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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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

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1

編號: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簽訂的勞動合同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自願申請,甲方同意,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資福利結算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工資福利已包含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因勞動關係產生的全部款項。(這裡可增加: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因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元。)

三、公物(工具)、工作、業務於 年 月 日前,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安排,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書已協商一致,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並認真履行本協議,勞動合同終止後雙方之間關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及義務均同時終止,一切關於雙方勞動關係的民事法律責任問題再無爭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 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九、乙方之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得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力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1日或數日 發放。

十一、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 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十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六、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範文3篇3

你與本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於年 月 日因 (原因)解除(終止)。你在本單位 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年月。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一式七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檔案,四份交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仲裁科、養老、失業、醫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

持用。

2、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如有爭議,可在收到本證明一年之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此證明應當履行簽收手續以備查。不辭而別未辦理任何手續離職的勞動者,用人單位

可按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並採取公告或委託公證機構送達的方式送達。本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制定。篇四:終止勞動

合同證明書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劉連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男 ,xx

5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20xx 年 5 月 18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 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20xx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

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4000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20xx 年 7 月

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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