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規則隨筆

來源:才華庫 2.03W

沒有規則的世界中,人們陷入巨大的黑洞中,不知道自己的眼珠中早已是沒有瞳仁的了。規則是必要的重負,唯有這樣,良心的天平才不會失衡,才不會致使人生陷入巨大的無物之陣。

尊重規則隨筆

尊重規則,在於對規則神聖感的敬畏。孟德斯鳩在《民法論》中說:“民法的.光輝將永世照耀著她的每一個子民。”在他眼中,民法是那亙古如新溫暖熱烈的太陽,是漆黑冬夜裡灑下清淺月華的明月。他將心目中的民法神聖化,對之有真正的敬畏,他遵守民法的舉動才具有了儀式感。有了這層敬畏,皇家才有膽量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諸葛亮斬失街亭之將帥時才不顯冷漠,包拯大義滅親之舉才能流傳今世。

相反地,剝去了那層敬畏的燙金,便鮮見人心內的那一杆秤。20xx年秋學期開學之際,徐玉玉一案傳遍了大江南北,悲痛得讓人不禁扼腕。待到詐騙嫌疑犯受審時,他們卻紛紛表示不知有這麼嚴重,不過想掙點錢,而且周圍人家都是這樣的。所謂無知者無畏,他們的心中本該為敬畏法律留的一寸之地,此時卻被可見的私慾所佔據,導致這樣的犯罪是必然的。此一層,是最為低幻型的沒有敬畏。然而再上一層,則為明知此事不可為而觸犯了規則。三國時,曹操引兵經過麥地,莊嚴佈告士兵不可踐踏一柄穗谷,然而不久後自己的馬便違了令,可想而知他此時的尷尬,還好有衛兵給他解圍,便拋下一綹頭髮權當給自己的臺階下。史書中雖載“兵心肅立”,仍不免有後人嗤笑奸雄對規則那空缺的敬畏。

古人有云:“事極必反。”尊重原則,有時卻成了某些人心安理得陷入在規制桎梏中的藉口與溫床。1992年,柏林牆倒塌的兩年後,一名叫亨裡奇的守牆衛兵因在倒塌前開槍射死一個企圖翻越牆體的青年而獲罪受審,其辯護律師辯稱他不過是遵守身為士兵的規章。然而,主審法官奧蘭多卻義正辭嚴地駁斥:“在規則與良心起衝突時,你應該遵循良心的規則,此時你擁有將槍口上移一釐米的義務,開槍與否是你作為士兵的規制,擊中與否則與你的良心相關。”這著名的“槍口上移一釐米”,成為使人類海闊天空的一釐米,成為個體超拔於體制之上的一釐米,更打碎了那些牽強無力的保護罩。

以敬畏為底色,以“上移一釐米”的良心準則為勾勒,尊重規則,本來就不是紙上的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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