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外派培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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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培訓協議書篇一

實習生外派培訓協議書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

乙方因工作需要及個人發展,同意參加甲方出資的  外訓, 根據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培訓協議。

第一條 乙方必須事先做好工作安排,保證在培訓期間,不影響正常工作。

第二條 本次培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訓時間共 計 天。

第三條 本次培訓費用預計 元(大寫),包含報名費、學費、資料費、考試費、證書費、差旅費及甲方人事部門認定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具體甲方承擔的培訓費用按照培訓完成後,乙方實際報銷的費用統計。

第五條 培訓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培訓機構的培訓紀律,遵守甲方的培訓相關規定,保證達到培訓的目標要求,取得培訓相關證書。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培訓結果或目的,乙方應自行承擔全部培訓費用。

第六條 乙方在培訓期間作為正常上班出勤,甲方支付給乙方工資。乙方在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方的規章制度,如曠課按缺勤處理。

第七條 乙方培訓結束後,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必要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將本次外訓轉化為內訓專案。證書原件在約定服務期限滿並經總經理批准後發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保密制度,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將培訓中所得到的專業技術資料外洩或傳播給第三者,培訓期間所有重要技術資料均交公司存檔。

第九條 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規定的崗位工作,乙方有責任為甲方繼續服務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務期限自培訓結束後開始計算。如本協議與勞動合同期限及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有衝突,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服務期滿。

培訓費用與服務期限對照表如下: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再次參加甲方安排的外部培訓,必須再次簽訂培訓協議,服務期以終止時間在後的為準。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途解除本協議。服務期滿後可全免培訓費用。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內,乙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因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均應全額賠償甲方所負擔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如乙方有逾期不歸、學習期間從事超越學習範圍的業餘活動或擅自更改學習方向與內容等行為時,乙方需自行承擔全部培訓費用。如乙方涉及法律責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培訓期間,如因甲方工作需要或人事變動,甲方有權中斷培訓,期間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外派培訓協議書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培訓協議,此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對方均有追究賠償損失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乙方自願申請和公司有關部門的推薦,甲方同意乙方參加 培訓學習。

2.本次培訓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學習費用預計人民幣(大寫 )(具體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培訓費,包括路費、食宿費及其它各類實際發生的`費用等按完成培訓後,乙方所報銷的實際票據統計)。另包括培訓合作單位公司提供的服務,約合人民幣  元(大寫)。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辦理參加培訓的必要手續和條件。

4.培訓結束後,甲方組織有關培訓部門對乙方的培訓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5.對參加完培訓之後的人員,甲方將其做為技術骨幹在今後的後備幹部提名、任職、待遇等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學習,願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條件與費用,並遵守本協議的所有內容。

2.培訓期間,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訓的相關知識或達到培訓的目標要求,乙方在培訓中務必掌握技術要點,並做認真詳細的記錄。

3.培訓期間,乙方必需服從培訓組織領導的工作、學習安排,遵守公司、主辦單位或委託培訓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果由於自己不慎或故意行為導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損的,所有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參加完培訓之後,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規定的崗位上工作,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為  年(大寫),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若因甲方公司內部變更,需縮減合同時間,則以甲方變更為準。

5.乙方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將培訓中所得到的專業技術外洩或傳播給第三者(具體技術內容另附),培訓期間所有重要技術資料均交還公司儲存。

6、簽訂培訓協議後又再次參加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者,必須重新簽訂協議,按照新的服務期限執行。

三、 甲乙雙方其它約定

1、乙方單次或年累計培訓費超過3000元(含),中層管理單次或年累計培訓費超過5000元(含),及個人自費培訓結業後公司給予報銷的均需與公司簽訂外部培訓協議,並約定為公司繼續服務的期限。

2、服務期限界定將外部培訓結束時間作為服務期限的起始時間。實施勞動合同後,按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作為服務期限的起始時間。

3、乙方在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非正常、合理原因,未經公

司批准而辭職,或正常原因被公司辭退除名的,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

A、培訓費用單次或年累計5000元以下(含),服務期限不少於3年,未滿3年的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3×12)×不足年限(月)。

B、培訓費用單次或年累計5001-10000元(含),服務期限不少於5年,未滿5年的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5×12)×不足年限(月)。

C、培訓費用單次或年累計10001元以上,服務期限不少於8年,未滿8年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8×12)×不足年限(月)。

2.乙方在培訓期間,如出現違反有關規定,未能通過培訓考核或未達到培訓要求,未能取得培訓證書的,由本人負擔全部培訓費用。培訓過程中,如因甲方或人事變動,甲方有權中斷培訓,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培訓中獲得的培訓證書所有權歸公司所有。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簽字日期:

乙方: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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