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為什麼被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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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曆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五年,範、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因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

歐陽修為什麼被貶滁州

國中教材有歐陽修一篇著名的《醉翁亭記》,那是歐陽修被貶滁州所做的名篇。那麼,歐陽修為什麼會被貶滁州呢?

大多數的資料顯示,歐陽修之被貶和“慶曆新政”有關。慶曆五年(1045年)春天,推行新政的改革派范仲淹、韓琦、富弼、杜衍相繼因“黨論”離開朝廷。當時三十九歲的歐陽修認為自己應該“忘身報國”,上書《論杜衍范仲淹等罷政事狀》,為他們辯護。沒多久,即被貶出朝廷。

其實,多數資料處於“為尊者諱”,並沒有提及當時歐陽修被貶的直接原因:“盜甥”案。1045年8月,歐陽修北邊滁州,宋仁宗釋出的貶謫詔令是這樣寫的:“(歐陽某)不能淑慎以遠罪辜,知(張氏)出非己族,而鞠於私門;知女有室歸,而納之群從。”可見,至少,在名義上,歐陽修之被貶與政敵打擊無關。

那麼,歐陽修“盜甥”是怎麼回事呢?

所謂“盜甥”,就是作為舅父的歐陽修和外甥女發生不正當關係。史上是這樣的:歐陽修的妹妹嫁給張龜年,這個女兒是張龜年前妻所生,張早死,歐陽氏攜繼女居住在兄長家,後來這個孤女張氏嫁給了歐陽修的堂侄歐陽晟,卻與歐陽晟的家僕陳諫私通。姦情敗露後,由開封府進行審理。張氏為了開脫自己,反咬舅父一口,說未嫁時就與歐陽修有私情。這件事一直鬧到朝中,歐陽修上疏為自己辯護,說他妹妹攜孤女來投奔自己的時候,張氏才十歲。本來事至此夲可結束,連當朝皇帝都不以為然,而中書舍人錢勰素來跟歐陽修有仇隙,這時舉出歐陽修所作的一首《望江南》詞為證:

江南柳,葉小未成陰。 人為絲輕那忍折,鶯憐枝嫩不勝吟。

留取待春深。 十四五,閒抱琵琶尋。 堂上簸錢堂下走,

恁時相見已留心。 何況到如今。

說“堂上簸錢堂下走,恁時相見已留心。”這話很毒,七八歲的`外甥女剛來他家時,歐陽修就“相見已留心”,不正好是張氏所說婚前,即與舅父有私情嗎?可我們不禁要問,張氏是因和家僕陳諫私通被抓,憑常理講,肯定要想辦法為自己開脫此事,為什麼,沒事找事,在多供出自己的有一件醜事呢?這裡有沒有因政治目的,開封府有逼供、誘供之嫌呢?完全有可能,因為“慶曆新政”為何一年多即告夭折,就是因為觸動了當朝太多的“既得利益集團”。

大宋開國太祖皇帝趙匡胤鑑於唐末、五代的歷史教訓,“杯酒釋兵權”,解決了武人干政的問題後,又通過一系列政策,強化了中央對地方的監管,基本解除了唐朝的政治教訓,但與此同時又帶來了新的問題,冗兵冗員冗官:軍隊戰鬥力下降,對外作戰連連失利;官僚體系互相掣肘,辦事效率低下;文人政治,只說不練,互相打擊,排斥異己。再加上宋代鼓勵田地私有、買賣,所以土地兼併十分嚴重。到宋仁宗是已是十分嚴重,所以在范仲淹等一批欲有作為的政治家的鼓動下,才實行“慶曆新政”。但,改革必然觸動積弊,必然遇到牴觸、抵抗,歐陽修作為一個有個性的改革支持者,動輒得咎也就不難想象了。

那麼,為什麼錢勰會咬住此事不放呢?據《詞苑》記,錢勰是錢惟演的堂侄孫,也是吳越王錢俶的後代,歐陽修撰《五代史》,對錢俶有貶低之語,錢勰因此懷恨,趁機加以打擊報復。

