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租賃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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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租賃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租賃合同 篇1

違約行為是合同法律風險最主要的體現方式。一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會給另一方當事人帶來履行合同的不便,也會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違約行為除了通過合同條款加以事先規制之外,更主要是通過損害賠償的方式進行彌補,讓守約方獲得相應的利益以彌補受到的損失,不能讓違約方因為違約行為而獲得利益,因此需要對違約和損害賠償進行簡單的介紹。

1、違約的條件。

違約的條件比較簡單,就是合同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形。與侵權行為不同的是,違約行為不需要考慮當事人是不是在主觀上具有過錯,究竟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在客觀上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即可以認為產生了違約。

具體到租賃合同,出租人方面主要的違約形式有: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租賃房屋、提供租賃房屋的條件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未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未對房屋正常使用的損害提供維修服務、擅自將已經租賃的房屋再租給其他人等等;承租人方面主要的違約行為有:不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租金、押金或者保證金等財物、不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未經出租人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合同到期後拒不按照約定將房屋交換出租人等。

2、違約損害賠償的方式。

違約後一般可以採取的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幾種。

(1)實際履行、繼續履行。

也就是違約方在客觀上仍然存在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守約方也願意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將合同按照約定全部履行完畢為止。相比較其他違約損害賠償的方式而言,實際履行的成本較少,法律依據也比較明確,較少發生爭議的機率,所以在實踐中發生違約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也會要求當事人首先採取實際履行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2)採取補救措施、恢復原狀。

具體到租賃合同來說,可以要求出租人儘快將房屋存在的缺陷修復、將原先已經中斷的水電煤供應恢復、通過自購建材將房屋已經受到毀損的部分儘快恢復原狀;可以要求承租人另行尋找租賃房屋、繼續經營以減少實際損失、適當減少房屋租金,等等。採取補救措施主要是為了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不恰當擴大。

(3)賠償損失。

這是最常見的違約損害賠償方式。主要有:

①違約金。

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需要向守約方承擔一定的金錢賠償。違約金只有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才能要求賠償。違約金兼有補償實際損失和懲罰違約行為的雙重屬性;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但數額不足以賠償實際損失的,在支付違約金之後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如果當事人並沒有因為違約行為受到損失,但約定了違約金的,也應該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過高或者過低的,在訴至法院後可以請求法院予以適當調高或者調低。違約金過高予以調低的,一般認為最高數額應為實際損失的30%。

②實際損失。

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是指由於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當事人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和支付費用的增加。例如:因承租人不恰當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發生變形,出租人緊急聘請工人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但只修復了一部分,還有一部分無法修復。在這裡,房屋結構無法修復的部分就是出租人現有財產的減損滅失;該修理費根據法律應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墊付的修理人工費就是支付費用的增加。直接損失是現實的財產損失,一般是比較容易確定的。間接損失則比較難以理解,它是指合同在全面和適當履行之後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利益。一般來說,間接損失一般是指可得利益的損失,或者說是利潤的損失。比如說,承租人獲得租賃房屋後經出租人許可又轉租他人,承租人因此而獲得的利益即為可得利益。如果發生損失,則為間接損失。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間接損失的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些規定比較疑難,大家只要知道要賠償間接損失或者可得利益損失這些概念就可以了。

③約定賠償計算方式。

這又是合同法賦予我們的強大武器。由於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是一件較為複雜的事,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在合同中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作一大概的估計,並對違約賠償計算方式作一較為詳細和明確的約定,則在事後進行損害賠償工作時無疑具有相當的便利性。

④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合理費用。

在違約行為發生後,雙方均應當採取適當措施方式防止損失的擴大。一方或者雙方不採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對於損失擴大的部分,當事人無權要求損害賠償。對於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由違約方承擔。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所出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該房屋租金按 計算, 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租金按 結算,第一 ( 至 )租金由乙方於租賃期限起始日後 租金由乙方分別於各 首月開始後的 日內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交付出租房時該房屋沒有使用權與產權糾紛;交房後如有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半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可以進行必要的裝修與添臵必要的裝置,但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結構,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設臵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乙方有權撤走其投入的可移動裝置及用具,對房屋的裝修,雙方協商折舊處理。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2、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出租房屋如須到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備案手續及交納有關稅費的,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三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四條 因甲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並退還房屋,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房屋存在產權等爭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3、水、電、氣等經常不能保證或者水、電、氣等設施出現故障,經通知甲方在10日內不能解決完畢,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或生活的。

