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業單位公文寫作基本要求

來源:才華庫 1.9W

公共基礎知識考察的範圍較廣,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寫作等等,小編為大家帶來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公文寫作基本要求。

2015年事業單位公文寫作基本要求

1.合“法”:即要求公文的內容與形式以及公文形成的程式過程務必合乎國家法律、法令、方針政策,合乎上級指示和規定,與本機關其他現行有效檔案保持一致。

2.求實:即要求公文的內容能從實際情況出發,有切實的客觀針對性,有利於解決實際問題;要忠實地反映情況和問題;各種判斷要合乎實際;各種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應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3.合體:首先是文體要正確,務使表達合乎公文這種特定式樣的文章的特殊要求,其次,語言運用要得體,符合特定場合、物件的需要。

4.簡明:即要求儘量用最簡潔的文字,順暢而有條理地明確表達充實豐富的內容,做到言簡意賅。

5.嚴謹:即要求公文的結構必須嚴密有序,用語務必周密確切不生歧義,沒有漏洞。

6.準確:即要求從對公文制發意圖與依據的`反映到每項具體內容的表達,從文種的選擇到概念的使用,以至於每個符號的書寫印刷均必須準確無誤,不允許有任何欠缺、失當或失真。

7.規範:即要求公文格式、語言表達、符號使用均應符合有關規定,符合語法規則與邏輯規則,不能“標新立異”。

 8.完整:即要求公文結構完整,不遺漏任何必備的內容,以保證公文能完整有效地消除受文者對特定問題認識上的不確定性,減少溝通次數,提高溝通效率。

9.清晰:即要求各種文稿文字上的字跡要清楚,字型要標準、工整,避免因字跡不清、模糊混亂而造成錯漏。

10.耐久:即要求公文的製成材料(書面公文主要包括紙張和字跡材料)應持久耐用,以保證公文的有效物質存在,使其既能充分發揮現行的執行效用,又能在轉化為檔案後,作為歷史記錄發揮更長遠的歷史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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