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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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合同集合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律及行政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崗位責任制組織生產,下達任務指標,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的報酬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按照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5、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

6、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活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的權利;

2、按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的待遇;

3、享有休息和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定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

5、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保守甲方機密,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權益;

6、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承擔應由個人負擔的經濟負擔。

四、工作、休息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 工作制,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節、假日需要連續工作的,由甲方確定調整休息時間或支付加班工作;夜間加班的支付夜班津貼。

(二)乙方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具體標準為: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調整,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與甲方原有職工相同的保險福利待遇。

(二)甲方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手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主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的;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機密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並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且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合同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本項6、7、8、9款解除合同時,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不符合上項規定的;

2、乙方因公傷殘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同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需離職學習或辭職的;

7、乙方參軍或出境定居的。

(按6、7款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利解除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後,規定的工作期限未滿的;

2、承接的重點工作專案任務未結束或經辦、經手的財產、財務未交清的。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相關事項

1、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而解除合同的,不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期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及其它一切關係自然終

止,乙主應交回甲方財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任何負擔。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違反合同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種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應在六十昌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勞動合同 篇2

杭州餘杭區仁和鎮唐國順門窗加工廠 法定代表人:唐國順(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浙江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 (以下稱乙方),性別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家庭地址: ,為我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經營性質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合同期滿根據乙方的表現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續簽。 合同期內:

1、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改造所從事職業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

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 乙方嚴重違反工作流程,打架鬥毆,偷竊等行為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將予以解除合同,並按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4、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5、 服務期限未滿壹年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或因嚴重支援規章制度而被開除、辭職的,乙方須依法承擔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地點。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鋁合金門、窗安裝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二)乙方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不得擅離職守。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資為4000元,約定每月支付1500元,餘下工資年終結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時間,如未經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離職守造成損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經濟賠償。如經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經濟賠償。

甲方提供乙方 工作宿舍 ,居住過程中產生的 水電費用 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潔、保證宿舍安全。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餘杭區仁和鎮唐國順門窗加工廠 (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蓋指印):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託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週期為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支付標準為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__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是:。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第二十條 甲方出現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勞動合同情況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為每月 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 ,預計為 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

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假公濟私,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 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准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檔案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崗位技能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使 用 說 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專案,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身份證)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盛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9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用工合同樣本。

第一條:合同期限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2)合同簽訂之前______個月為勞動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主要從事機械車。銑加工,根據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 乙方同意在______崗位工作,具體內容為: .

2)根據甲方生產經營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按要求。準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第三:勞動安全和勞動條件

1)為確保乙方勞動及自身安全,甲方須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警示

2)在合同期內,甲方視條件為乙方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甲方資訊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定額計件包工制或國家法定時間。

2)企業在特殊發展期間,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協調整休息時間。

3) 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4)在勞動試用期內,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檔案的祕密,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教育。辭退或經濟處罰。

3)乙方若擅離職守,擅自外出,違規操作,所引發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照價賠賞。

第七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曾從事過該技術工種的進行技能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承擔。

2)乙方未曾從事該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技術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3)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九條: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勞動用工合同樣本中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1)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2) 洩露甲方資訊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損失;

(3)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5)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個月內不發放工資;

(3)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4)甲方因搬遷。擴建。整頓。破產,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樣本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人:

勞動者_________性別____

年齡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合同甲 方:_____________

合同乙 方: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_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 省(市)____ 區(縣) 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 年___ 月___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 年___ 月____ 日止。本合同於___ 年___ 月 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 元或按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合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合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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