第十五條 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支付該房屋年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在簽訂與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不得因租金、租房面積、履行時間等事項以及任何理由向乙方相關人員請客、送禮、給予回扣、佣金、有價證券、實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好處,否則無論數額大小,都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該房屋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同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有關經辦人員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好處,甲方應當告知乙方,乙方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本合同共 肆 頁,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年____ 月___ 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每套價值12000元的電動吊籃 套,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起,預計工期約為 天(以實際工作中雙方記錄為準)。

二、工程地點:

三、租賃費起止時間:以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籃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賃單價: 元/日/臺。單套吊籃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賃期滿租金低於1000元按1000元結算,高於1000元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五、吊籃押金:租賃合同簽訂後乙方每套吊籃向甲方交押金20xx元。結算時可衝減租金,每使用20天后續交押金。

六、租金結算:工程結束兩天前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吊籃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七、租賃細節:

1、吊籃抵達使用工地後,甲方派一名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安裝、除錯,具體安裝事項由乙方提供輔助人員安裝完成。吊籃乙方使用完畢後,須提供人力協助甲方拆卸。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裝費。

2、吊籃安裝所用的吊籃配重甲方不負責提供,由乙方自行解決。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現停電、移機、上級檢查、無工人施工幹活等情況,吊籃日租金不變,但出現下雨、下雪等惡劣天氣時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籃任何時候都甲方的財產,如出現丟失、損壞則由乙方按原價賠償。

八、使用高處作業吊籃安全問題

1、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育與考核,執有安全上崗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2、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配重壓鐵:H-H標準型24塊(600公斤),H-H加長型42塊(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載荷400公斤。

4、所有連線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於常開位置;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執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籃執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執行前提醒籃內久晏: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執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6、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妤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菸;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7、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準將吊籃做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9、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10、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12、乙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甲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吊籃配置規格

電機臺數配電箱電纜長度鋼絲繩長度安全繩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銷售“怡福源”牌家用空氣淨化器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貨物及規格:

產品名稱:家用空氣淨化器

產品型號:YFY-K001型

額定電壓:220V

額定頻率:50HZ

額定功率:43W

機殼材質:ABS

外型尺寸:330*180*505MM

淨化面積:50平米左右

數量:40臺

單價:4980元/臺

二、交貨期、交貨地點及方式:

自合同簽定後日內,將空氣淨化器送至乙方公司,由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標準:

依據本合同所列的產品規格型號,進行驗收。

四、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圓整)。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預付合同總額的30%為預付款,貨到乙方指定安裝地點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按裝除錯合格後,貨款結清。

五、合同違約處理:

合同簽定後,甲方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生產此裝置,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裝置配置。

合同簽定後,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安裝裝置並付給甲方貨款,如無故違反本合同規定,不給甲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合同總款10%的違約金。

六、售後服務:

甲方負責產品免費維護一年,一年內產品發生的非人為損壞甲方負責免費更換,一年後如仍需甲方維護,甲方收取相應的耗材成本。

七、此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至。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中文書寫,一經簽署,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承租人:_____________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_____________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地點: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述甲方雙方經自願協商,現就貨船租用一事達成下列各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出租物名稱:________噸貨船。

二、數量:________艘

三、質量:由雙方當面驗收確定。

四、用途:裝運食鹽。

五、租金:每月_______元。合同簽約訂後_______日內,乙方先支付______元。退租時總結算,多退少補。

六、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船上另增裝置。否則,除應該恢復原狀外,造成損失,還應賠償。雙方定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港驗收接船,任何一方誤期,應按租金總金額的_________向雙方罰款。

七、租期:租期暫定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如需順延,乙方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另行協商。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撕毀協議。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百貨公司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航運公司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省____市____街____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對講機租賃相關事項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甲方需詳細告知乙方使用方法。

甲方保證對講機無任何故障,如有小的故障(不影響使用),也應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不得將對講機轉借他人以及兒童使用。

乙方在使用對講機的過程中,如有損壞,需根據具體損壞程度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價格

租賃期限為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天。

租賃對講機品牌型號_________。

租賃對講機價格_________元/天(共計_________元。(單位:人民幣)。

逾期按照_________元/天收取費用。(逾期費用將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 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單位:人民幣)。

保證金在歸還對講機時退還。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將對講機返還甲方時合同終止。

第五條 乙方聯絡資料

乙方名稱: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詳細地址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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