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樊著作》(唐.白居易)原文賞析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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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樊著作》  作品介紹

《贈樊著作》(唐.白居易)原文賞析品介紹

《贈樊著作》的作者是白居易,被選入《全唐詩》的第424卷第21首。

《贈樊著作》  原文

贈樊著作

作者:唐·白居易

陽城為諫議,以正事其君。

其手如屈軼,舉必指佞臣。

卒使不仁者,不得秉國鈞。

元稹為御史,以直立其身。

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

東川八十家,冤憤一言伸。

劉闢肆亂心,殺人正紛紛。

其嫂曰庾氏,棄絕不為親。

從史萌逆節,隱心潛負恩。

其佐曰孔戡,捨去不為賓。

凡此士與女,其道天下聞。

常恐國史上,但記鳳與麟。

賢者不為名,名彰教乃敦。

每惜若人輩,身死名亦淪。

君為著作郎,職廢志空存。

雖有良史才,直筆無所申。

何不自著書,實錄彼善人。

編為一家言,以備史闕文。

《贈樊著作》  註釋

1、這首詩作於元和五年(810)。樊著作:樊宗師。宗師元和三年登軍謀弘達、材任將帥科,授著作佐郎。

2、諫議:諫議大夫,正五品上,掌侍從贊相、規諫諷諭,分為左右,分隸門下省及中書省。見《舊唐書·職官志二》。

3、屈軼:草名,稱指侫草。《博物志》卷三:“堯時有屈佚草,生於庭,侫人入朝,則屈而指之。”

4、秉國鈞:謂作宰相。

5、御史:監察御史。

6、肺石:周代設於朝廷門外的石頭,赤色,形如肺。民有冤,可立石上申訴。《周禮·秋官·大司寇》:“以肺石達窮民。”

7、元稹元和四年以監察御史使蜀,幼奏故劍南東川節度使嚴礪違制擅賦,又籍沒塗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戶田宅一百十一、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錢七千貫。時礪已死,東川七州刺史皆受責罰。見《舊唐書·元稹傳》。

8、從史:即盧從史。從史貞元二十年(804)為昭義軍節度使,驕縱不法。元和四年,成德軍節度使王承宗叛,詔使從史討之,兵出,逗留不進,陰與承宗通謀。五年,為中尉吐突承璀所執,貶驩州司馬,賜死。事見《舊唐書》卷一三二、《新唐書》卷一四一本傳。

9、士與女:指陽城、元稹、庾氏、孔戡。

10、鳳與麟:指祥瑞。

11、著作郎:從五品上;佐郎,從六品上。隸祕書省著作局。皆掌修撰碑誌、祝文、祭文,分判局事。見《舊唐書·職官志三》。

《贈樊著作》  作者介紹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自號香山居士,後人稱白香山、白傅、白太傅,原籍太原,後遷居下邽(今陝西渭南)。是唐代的傑出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對白居易稱“詩魔”、“詩王”、“詩豪”、“詩史”等,日本學界則稱白居易為“詩神” 。其實,在唐代對白居易的.稱呼是“詩仙”之稱,請看唐宣宗的詩:“綴玉聯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浮雲不繫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由校書郎累官至左拾遺。在此期間,他關心朝政,屢屢上書言事,並寫了不少諷諭詩,要求革除弊政,因而遭權貴忌恨,被貶為江州司馬。此後他歷任忠州、杭州、蘇州等地刺史。官終刑部尚書。

白居易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與元九書》)。他與元稹一起,倡導旨在揭露時弊的“新樂府運動”,寫了《秦中吟》十首,《新樂府》五十首等,對當時社會的黑暗現實作了深刻批判。在藝術上,白居易詩以平易曉暢著稱,在當時就流佈很廣。有《白氏長慶集》,存詩近三千首,數量之多,為唐人之冠。

《贈樊著作》  繁體對照

卷424_21  贈樊著作 白居易

陽城為諫議,以正事其君。

其手如屈軼,舉必指佞臣。

卒使不仁者,不得秉國鈞。

元稹為禦史,以直立其身。

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

東川八十家,冤憤壹言伸。

劉闢肆亂心,殺人正紛紛。

其嫂曰庾氏,棄絕不為親。

從史萌逆節,隱心潛負恩。

其佐曰孔戡,捨去不為賓。

凡此士與女,其道天下聞。

常恐國史上,但記鳳與麟。

賢者不為名,名彰教乃敦。

每惜若人輩,身死名亦淪。

君為著作郎,職廢志空存。

雖有良史才,直筆無所申。

何不自著書,實錄彼善人。

編為壹家言,以備史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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