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考生守則

來源:才華庫 2.93W

(英語聽力)大學聯考考生守則1

一、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大學聯考考生守則

二、考生必須在每個時間段開考前三十分鐘進入備考室,在每場次開考前十五分鐘統一由考務員引導進入考場,並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每個時間段開考前十五分鐘,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試場所(含備考試、候考室、考場)。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出場,考試中途不準離開考場。出場後,考生不準在考試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四、考生可攜帶鋼筆或鉛筆進入考場,以備必要時便於記錄。嚴禁攜帶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學習資料等物品進入考試場所(含候考室、備考室、考場)。考生入場時應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

五、考生入場後,需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驗。

六、考生進入考場,領取草稿紙,自覺服從監考員的指揮,不得隨意開啟和移動計算機等相關裝置,只能按指令在鍵盤上輸入自己的考生號,按系統提示進入“等待考試”狀態,等待“開始考試”指令的發出。考生擅自關閉計算機、拔掉網線、拔掉電源,造成停機、資料不能傳輸的,取消考生英語聽說考試資格。

七、考試開始,輸入考號後如遇未能進入“等待考試”狀態、考試過程中計算機出現宕機或不能錄音等故障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待監考人員處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考生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隨意離位走動,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做考試以外的動作(如拔弄計算機開關、電源線、耳機線等)。要獨立思考,獨立完成答卷。

九、考生必須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不準隨便進出,不得與已考考生接觸,否則按考試違紀處理。

十、考試終了,確認考生答案全部上傳至伺服器後,系統管理員啟動“考試完畢”指令按鈕,對考生答案進行打包。考生等待監考員回收草稿紙,然後由考務員按指定的路線帶考生離開考場。

十一、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於違反紀律者和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該科考試成績等處理,已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對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論處。

(普通大學聯考)大學聯考考生守則2

一、嚴格履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相關內容。

二、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三、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只准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則按違規論處。

嚴禁攜帶各種具有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如手機、對講機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手錶(考場內設定時鐘,為考生提供時間參考)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後一律按違規論處。

五、考生入場時,監考員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物品,考生須自覺接受檢查,並對監考員予以協助和配合;入場後,須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上角以備查驗。

六、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須檢查所得答題卡A、B卡型別(語文答題卡Ⅰ、Ⅱ和數學答題卡Ⅰ、Ⅱ均不分A、B卡)是否與自己應持卡一致,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和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和准考證號等欄目。監考員貼好條形碼後,考生須核對條形碼上列印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是否與本人相符。如有問題,須立即報告監考員。

七、考生考前25分鐘(語文、外語為考前30分鐘)進入考場,考點發出開考訊號後才能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後(外語考試開考前15分鐘起)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出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停止提前交卷,考點發出考試結束訊號後立即停止作答,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除外語科目外,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作答選擇題時,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按照填塗示例將對應的選項塗滿、塗黑;作答非選擇題時,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作圖時,用2B鉛筆繪、寫清楚,線條及符號等須加黑、加粗。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語言文字答題,不準在試卷、草稿紙及規定的答題卡答題區域外作答,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無效。

九、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十一、考試結束訊號發出,立即停筆,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整理好,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及附近逗留。

十二、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記入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在高校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參考。

(成人大學聯考)大學聯考考生守則3

1.考生在資訊確認時應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同意後簽字。

2.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3.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居住證或士兵證、軍官證等證件,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4.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mm的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等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證號、座號等欄目。

6.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7.每科開考15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經允許方可交卷出場,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生必須按規定的題號,在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

9.答題時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將要修改的答案劃去,新答案書寫在劃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該題的答題區域。嚴禁使用塗改液、塗改膠條等輔助物修改。

10.考生答題時應書寫規範,避免書寫過於潦草或字跡太小等情況;應保持答題卡卷面的清潔,不要造成答題卡摺疊、破損,以免因摺疊、破損的答題卡無法正常進行影象處理而影響評分質量。

11.嚴禁考生在答題卡的影象定位點(即黑方框)周圍做任何塗寫或標記。

12.缺考考生的缺考標記由監考人員填塗,未缺考考生不得填塗。

13.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不準將試題、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14.遇試題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15.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草稿紙、試題或答卷、答題卡按照自下而上的順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不動,等候監考員將試題收好。監考員清點無誤後,考生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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