歐陽修到滁州後,作《滁州謝上表》:“伏念臣生而孤苦,少則賤貧,同母之親,惟存一妹。喪厥夫而無託,攜孤女而來歸。張氏此時,生才七歲。臣愧無蓍龜前知之識,不能逆料其長大所為。在人情難棄於路隅,緣臣妹遂養於私室。方今公私嫁娶,皆行姑舅婚姻。況晟於臣家,已隔再從;而張非己出,因謂無嫌。乃未及笄,遂令出適。然其既嫁五六年後,相去數千裡間,不幸其人自為醜穢,臣之耳目不能接,思慮不能知。而言者及臣,誠為非意,以致究究於資產,固已吹析於毫毛。若以攻臣之人,惡臣之甚,苟羅纖過,奚逭深文。”一句話,沒有的事。

不過,也別怪開封府、錢勰等人捕風捉影。歐陽修也素來不拘小節、風流自賞。宋朝自開國以來,對文人實行的就是“歌兒舞女,以終天年。”(趙匡胤語)文人、官員、貴族對皇帝的這種“提倡”,那個不是“重新”擁護,像楊億、劉筠、錢惟演,到晏殊、歐陽修、王安石、梅堯臣、蘇舜欽,再到蘇軾、周邦彥,南宋陸游、范成大、辛棄疾,連“老夫子”朱熹也不能免俗,晏幾道、柳永、秦觀這些不得志者也是要到“青樓楚館”中尋生活。

其次,“禍從口出”,自古如此,更何況要把它寫成文字,留下案底。當時是沒事,有事就跑不了。文人找文人的茬,還怕找不到。蘇軾的“烏臺詩案”就是個典型。歐陽修詩雖端正,但酒酣耳熱之際,歌臺舞榭之間,寫首小詞,讓歌兒舞女唱唱,增加些“粉絲”、知名度,何樂而不為?所以,歐詞像《望江南》這樣的佔到四分之三還強,找幾個這樣的“小辮”還不容易。

但頗有個性的歐陽修,不知道接受教訓,寫了一首《醉蓬萊》

見羞容斂翠,嫩臉勻紅,素腰嫋娜。紅藥闌邊,惱不教伊過。

半掩嬌羞,語聲低顫,問道有人知麼。強整羅裙,

偷回波眼,佯行佯坐。更問假如,事還成後,亂了雲鬟,

被娘猜破。我且歸家,你而今休呵。更為娘行,

有些針線,誚未曾收囉。卻待更闌,庭花影下,重來則個。

又惹出個“私媳”案。

宋英宗治平年間,當時英宗想要尊崇自己的生父濮王,議定稱呼問題,大臣都說必須改稱為皇伯父,獨有歐陽認為稱生父為伯父,前無典據。朝中就濮王稱呼問題,分為兩派,歐陽修為反對派,御史呂誨擁護派。當時附和歐陽修的只有蔣之奇,歐陽修舉薦他為御史,眾人都仇視蔣之奇。蔣之奇想要洗白自己,恩將仇報,以反攻歐陽修來向朝內士大夫們示好。這時正值歐陽修的妻弟薛宗孺與歐陽修結了仇,造謠說他和長媳吳氏有私情,證據詞就是這首《醉蓬萊》。這是一首頗為輕薄的小詞,屬於歐陽修名下的豔詞(有人認為是仇家冒名做來詆譭他的,未必。)。這個謠言本意就是侮辱歐陽修一家,但風聲卻傳播到蔣之奇等人的耳朵裡,即被抓住了作為攻擊的把柄,上奏章彈劾歐陽修。事情一直鬧到神宗即位,方才清查謠言的根源,蔣之奇等人俱被貶黜趕出朝廷。但“個性”一生的歐陽修也從此心灰意懶,一再告退,終老於潁州。

其實,在宋朝大環境下,歐陽修雖有點不拘小節,但畢竟是以“道統自居”的儒家夫子,想來不至於人格分裂到“賈珍、賈璉”之地步。史載:歐陽修宰相王旦作了神道碑銘,王旦之子王仲儀給他的潤筆之資,是十副金制的酒具,歐陽修覺得太貴重而推辭不受,開玩笑說:“酒具有了,但缺乏捧酒具之人!”王仲儀信以為真,竟然用重金買了兩個美女,連同酒具再度送給歐陽修。歐陽修才知道玩笑開大了,酒具不得不收,卻將侍女又退還回去。

由此可見,這位歐陽公也是個“苗而不秀,銀樣鑞槍頭”、“好色不淫”者罷了。倒是那些“真小人”們,自己“君子”做的嚴謹,不時的為了某種陰暗的心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猛地咬你一口,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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