。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合同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相關損失。

2、糾紛發生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新蔡有訴訟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三方必須同時發起修改,其他修改無效。

2、本協議終止必須所有股東同意。

七、協議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範圍

甲方現將龍陽新村3#、4#樓防水工程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及管理

1、乙方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和甲方要求及規範施工。

2、甲方辦公室對工程進度與質量進行監督,負責現場協調工作,參與工程驗收工作,驗收不符合要求,甲方現場質管組成員有權責令乙方返工。

3、乙方必須提供該工程所需的一切資料,保證工程驗收和備案。

四、工程承包價格

1、2mm厚聚氨酯乙烯橡膠共混30元/㎡。

2、1.6mm厚聚氨酯乙烯橡膠共混26元/㎡,1.1mm厚聚氨酯乙烯橡膠共混23.5元/㎡。

3、1.5mm厚聚氨酯24元/㎡。

4、1.5mm厚丙綸18元/㎡,3mm厚SBS 20元/㎡。

五、驗收

乙方所承包的分項工程,其分項工程必須滿足施工規範的`要求及驗收標準的規定,達到優良分項等級。

六、付款及完工結算

工程全部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50%;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40%,辦完備案證後再付5%,餘下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付清。

七、質保金

1、結算工程款時,甲方留5%作質保金,質量保證按國家檔案精神,保修五年。

八、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現場施工必須符合施工規範的要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罰款。

2、乙方在現場施工中,須注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甲方在承包該分項工程給乙方時,已根據建設部、公安部、安全管理建管站、文明精神,將安全管理保險、防護費用等各項費用列入了在包價格中,乙方現場施工中,其安全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慨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現場施工中要注意安全與質量兩個第一的原則,並遵守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偷盜、打架、鬥毆等行為,違者一次罰款500元,所發生的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合同自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方需求,委託乙方施工xx專案SBS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面積和價格:

1、本工程屋面大約為xx平方米,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

2、本工程SBS防水層價格為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為xx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SBS及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規範規定。

2、材料規格要求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單位及業主滿意。

3、其它材料按設計圖紙要求。

三。製作和安裝要求:

1、符合國家規範及行業標準要求。

2、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四、交付時間及地點

1、根據甲方需求情況,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裝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儘可能的給乙方安裝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後,乙方及時向甲方呈報驗,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2、最終總價按實際製作安裝的長度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維修服務及合同責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為五年,工程驗收後由於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負責維修(自然災害,人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滲漏等現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時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雙方約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為15天。(xx-xx)

2、本工程防水層必須xx年x月xx日施工結束。

3、如乙方沒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罰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工程編號:_________

合約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將_________處地質鑽探及土壤試驗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承辦經雙方同意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工程地點:請參閱工程圖說。

第二條 工程範圍:詳圖樣說明書。

第三條 合約總價:全部工程總價_________元整,詳細表附後,工程結算總價按照實做數量結算計算之。(合約附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無預付款,亦不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試驗報告,經本處第一科審查合格後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將已完成部分先付價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應依照上項付款辦法,按實以書面申請估驗計價,而後由甲方核實給付之。乙方於支領工程款時所用之印鑑,應與本合約所附印鑑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經正式驗收合格後,除有特殊事由外,應於七日內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並依規定程式付清尾款。

四、估驗計價均應按期辦理,不得申請棄權或延期辦理。

五、施工期間如物價發生變動時,應按投標須知所附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辦理。

六、變更設計作業程式依本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施工驗收作業程式八之規定辦理。如因變更設計增加工程數量或專案應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式後始得估驗,其新增專案在議定單價前按甲方擬定單價之八成計價。

第五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期限:乙方應於決標後五日內正式開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於開工之日起五十日曆日完工。如遇障礙因素或變更設計致無法全面施工,應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因障礙因素無法全面施工工期計算作業規定辦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災人禍確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得申請甲方核定延期日數。

四、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完工,乙方均應於當日以書面報告甲方。並以甲方核定之結果為計算工期之依據、乙方不為報告者,甲方得徑為核定後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異議。

五、甲方所核定相關工期事項,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異議,亦不得因此提出賠償損失或停工結算等要求。

第六條 工程變更:

甲方對本工程有隨時變更計畫及增減工程數量之權(工程變更設計時,依本府有關規定辦理),乙方不得異議。對於增減數量,雙方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計算增減之。有新增工程專案時,得由雙方協議合理單價,但不得以新增專案單價未議妥而停工。新增專案如含有合約既有單價,其單價得按物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調整之。如因甲方變更計畫,乙方須廢棄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場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實驗收後,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或訂約時料價或新議訂單價並按物價指數增減率調整工程費計算方式計給之。但已進場材料以實際施工進度需要並經檢驗合格為限,若因保管不當影響品質之部分不予計給。

第七條 工程圖說:所有本工程之圖樣施工說明書及本合約有關附件等,其優先順序依序為開標記錄補充規定、特定條款、技術規範、合約圖說、工程詳細表,及一般規定或一般規範。

第八條 工程監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監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權。甲方工程司如發現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聽指揮,得隨時通知乙方更換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規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損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工地管理:乙方須遴派技師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經驗之代表常駐工地,督導施工,並負責工人之管理,嚴格約束工人遵守紀律,如有任何糾紛或違法行為,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如工人遇有傷亡或其它意外情事,應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涉。乙方所派之負責人,非經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離工地。甲方如認為乙方所派負責人不稱職時,得通知乙方更換之。

第十條 工作場地裝置:乙方對於工人之食宿醫藥衛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儲存房屋,均應有完善之裝置。

第十一條 材料機具:所有材料機具,除本合約有規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備,並須經甲方檢驗(視)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須立即遷出場外。本工程內應由甲方供給之機具材料,因故未能實時供給,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過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時供給機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時,比照投標須知九之(五)(六)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加班趕工:本工程進行期間,如因工程進度落後為配合進度,甲方認為必須增加工人或加開夜班時,乙方應即照辦,不得推諉拒絕,並不得要求加價。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預定進度施工時,而乙方必須在夜間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計算方式計算差額加價辦理外,對趕工必須增加之裝置應提出計劃經甲方核定後得按實際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間施工單價及施工專案應連續施工者(如連續壁、反迴圈椿、潛盾或推進工法等等)或施工慣例應延續施工者(如試椿澆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搶建、搶修等等)不得另予加價。如乙方未在雙方協議時限內完成不予給付。

第十三條 配合施工:與本合約工程有關之其它工程及臨時裝置,經甲方委託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應與其它承包商互相協助合作,使能辦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致生錯誤或延誤工期,或發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賠償。但受損之一方,應儘速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經甲方多次協商仍無法達成協議時甲方除徑行裁決外,並得在其估驗款內扣留,俟其解決上述爭議後再發還。

第十四條

一、維持交通:乙方於施工時,不得妨礙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暫停交通時,須有適當臨時交通路線及公共安全裝置,並須事先徵得甲方之書面許可方可動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個月內未開工,或停工達六個月者,應將借用之人行道回覆原狀。

第十五條 環境清潔與維護:

一、凡在施工範圍內挖出廢土及完工後剩餘之磚塊、砂石及其它廢料,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築管理規則等規定儘速清除,如延誤不予清除而受罰,概由乙方負責。

二、工地周圍排水溝因本工程施工所發生損壞或淤積廢土、砂石,均應隨時修復及清理,如延誤不予修復及清理,致生危害環境衛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工地清潔及環境品質維護,應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營繕工程工地環境清潔維護實施要點及環境保護法規辦理。

第十六條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暨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確實辦理。

二、施工期間,乙方應於工作地點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定規則,及本府有關規定設立顯明之標誌,以策安全。

三、建築物施工場所,除應於基地四周利用密閉式之鋼鐵或金屬板、木板、夾板、鋁板等材料設定圍籬,鷹架外部分應加鐵絲網,並以帆布圍護,以防止物料向下飛散或墜落,並應設定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裝置。

四、對於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必須預為防範,如因疏忽致生傷亡或其它損害,概由乙方負責。

五、承造人應依規定投保營造綜合保險、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鄰近房屋倒塌龜裂責任險。(依補充說明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經正式驗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場材料,包括甲方供給及乙方自備經甲方估驗計價者,均由乙方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應由乙方負擔。

二、在工程未經驗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時,乙方不得拒絕。但必須由甲乙雙方會同維護單位協商認定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後,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損害應由協商之義務人修復之。

第十八條 災害保險:

一、工程由開工日起至驗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營造保險。

二、在驗收前遭遇颱風、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時,乙應於災害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報請甲方派員會同勘查屬實,並取具證明後,得按實需工作時間延長工期。

