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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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分居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居協議

分居協議1

男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女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女,取名為:

現因:

(注意確認對離婚非常重要的情節)而常常發生糾紛。

為了給雙方一個反思的機會,為了挽救來之不易的婚姻,雙方均同意分居,並就分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居

分居方式:在現住房內,男方住主臥,女方住次臥(分床式)。或男方搬出現住房,租房住於某地(最好讓對方知道住址),女方仍在原住房居住(分居式分居)。

分居時間暫定一年(時間越短越好,長了可能使婚姻無法挽回),期滿後雙方應就是否離婚進行協商。如雙方圴願意和好,應在本協議上註明終止分居關係。未在本協議上註明是否終止分居關係,視為繼續分居,本協議內容繼續有效。

分居期間雙方均應盡最大的努力和耐心挽救婚姻,遵守相互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

二、收入管理和財產確認

分居期間,各自的收入由各自管理和所有。

為防止糾紛,雙方確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如下:

(注:如有個人財產,也應同時確認。還可預設,如果分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案)

本協議簽訂後,可准許貨幣資產有合理的變化(建議按月確定一個額度),其他財產原則上不得減少。

三、子女撫養與監護

婚生子女

在分居期間隨女方生活,並由其監護,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一般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傢俱、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並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2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分居關係。

二、子女撫養條款: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於XX路XX號,面積約XX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 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應儘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成立並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協議人: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居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____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____方居住,____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四、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4

協議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女, 年 月 日生, 族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xx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5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於……,女方居住於……;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6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係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自我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 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提出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徵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提出離婚。

4. 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後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 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提出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 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絡。

7. 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 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 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 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XXX處住房雖為婚後財產,但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後分配。

11. 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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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13739069675

分居協議7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的。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的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都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

分居期間假如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8

協議人(男方):姓名______、年齡______、民族______、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

協議人(女方):姓名______、年齡______、民族______、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

協議人 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與_____自願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____。

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時間為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9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10

協議人(甲方):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交談,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均自願實行分居。分居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傢俱、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並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11

甲方: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

乙方: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x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xx餘年,生有xx和xx,共xx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儲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xx街xx號的x室x廳有陽臺車庫共xx平米的房子,可由x方居住。沒有住房的x方,要自行解決,但x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儲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後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併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x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絡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絡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xxxxxx公證處。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居協議12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分居協議13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年月日開始,男方居住於……,女方居住於……;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xx年xx月xx日

協議人(女方):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說明:分居協議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分居滿兩年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同時,距離產生美,雙方可以在分居期間各自反省,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夫妻關係和睦。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 在北京市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無夫妻共同財產。因雙方系經人介紹相識,且年齡差距較大,現夫妻感情出現分歧。雙方在達成本協議前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為了雙方冷靜思考,為了雙方的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xx 年xx月xx日至xx年x 月 x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

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

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在xx市xx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xx,因夫妻感情問題,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處置

1、分居期間,xx號樓某單元某某室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負擔乙方租房之費用。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三、分居期間孩子撫養權

在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權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時間為x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五、分居的結束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關係;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後;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某某

某某

x年x月日

分居協議14

因與配偶產生感情危機(責任在對方),婚後幾年中房貸、車貸、孩子撫養費均由我一人承擔,籤於此種情況,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1、雙方婚內分居,家庭原有債權債務均由我一人承擔;

2、孩子未來撫養費、教育費由我一人承擔,日後無需對方補貼任何費用;

3、分居前兩人共有財產(兩套住房、一部汽車均為我一人出資購買),屬我一人所有,對方無使用權、處置權和婚姻破裂後的分割權;分居後雙方新產生的債權債務均與對方無關,雙方另行購置財產屬各自所有,對方無使用權、處置權和婚姻破裂後的分割權。

男方:xxx 女方:xxxx

分居協議15

甲方:***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餘年,生有**和**,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儲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街**號的*室*廳有陽臺車庫共**平米的房子,可由*方居住。沒有住房的*方,要自行解決,但*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儲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後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併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絡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絡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乙方:姓名手印處

****年**月**日****年**月**日

說明:

以上協議,雖僅作示範之用,但它卻包括了:撫育子女,贍養老人,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等的法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但此協議必須交給公證機關備案,才能起到保護自己應有的法定權益。對以上條款,朋友們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酌情修改或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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