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審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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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明朝時候,福建人王宗在南京刑部擔任典吏,官運亨通,家業興旺。孰料天有不測風雲,一天,正在刑部當值的王宗,突然接到家中快報,說其小妾在家中被人殺死。愛妾被害,人命關天,王宗立即趕赴家中檢視究竟,並當即將案件報告刑部尚書周公用。

殺人重案,刻不容緩,刑部立即部署案件偵查工作,指令由河南司偵破該案。作為被害人家屬的王宗滿懷希望,等待河南司抓獲殺人凶手,為愛妾報仇雪恨。可是令王宗萬萬沒有想到也是其他人絕對想不到的是,河南司偵查的結果竟然是王宗殺害了自己的小妾,並將其作為殺人凶手羈押在案。

對此,王宗有苦難言,極力辯護。辯稱事發當時,自己在刑部當值,並不在案發現場,沒有作案時間。自己是在刑部值班時,得到家人報告才回的家,這是刑部許多人有目共睹的,足以為證。而且,他的小妾並沒有什麼不軌的舉動,自己與她的感情也是十分融洽的,怎麼會平白無故殺她呢?

雖然王宗的無罪辯護句句在理,但這時候的他,就是有千張嘴萬張嘴也難以說清,人們也不相信他的說辭。由於真凶難以確定,案子拖了好幾個月也不能了結。

為儘快偵破案件,都察院將該案指令由浙江道御史楊逢春審理。與一般官員不同的是,楊逢春並沒有在白天審理該案,而是發出告示,定期在某天晚上二更以後審理王宗殺人一案。到了指定時間,楊逢春也並沒有按部就班地升堂問案,而是出人意料的`命令衙役將在公堂外窺視升堂者抓獲到案。這又讓衙役們莫名其妙,半夜三更,誰還會來門外窺視?但事實證明了楊逢春的判斷,門外還真的有兩名窺視者,衙役們輕而易舉將他們雙雙抓獲。

楊逢春如獲至寶,先審訊其中一人甲,甲供述說自己是乙叫來為其做伴的,其他情況一概不知。楊逢春便釋放甲,審訊乙,乙見罪行敗漏,只得老實坦白。說其與王宗的妻子通姦,被王宗的小妾發現了,為了防止她走漏風聲,就惡人先下手,將其殺人滅口。楊逢春即將真正的殺人凶手乙繩之以法,而將無辜蒙冤的王宗無罪釋放。

一樁無頭案件得以偵破,人們稱頌楊逢春破案如神,想不通楊逢春為什麼能夠偵破此案,更不明白他為什麼在半夜三更審訊該案。楊逢春解釋說,王宗的無罪辯護有理有據,但究竟誰是真正的殺人凶手難以確定。可以斷定的是凶手一定關心案件的進展,但是,如果在大白天審理案件,前來觀看的人一定很多,魚目混珠,難以從中找出殺人凶手。如果在半夜三更審理案件,除了與該案利害攸關的殺人凶手,別的人是沒有閒心去半夜旁聽的。之所以在升堂前釋出告示,是為了引誘殺人凶手按時到堂,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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