三、除因天災導致之路面淤泥積水等之災害,妨礙公共安全市容觀瞻、及民眾權益而急需回覆原狀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災害緊急搶救工程授權處理要點,報請有關單位會勘後,依規定處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損失部分仍應由承包商負責。

四、因甲方因素導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費比例加價辦理。

第十九條 工程查驗:

一、工程於施工中或驗收時,甲方查驗人員認為有必要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檢驗時,乙方不得推諉,並應於事後負責免費修復。如發現乙方使用之材料與規定不符時,可拆抽換者(不影響其他構物),乙方應即抽換,不得要求以扣款處理,或延長工期,其所需時間一併列入工期檢討。如不妨礙安全、美觀及使用需求,經由甲方檢討可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必須以扣款方式處理時,除合約另有規定如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外,應按合約單價比例(尺寸不合規定時)、或工料差額(工料不合規定時)之六倍扣減,並於甲方完成報備手續後辦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經初驗合格後,由甲方派員驗收,並報請上級機關監驗。凡驗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給之。甲方驗收時,如發現工程與規定不符,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規定處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處理完妥,除應參照第二十條之規定賠償逾期損失外,甲方並得動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含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證人補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驗及正式驗收之複驗,以一次為限,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善。否則自複驗之次日起計算至再驗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論處,每日罰款按結算總價千分之一計算,乙方不得異議。

四、乙方及其專業技師應負地質鑽探之調查、鑽孔取樣、記錄、鑑定分析及相關作業之責任,並應於報告書上由技師本人署名並加蓋執業圖記簽章負責。

五、上述各款規定事項,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條第三項前段規定拒絕修改、處理或拖延。

第二十條 逾期損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約規定期限完工,應按逾期之日數,每日賠償甲方損失按結算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逾期罰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內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證人追繳之。但其最高賠償金額超過結算總價十分之一為限。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與他人有債務糾紛,經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藉故停工,如發生損害,應由乙與保證人共同連帶負責。

第二十二條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驗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證金由工程款或保證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結算總價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標的性質定之)計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經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應由乙方依照圖樣在限期內負責無條件修復。通知後逾期不辦理者,甲方得動用保固保證金修理。保固期間除合約另有約定外,規定如下:

一、建築物之裝修、機電、屋頂、牆壁滲漏及道路工程、自來水工程等,保固期間為一年。

二、建築物構造體、暗渠、橋涵、隧道,或為此等工作之重修繕者,保固期間為五年。

前項保固保證金如保固期間為一年者,期滿後全部退還。如保固期間為二年以上或合約部分工程保固期間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還二分之一,第二年退還其餘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條 保證責任:

一、保證人對於乙方因履行本合約各項規定暨因終止合約或解除合約,而發生之一切義務,均連帶負其全責,並願棄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條規定之先訴抗辯權。如涉訟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_________市為仲裁地點。

二、保證人如中途失其保證能力或自行申請退保時,乙應立即覓保更換。原保證人應俟換保手續核定後,始能解除其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應俟本合約失效時始得解除一切責任。

第二十四條 終止或解除合約:

一、甲方認為工程有終止之必要時,得隨時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經甲方通知,乙方應立即停工,並由乙方負責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進場材料,均由甲方核實給價。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甲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合約,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乙方及其保證人應負連帶賠償之全責。

(一)乙方私將工程轉讓他人承包,或將登記證轉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經甲方查明屬實者。

(二)乙方逾規定期限尚未開工,或開工後進行遲緩,進度較規定預定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違背合約或發生變故,甲方認其不能履行合約責任時。乙方如因前項三款情事之一終止或解除合約時,應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並將到場材料機具裝置等,交由甲方全權使用。

三、合約訂定後,如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未能開工,或延期開工,或開工後無法繼續施工而停工,其時間逾六個月仍無法施工者,乙方得於一個月內要求終止合約,並得就下列專案提出求償金額,檢附計算及相關證明檔案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對甲方核定有異議時得依合約所附工程仲裁條款補充規定辦理。

(一)工程訂約後未能開工:

1。合約書裝訂成本費(含印花稅)

2。依合約規定專案並已實際執行之準備工作費。(如測量放樣、鑽探、細部設計等)不得超過合約單項之金額。

3。工棚及租金費得依合約單項範圍之金額比例折算。

4。工地現場水電費得按實付金額。

5。工地現場看管勞工費,最多二員,六個月之基本工資為限。

6。工程施工進度必需預先定製特殊材料經事先向甲方報備有案並經會同檢驗合格者得依廠商訂購成本收購,但不得超過合約該項材料費之金額。一般購置材料則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開工後:

