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臨近 考生守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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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面試守則

大學聯考臨近 考生守則大全

1、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面試准考證》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面試期間,自覺服從封閉管理,不準離開考點。

2、主動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安檢,在候考室主動向工作人員交出手機等所有電子通訊裝置。隨身物品送指定地點存放。不主動上交的,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3、一律佩戴面試胸牌,不得穿戴有職業特徵的服裝、飾品參加面試。

4、不隨意出入候考室、休息室,不攜帶任何資料、物品進入面試室。

5、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候考室工作人員除外)透露本人姓名、畢業院校等資訊。凡透漏本人姓名、畢業院校等可以確定本人身份資訊的,按違紀處理,面試成績為零分。

6、嚴格遵守面試程式、時間、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工作人員引導。

考生守則

(1)憑“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每科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種內不得離開考場,考試終了前30分鐘後才能離開考點。

(3)只能攜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膠擦,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稿紙、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裝置進入考場。不準在允許攜帶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寫有公式或文字。開卷考試、考查科目可攜帶書籍、資料自用。

(4)按“座位號”對號入座,並將自己的“准考證”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題卡、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或塗黑自己的姓名、考籍號、座位號、考試科目、試題型別和座位號末兩位數等,不得在試卷、答題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標記。

(5)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6)在試卷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

(7)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菸,不準喧譁。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8)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9)考生提問,先舉手,得到允許後,可詢問有關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汙染等問題。(10)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上,監考員收完試卷後,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帶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在考場內逗留。

考生特別守則

1.考生忘記帶或遺失了“准考證”。監考員會驗證考生相貌,若與准考證存根上的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進場應考。

2.開考一段時間後,考生髮現試卷有重印漏印現象或中途提出少了試卷。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監考員會通過場外聯絡員報告考點主考,申請動用備用試卷。

3.開考部分試卷混裝、錯裝,與所考科目不符。考生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應將這些試卷交給監考員,監考員會將這些試卷收齊密封交考點主考,並申請換髮試卷。

4.看試卷時發現試題明顯錯誤且無勘誤表。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考生應不予做答,交監考員立即報告主考點。

5.開考後?個別考生忘記帶2B鉛筆?圓珠筆、橡皮、墊板?或所帶的筆寫不出來?數學科考試忘記帶圓規和三角板等。這時應馬上彙報監考員?監考員會動用備用文具?並立即通過場外聯絡員報告考點主考。

6.考生無意弄髒或損壞試卷、答題卡,要求更換。這種情況在未開考前,向主考申請備用試題和答題卡,並作記錄。但在開考後,則不再更換答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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