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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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租賃合同 篇1

廣州市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與貴公司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廣州市______國際服裝城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按合同約定貴公司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並將服裝城整體開業。但是由於貴公司單方面的原因服裝城至今未能開業,上述商鋪也至今未能按時交付予我方經營。你方的嚴重違約,已造成我方巨大經濟損失。我方對此強烈不滿,多次向貴公司催告開業,貴公司亦答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業並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然而貴公司未能兌現承偌。

此後,我方又多次催告,但是至今為止,貴公司仍未能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6條的規定,我方正式告知貴公司解除雙方簽訂的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自本解除通知到達貴公司之日起生效。上述商鋪租賃合同解除後,我方要求貴公司立即無條件退回你方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同意就因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導致我方經濟損失的事項協商解決,同時保留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的權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預設。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檢視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裝置,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裝置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房東):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為明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訂立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市___區___鎮___幢___的房屋約___平方米。租賃房屋用途_住宿_.

二、 租賃期限_____個月,從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月_______日交房。

三、 租金每月___元人民幣,繳款方式:_____個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二次付房租費時間必須在第一次房期結束前15 天內付清,以後以此類推。

四、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須交付給甲方押金___元,合同期滿甲方扣除有關費用後退還押金,不計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償。入住前水___度,電____度 .(附相關收據憑證)

五、室內設施物品及公用物品:床、衣櫃及洗衣機、熱水器各一個 .

六、補充: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配備乙方所需要的用水、用電基礎設施(特別約定除外),因乙方造成設施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2、甲方保證對出租的該房屋有處分權,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相應的水電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

3、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政府執法機關行政處罰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4、合同依法終止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從合同終止日起 10 天內及時退出房屋,原租賃房屋內滯留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由甲方處臵滯留物品。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戶口手續。

2、乙方不得損壞屋內外設施,不準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改造所租房屋,不準偷電、水,不得擅自增設其他用電、用水設施,否則引起的不良後果有乙方承擔。確因特殊原因需轉讓或改造的,必須經甲方同意。房屋內電、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4、乙方財產均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在租賃期內,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如意外出險,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單位索賠。

5、續租房屋的,乙方應在租期滿前30天內與甲方協商續簽合同。否則,視乙方無續租權。

違約責任:

1、 甲方或乙方簽訂本合同後,如有特殊情況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取得同意意見

2、 如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該支付給對方(甲方或乙方)一個月房租額度的違約金。

3 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或改變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國家有關法律、法令變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徵用而拆遷等因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互諒互讓的原則進行協商,作出書面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法解決:(1)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件/聯絡電話 身份證件/聯絡電話

簽名: 簽名: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為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型別: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排程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援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效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

經xxxxx、理事會研究決定,現將超市隔斷出租,面積約86.4平方米,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費用交付辦法:預交貳年租金,每年陸千元(6000元),共計壹萬貳仟元整(120xx元)。簽訂合同之日起承租方一次性用現金交清,方能使用。

三如果繼續承包,需等到田維功檔案年齡退休之日,租金按超市最低價格交納。

四租賃期內房屋設施的保養,維修有由承租方負責,不允許承租方增建其它房屋設施,如違約建房屋設施,歸出租方所有,後果自負,承租方有自主經營權,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經濟糾紛由承租方負責,更不能私自買賣和質押,房屋和土地所有權隸屬出租方。

五承租方現居住使用的四間房屋,可暫時無償使用,如中心社使用或開發承租方必須在三日之內無條件、無償的把所有物品搬出。如田維功退休後繼續居住、使用,出租方有償收費。同樣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用於經營所購買的屋內所有的設施,到期後,如不續簽合同,無條件、無償地搬出租賃場地。

六如承租方不能及時搬出,每日加罰 元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社一份存檔,司法公正處一份。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

單位

租用數量

日租金

說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為準不再另籤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並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費)。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為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為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運輸方式)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為甲方負責人戶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7

我國《消防法》第10條第3款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該法

第12條還規定:"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開業。"所以規定針對的是公眾聚集場所的開設者或者經營者提出的,而非針對開設、經營者之外的房屋出租人的要求,公安消防機構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處罰的物件也是擅自使用或者開業、經營者而不是房屋出租人。此外,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同,決定著該房屋應當具備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狀況也不一樣,承租人完全可以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承租並準備用於經營住宿、餐飲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房屋增設消防設施,使其符合保證消防安全的要求。所以,租賃合同的效力與出租房屋是否必須經過消防安全驗收合格本身沒有必然聯絡,除非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將租賃合同標的物經消防驗收合格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3月4日就此問題作出批覆,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消防驗收不合格,是否

應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問題,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

第一,出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規定的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房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第二,租賃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屬於法律規定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該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第三,租賃房屋用於開設經營賓館、飯店、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的義務人為該企業的開辦經營者,但租賃標的物經消防安全驗收合格,不是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必要條件。"

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位於 社群 路段 號商鋪出 租給乙方使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合同期為三年正,合同到期時乙方要求續約,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鋪租或以任何理由不續租。

三、租金:

雙方議定乙方向甲方每月號上繳水電費和固定鋪面租金元(壹仟捌佰元整),如有超過一個月租金,甲方有權罰款處理。按每天利息加收10%。自簽字之日起乙方需交給甲方一個月的押金(壹仟捌佰元整)合同期未滿,不準加收乙方鋪位租金,鋪位營業做商業用途。

四、責任:

租用期內乙方在鋪位內裝修,拆牆,電線,光管,水喉,門鐵閘,外牆開門等等一系列裝修行為如有改造或者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完好,維修後原牆顏色不一樣,一切費用開支均由乙方負責包括水電費,在租賃期內工商,衛生,治安消防拍照等政府收費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收或部門,居委會拆遷重建,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搬走,逾期搬遷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應認真執行合同,不得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市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層_____號房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內付清(____個月租金),第二次付款在_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___個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__個月租金),若乙方自應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違約金。房屋設施及各項費用保證金為________元,租賃期滿後,若設施無損壞,各項費用無拖欠,按時交房,則保證金退還。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在租賃期滿前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補充條款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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