1。合約規定之準備工作費工棚租金、工地水電費及工程安全設施得依合約單價比例估驗計價。

2。已完工工程依合約規定估驗計價。

3。進場材料費(以實際施工進度需要,並經檢驗合格為限,若因保管不當影響品質之部分不予計給)。

4。工程停工期間經甲方認定必要之現場待命人員工資(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員工為限)按合約技術及一般勞力工資計付。

5。停工期間乙方亦應按日填報日報表,並於每週未,每月底將影響部分以書面報工程司備查。

四、乙方如領有預付款者,應即將未扣還金額,並加中央銀行基金存款一個月利率之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及甲方指示辦理,以維持交通及排水、維護環境清潔及公共安全時,甲方得徑行動用乙方未領工程款或保證金改善,乙方不得異議。

第二十六條 合約時效:本合約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驗收保固期滿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條 合約份數及附件:本合約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別陳轉備用,如有誤繕,以正本為準。本合約附件,計保證書_________份、領款印鑑_________份、投標須知_________份、投標比價紀錄表_________份、標單詳細表_________份、單價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給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說明書_________份、圖樣_________份計_________張。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為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競標成功後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專案為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專案,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況,罰款壹仟元,並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為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約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稅務、衛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 ·衛生承包合同 ·廣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況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綠化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資金來源: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檔案專案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養護管理,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 的景觀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條:施工工期限共 個工作日。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養護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以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在工程進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第五條: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足額賠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辦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採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價款元(暫定價以招標價為準)。

3、付款方式:

(一)綠化竣工驗收:承包方施工任務完成後,經建設方等相關單位驗收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後,驗收合格後 月內,據驗收報告,承包方向發包方進行第一次結算,發包方支付實際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對於實際栽植數量少於卸苗登記(經四方簽字)的,其差額將對綠化施工隊單株綜合單價的3倍予以處罰。

(二)養護期驗收:承包方養護期成活儲存率達到 以上,如果成活儲存率低於 ,每降低1%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並在發包方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第一、二次養護驗收合格後 個月內,據驗收報告,支付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

(三)交工驗收:承包方養護期管理及儲存率達到 以上,承包方憑交工驗收報告進行最後一次結算,驗收合格後12月內,據驗收報告,發包方支付剩餘的工程價款。如果儲存率低於95%,每低 1% 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5%。

第七條: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及其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派 為工程專案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及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場地的前期準備,製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負責保護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施工場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第九條:種植要求

1、種植地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要保證質量,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承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第十條:初步驗收:

承包人在按照規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後 個日內向發包人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後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工程變更: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價款按下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供適當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第十二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條:竣工決算:

1、工程養護期(即保修期)結束時為竣工時間,在工程竣工後30日內,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書面申請和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按照合同約定價款和調整變更的內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決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3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四條:質量保修:

養護期為 個月,從施工結束之日起計算。雙方約定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保修責任。管護要求:

1、澆水:苗木栽植後要及時澆一次透水,10天左右澆足一次水並對苗木進行扶正,整修覆盤和復土。以後依樹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澆水。在11月底土胎封凍前澆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澆一次返春水。

2、病蟲害防治:發現病蟲害後及時聯絡市、區林業部門,在林業部門指導下進行防治。

3、樹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護所必需的相關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為保證種植的質量,應根據種植區域的土壤條件、氣候變化及氣象等條件增減管護的次數或採取其他的措施保證樹木的成活。在兩年管護期內的任何時間,只要發現死亡的樹木,承包方應及時免費補種,補種樹木的管護期為兩年,管護期起始日從補種之日起算。承包方確保三年管護期內樹木的成活率、無病蟲害、無枯敗率達到95%。

5、發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對本合同工程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立即糾正。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交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依據山西省關於保護農民工的政策要求,由於承包方怠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導致信訪投訴,發包方有權利動用該保證金,之後,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人補足保證金金額。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無違約、過錯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後發包人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無息。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支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終止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向其所僱用的員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憑證。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僱用員工發生工傷、意外傷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處理,發包人不承擔責任。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儘可能的措施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發包方財產受到損害。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承包方未按發包方設計要求擅自施工,發包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有權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繼續履行。造成損失已無法彌補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相應責任。承包方未按發包方的施工標準進行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繳發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為賠償金。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經履行法定程式,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