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爆炸消防應急預案

來源:才華庫 1.21W

導語: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瓦斯爆炸消防應急預案,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瓦斯爆炸消防應急預案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過程中伴生的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與以下五種因素相關:

(1)瓦斯固有危險源,如瓦斯湧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為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為0. 28mJ);

(3)環境中氧氣的濃度大於12%:

(4)瓦斯濃度處於爆炸極限範圍內5%~16%:

(5)管理缺陷。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救援人員應該按照“緊急救災、妥善避難、安全撤退、救人優先”的原則搶險救災。

(1)以搶救遇難人員為主,必須做到“有巷必入”,要本著“先活者後亡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救險。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有乾粉滅火器,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災區沒有火源並不會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應儘快恢復原有的通風系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後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迅速排除這些氣體,既有利於搶救遇難人員,減輕遇難人員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對下井救援人員的威脅。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於救人。

(4)尋找火源,儘快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5)做好災區偵察、尋找爆炸點、災區封閉等工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主要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主要由通風、機電、安監等部門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

2)指揮機構及職責

(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時,應依照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的指揮機構設定,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

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礦長負責指揮。

(2)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負責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排程室,主任由總經理兼任或由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兼任,成員由副總工程師及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3)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②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③負責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和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④日常提供技術支援,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⑤呼叫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資訊;

⑥瓦斯爆炸事故災難擴大或一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裝置增援;

⑦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4)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其職責。結合礦山的實際情況,為及時應對礦山發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在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面設立五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

①通訊供電主扇組。

a、熟悉井下各條供電線路,並繪製各採區變電所供電系統圖;

b、確保井下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時,能保持正常聯絡;

c、根據礦長命令,必要時對主扇進行反風。

②通風組。

a、負責日常的通風系統管理,確保通風系統合理、穩定、可靠;

b、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c、完善必要的區域性反風設施,確保重點地段能進行區域性反風。

③安全撤退組。

a、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彙總人數等工作,並及時彙報;

b、要求各單位撤退前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並關閉,同時關閉供水閥門。

④後勤保障組。

a、供應所需物資、裝置,並且保質保量到位;

b、負責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工作。

⑤安全保衛組。

a、參加搶險救災的全過程,根據批准的處理事故的現場處置方案,調配檢查人員,對現場處置方案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進行檢查、,確保現場處置方案順利完成;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並提出安全可靠的補救措施,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聽取指令;

b、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保證井口附近無火源。

4、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認真落實“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切實把防治瓦斯的`各項管理規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現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禦瓦斯災害的能力,防止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積聚可採取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不斷完善礦井通風系統,使通風系統合理、穩定、可靠,實行分割槽通風。礦井、採區應有足夠的風量,採掘工作面配風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消除採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加強巷道貫通後的通風管理和區域性通風管理工作,杜絕巷道出現無風、微風和區域性通風機出現迴圈風現象。

(2)嚴格落實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停送電的安全措施。因臨時停電或其他原因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瓦斯檢查,只有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方可人工開啟區域性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否則,必須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須制定專門的瓦斯排放措施。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報批,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現象;巡迴檢查人員要按規定時間、線路進行檢查。

(5)礦井按規定配齊行動式瓦斯報警儀。下井人員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佩帶行動式瓦斯報警儀。

(6)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煤與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採煤工作面及瓦斯湧出異常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

(7)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工作,保證系統完好正常執行。各採掘工作面和機電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齊、上全監測探頭,瓦斯斷電功能做到資料準確、靈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進的通訊技術釋出礦井安全監測資訊。各礦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監測資訊釋出管理制度,規定安全監測資訊釋出流程;配齊安全監測機房值班人員,保證安全監測機房24小時有人值班,並應確保監測主機超限聲響報警功能正常。當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產,迅速採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將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情況、防範措施等反饋給企業總排程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統。瓦斯抽放礦井採掘抽關係要合理,積極探索適合本礦井的瓦斯抽放技術、抽放工藝、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須達到規定要求,方可佈置工作面回採。要合理佈置鑽場和鑽孔,提高礦井瓦斯抽放率,減小風排瓦斯壓力。

(10)加強掘進工作面瓦斯管理,消滅掘進頭瓦斯事故。高瓦斯礦井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

2)預警行動

煤礦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條件有:

(1)甲烷積聚超限且濃度達到5%~ 16%;

(2)空氣中氧含量大於12%;

(3)引燃引爆熱源必須大於甲烷最小點燃溫度650℃~750℃。

在一般的礦井條件下,氧濃度是滿足的,只要積聚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範圍,同時具有引燃熱源,就有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礦井須加強對瓦斯積聚程度的監測,一旦發現超標,就要釋出事故預警,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5、資訊報告程式

礦井排程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彙報後,立即通過電話或對講機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通過電話或對講機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礦山救護隊、礦長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

6、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由應急辦通過電話或對講機通知指揮部全體人員到排程室集合,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1)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及以上死亡時,則為I級響應。

(2)當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10~ 29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可能導致10~ 29人死亡時,則為Ⅱ級響應。

(3)當發生了較重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死亡時,則為Ⅲ級響應。

(4)發生了一般傷亡事故時,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經或即將導致1~3人死亡時,為Ⅳ級響應。

2)響應程式

礦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礦井排程室負責啟動報警器報警,排程室應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員,並切斷井下的電力供應,防止由於使用電器引起的爆炸。

排程室按礦井瓦斯爆炸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並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應急辦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全體成員和礦山救護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趕赴事故現場。

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值班礦長或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任命副總指揮或指揮部有關成員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

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並指揮和調動礦山救護隊和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事故現場實施救援行動,直至災情消除、被困人員獲得解救。

3)處置措施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企業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應採取如下措施。

(1)採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閉區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礦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統,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閉後,應繼續對工作面進行瓦斯抽放,直至確認封閉區不再有爆炸危險性,以防封閉區瓦斯濃度再次聚集而發生爆炸。

(2)採取從地面注惰氣、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閉區氧氣濃度。封閉時,發火區溫度、氧氣濃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區附近工作。此時可以從地面向火區注氮,降低火源點附近氧濃度和煤溫,保證工作面安全。

(3)消滅火源高溫點。採取向發火區注凝膠等方法,使高溫點溫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溫度以下。

(4)用水封閉火區,如果發火區兩端比較低,可以在撤離了人員的情況下,向發火區所在巷道兩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閉住該火區。當火區用水封閉後,能夠保證密閉無漏風,而且一旦封閉區內發生爆炸,兩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衝擊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4)注意事項

在處理瓦斯爆炸事故時應注意如下問題:

(1)問清事故性質、原因、發生地點及出現的情況;

(2)切斷通往災區的電源;

(3)進入災區時須首先認真檢測各氣體成分,確認沒有爆炸危險時再進入災區作業;

(4)檢查時發現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時,應立即撲滅,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時,救護隊員的行動要輕,以免揚起煤塵,發生煤塵爆炸;

(6)救護隊員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或道路堵塞地區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隊員在這些地點的往返安全。

7、應急保障

1)應急物資保障

企業應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儲備區域性通風機、水泵、風筒、水管、滅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紅磚、水泥、黃沙)等必要的救災裝備、物資等。

2)應急裝備保障

礦山救護和醫療救護裝備配備專用警燈、警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請求地方政府及時協調對事故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贏得搶險救災時間。

同時,企業應建立有線、無線相結合的基礎應急通訊系統,並提供相應的通訊裝置。

8、附則

1)編制與解釋

本專項應急預案由礦井排程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2)實施日期

本專項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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