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設計受眾心理思考論文

來源:才華庫 2.42W

摘要:網路廣告是一種新媒體廣告模式,但從其受眾接受的心理過程來看,它的功能與作用不同與其他廣告形式。網際網路時代,我們更應該把網路廣告設計的受眾心理研究作為一個重點課題。本文就網路廣告設計的受眾心理進行了深入探究。

網路廣告設計受眾心理思考論文

關鍵詞:廣告設計;受眾;心理

目前,網路已經深入人們的生活,成為生活及精神上的“必需品”。隨著網民群體的日益擴大,各類商家與廣告人士都把網路廣告視作必爭之地。近些年,商家紛紛進軍網路,通過各種形式投放網路廣告。然而,鋪天蓋地的網路廣告很大程度上未被消費者所接受,也未能夠改變消費者的消費態度與消費行為,甚至出現了排斥心理。如何能使消費者樂意接受網路廣告,從而產生消費動機,形成購買力,研究和分析網路廣告的受眾心理,是至關重要的環節。

一、網路廣告設計的受眾構成

據瞭解,2015年初,中國的網路使用者將達到50%,也就是說近一半的中國人正在使用網際網路。截止至2014年6月,我國的網民總量已達到6.32億人次,網際網路普及率為46.9%,相較2013年底提升了1.1個百分點。其中,按照年齡階段劃分:我國網民主要集中在18至40歲之間,這個年齡階段的使用者一般都具有熟練的電腦操作能力,習慣性瀏覽網路接受網路資訊。其更容易也更樂意接受網路廣告這種新媒體形式。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商家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的特質針對合適的受眾人群,進行有區別、有針對性的網路廣告設計。要了解市場受眾群體的劃分,找準受眾目標市場,遵循不同年齡階段受眾人群的心理需求,根據不同人群的審美心理與審美接受做合理的調整,從而進行網路廣告設計創意,制定出相應的廣告策略,最後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二、網路廣告設計受眾的心理特徵

受眾在接受廣告的過程中有著不同的接受階段,不同階段中又有著不同的心理表現。網路廣告設計的受眾心理特徵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感知、接收、記憶、態度、行為。

(一)感知

感知是受眾接受網路廣告存在的最初環節。只有使受眾注意到廣告的存在,才能更有效的傳達廣告中所載入的資訊。感知是受眾接受網路廣告最初的環節,也是最難的環節。因為,網路受眾群體的接受心理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並不喜歡網路廣告,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甚至排斥網路廣告、厭惡網路廣告,這種現象的出現也與網路廣告所具有的強制性有著很大的關聯。在網路中,為了能使受眾能感知並最終接受廣告資訊,很多商家與網站結合,採用彈出式廣告強制受眾接受廣告,此類廣告形式會引起人們的強烈反感。還有很多網路廣告負載資訊量已經遠遠超出受眾接受能力限度,對於這種廣告資訊受眾基本都會選擇“視而不見”,廣告效果可想而知。使受眾樂意接受廣告的存在,是急需解決的問題。必須從網路廣告表現形式上尋求突破,要用較為創新的、趣味的、醒目的、直觀的形式去展現廣告,從而吸引受眾的眼球,達到感知的效果。結合文字、圖片、動畫,讓網路廣告更加符合受眾者的接受範圍,使廣告新奇、生動、有趣,更具有吸引力。同時,應將產品的功能、外觀、使用方法更為直觀的展現在受眾面前。

(二)接收

接收是網路廣告引導消費者的過程,也是人們接受廣告內容資訊與瞭解產品的重要過程。傳統的廣告形式其感知和接受是同時發生的。現代廣告講究與受眾之間產生情感的交流,比如電視上出現的故事性、情感性的廣告,其會抓住受眾的'接受心理,以故事情節為主線,以主人公為載體,傳達某種資訊,從而引導受眾產生情感上的共鳴,這種廣告形式更容易被受眾所接受。而上述優點,亦是網路廣告目前所欠缺的。目前網路廣告存在著一些明顯的問題,接受方式往往需要附加動作,需不斷地開啟網頁、點選連結。在這個過程中一部分廣告內容能引起受眾的好奇心,但卻忽視了廣告受眾重複操作的急躁心理。雖然廣告創意者極力要“誘敵深入”,但受眾的耐心未必那麼持久。成功的網路廣告設計理應根據受眾的消費心理量身定做,應通過資訊模式與互動設計,使得消費者能夠自己搜尋所感興趣的產品,這種互動方式能使受眾的消費心理與商品訴求結合在一起,有選擇性地接收網路廣告。也可設定交流連結,點選後可與商家進行直接的交流,商家也可根據受眾需求設計客戶定製等功能,把消費者的被動接收變為主動消費,這樣既提高了吸引力,又達到了廣告效果。

(三)記憶

網路廣告資訊被受眾接收後會產生相關產品記憶,而記憶是使消費者產生購買行為的基本條件。一般情況下,網路受眾在接受廣告資訊後,會產生兩種情形。一是,受眾對廣告中的資訊產生了深刻記憶,當受眾出現購買需求時,會搜尋記憶中的產品資訊,把其外觀、功能等與自身需求進行比對,從而產生消費行為。二是,受眾對廣告中的資訊並無深刻記憶,受眾很快就會把廣告遺忘。那麼,網路廣告承載的資訊就會被遺漏,廣告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因此,受眾者的記憶心理應作為資訊傳遞的重要訴求目標。這就要求設計師在網路廣告設計過程中,需探索受眾心理,強化受眾者對網路廣告的記憶。

(四)態度

受眾對網路廣告的態度是形成購買行為的重要參考標準。這種態度,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受眾對網路廣告所持有的態度。創意十足、製作精美的網路廣告有時可以稱為藝術品,甚至會產生百看不厭的效果。對廣告的態度是一種審美,而對產品的態度則是一種功利。但是,很多研究表明,受眾如果對一則廣告擁有正面態度,比起擁有負面態度的那些人,有更佳的廣告回憶。受眾的這兩種態度有時並不一定統一。有些消費者喜歡一則廣告,但只是單純的喜歡這種藝術表現形式。喜歡廣告,並不一定就會喜歡廣告中的產品,反之亦然。因為,對廣告的態度,是一種審美。而對產品的態度,則是一種需求。網路廣告最重要的是更多地引起人們的興趣,而這正是網路廣告的優勢。

(五)行為

引導受眾者產生消費行為,是衡量一個廣告成功與否的基礎條件,也是商家斥資製作廣告的最終目的。網路廣告擁有高效、便捷的宣傳效果,亦擁有不同的售貨渠道。目前,多數網路廣告附加了連結設定,點選後可顯示產品資訊與購買渠道,如果受眾產生消費意願,決定購買產品,只需要簡單操作就可以完成購買行為,並能享受登門送貨的優質服務。但是,由於網路銷售擁有虛擬性,使消費者存在著很多顧忌,即便許多廣告受眾通過觀看網路廣告有了感知、接受、記憶、態度的過程,但是對於網路廣告產品傳達資訊的準確性仍持有懷疑的態度。因此,商家可以通過貨到付款、打折優惠、拍賣競價等形式來刺激消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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