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錦集9篇

來源:才華庫 1.55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錦集9篇

勞動合同 篇1

摘要:自20xx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國辦學校作為用人單位的一種,就應該履行法律義務,積極和學校教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勞動內容、勞動報酬,合理解決勞動爭議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國辦學校;勞動合同;權利和義務;爭議

一、國辦學校訂立勞動合同的緣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據此,國辦學校作為一種用人單位就應該依法和學校的教職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在我國國辦學校,一般又稱為公立學校,多為為事業單位,具有社會服務功能,其辦學、辦公經費大部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或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提供的資金,這就要求國辦學校在草擬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法律、法規的一致性,制定條款時應該全面考慮合同內容,使之成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一致性的保證。

二、國辦學校的勞動合同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體到國辦學校的勞動合同就是,國辦學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採用公平、合理、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法律原則,和學校在職的廣大教職員工簽訂的,規定合同期限、員工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正常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員工工作報酬,國辦學校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為教職員工提供的勞動保護方案,並且應積極進行職業危害防護等為內容,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然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制度、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國辦學校與廣大教職員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生效後,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應積極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國辦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法律適用

(一)明確學校和教職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是合同的一種特殊合同,具有簽訂一般合同的要求,需要明確合格的合同主體,依法保證雙方的權利,通過簽訂合同,確立廣大教職員工按照多勞多得、同工同酬的法律精神獲得勞動報酬,教職員工付出多少勞動,國辦學校就根據合同及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多少工資,國辦學校履行此項合同義務,就能夠促進廣大教職員工勤於工作、勇於奉獻,更能有利於我們的教育事業的發展。

國辦學校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教職員工的休息、休假方式和內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教職員工有休息的權利,國家努力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和場地,規定了全國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標準。

具體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以及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等,這些規定放在國辦學校的勞動合同中,能大大減輕學校的管理難度,幫助學校正確安排管理工作,維護國辦學校的最大利益。國辦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依法保障教職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作為用人單位的國辦學校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全面並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廣大教職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制度,為廣大教職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並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斷對在職人員進行各種培訓,以此來防止教學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學校廣大教職員工的自身利益,促進他們工作的激情和動力。

(二)明確專項培訓及保密制度

國辦學校為提供教育教學質量,必然要對員工進行培訓,這樣就要產生培訓費用,根據法律的規定,國辦學校可以為教職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提供教職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通過勞動合同來約定此種培訓費用的分擔方式,讓受培訓員工為國辦學校好好的服務,明確受培訓員工的服務期限,這樣為員工離崗賠償提供了依據。國辦學校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會有許多祕密資訊,會產生很多智慧財產權的利益,這些對國辦學校管理非常重要,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明確保密制度,以此來規範教職員工的行為,防止學校的重要資訊外洩有著重要法律及實際意義。

(三)明確糾紛解決方式

廣大教職員工依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可避免的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勞動爭議,例如,工資、獎金不合理,勞動保護條件不能達到國家標準、休息休假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在雙方協商或第三方調解不能解決時,教職員工啟用勞動爭議仲裁程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訴書,請求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機構依法評斷。仲裁裁決一旦生效,對學校和提請仲裁的教職員工都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執行,這樣一來就能很好的解決雙方的爭議,使得雙方得到應有的法律責任依據,保證了雙方的權利,促進了學校的和諧發展。

四、結束語

國辦學校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妥善簽訂勞動合同,全面、及時履行合同規定義務,合理合法安排教職員工的工作,保證教職員工的權利,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減少和防止勞動爭議的發生,促進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為偉大中國夢貢獻和諧之花。

參考文獻:

[1]姜穎著.勞動合同法論[M].法律出版社,20xx

[2]何兵著.現代社會的糾紛解決[M].法律出版社,20xx

[3]吳合振主編.合同法理論與實踐應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單位和勞動者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聯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身份證號碼

最高學歷技術等級

聯絡電話家庭住址

個人簡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制。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家、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對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4、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6、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員工發放當月實時工資。

2、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公司固定資產及易耗品。

3、其他有關事項: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公司不牽涉任何備用金。

第九條勞動爭議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條,內容為

增加原勞動合同未盡事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簽證

鑑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 __

乙方: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22945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 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 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天。

(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有權利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但是根據各崗位的工作性質,休假前需跟公司協商安排好工作事宜後方可休假。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30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1種工資形式: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工資發放時間如遇節假日則順延,不得延遲至____日。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福利待遇 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擴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當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如在合同期內主動提出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經甲方同意後且該工作崗位有相關人員交接工作完畢後方可離職,否則將做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的代理人):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

(蓋章) (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完成之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_________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為_________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HE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7

1、用人單位

①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或違反法定或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②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違約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③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不支付或拖延勞動者工資報;

④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⑤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⑥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

⑦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約,應根據具體情形承擔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如行政處罰、責令改正等)。

2、勞動者

①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②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

勞動者違約,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8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吉林省《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釋出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企業意見

年 月 日(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章)

職工

年 月 日(章)

年月日 生效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本公司,乙方於 20xx 年 月 日書面向公司提出辭工。經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書面申請(辭工書),雙方自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的補償,此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其它費用。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雙方不存在其它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協議約定的補償及相關費用外,雙方互相不存在補償或賠償事宜。

四、雙方同意無論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任何權利義務問題,自本協議簽訂後放棄向對方提起投訴、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補償差額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據

今收到 支付的終止勞動合同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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