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來源:才華庫 1.98W

縣留守兒童調查報告一: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城鎮化程序推進和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加快轉移過程中出現的社會現象。**縣作為勞務輸出大縣,留守兒童問題較為突出,目前0—17歲少年兒童15、73萬人,佔總人口數的17、69%。其中留守兒童4、45萬人,佔全縣少年兒童總數的28、29%。其中留守女童2、16萬人,佔留守兒童總數48、51%;留守男童2、29萬人,佔留守兒童總數的51、49%。留守兒童中,由祖輩撫養照顧2、67萬人,佔60、08%;由父母一方撫養照顧1、47萬人,佔33、06%;寄養在親戚或朋友家0、3萬人,佔6、85%。

縣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2016年2月,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為貫徹檔案精神,**省印發專門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了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本文結合全縣留守兒童摸底結果和走訪調查,揭示了留守兒童的現狀及存在主要問題;分析了問題產生的經濟社會原因。結合國家政策導向,進一步提出瞭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措施建議。為全面掌握我縣農村留守兒童現狀,現對相關村鎮、學校200名兒童進行了走訪和問卷調查,有關調查情況具體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相關檔案規定,本調查報告中的農村留守兒童界定為:因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16週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

留守流動兒童的父親在外省務工的佔22、6%,母親在外省務工的佔22、5%,而父母雙親都在外務工的54、9%。留守流動兒童父母親的文化水平、技術水平普遍不高,具有國中、中專(含高中)和大專以上三類文化程度的分別佔65、6%、20、5%、2、9%,從外出務工人員的就業崗位情況來看,從事技術工的佔19、9%,從事中、高層管理工作的只佔1、8%,而從事體力勞動的佔78、3%,他們因缺少知識和技術,往往只能在建築、運輸等部門幹體力活。

二、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

1、 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相對較低。調查走訪發現,一方面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狀況較差。6、5%的留守兒童連一日三餐的基本生活條件得不到保障,52、1%的留守兒童月生活費不足300元。7、8%的留守兒童生病時沒人照顧。另一方面,外出務工家長的探訪頻率的嚴重偏低。59、4%的家長一年僅回家探訪一次,12、8%的家長回家探訪頻率超過一年。此外,留守兒童長期無法與法定監護人共同生活。59、1%的留守兒童與祖輩親人共同生活,13、9%的留守兒童在學校寄宿,11、3%的留守兒童與哥姐一起生活或寄居親戚朋友家中。

2、留守兒童的意外傷害比例更高。在筆者調查走訪的物件中,過去兩年內有51%的留守兒童遭遇過意外傷害,比非留守兒童高7個百分點,遭遇割傷、燒傷燙傷、被貓狗抓傷咬傷、墜落摔傷和蛇蟲咬傷、車禍、溺水、觸電、中毒、火災、自然災害等各種意外傷害的留守兒童比例都高於非留守兒童。意外傷害的發生源於留守兒童安全防範意識和知識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監護人履責不到位。一些農村大齡留守兒童離開了學校,脫離了正規組織的管理,處於無人監管、自行其事的狀態,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

3、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相對較差,學習興趣相對不足。留守兒童學習成績較差,有20、4%的留守兒童自評學習成績偏下,82、1%的人有過成績下降的情形。留守兒童學習不良行為較多:沒完成作業(49、4%)、上學遲到(39、6%)、逃學(5、5%)的比例分別比非留守兒童高8、6、4和1、3個百分點;不想學習(39、1%)和對學習不感興趣(43、8%)的比非留守兒童高5、6和3、2個百分點。

然而,有八成多留守兒童認為學習重要,其學習態度與狀態的差異,一方面緣於普通農村學校培養目標單一與留守兒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學習知識一旦脫離自身的發展基礎和需求,學習興趣自然就會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與留守兒童自身的情況有關,因為缺少有效監督和應有的學習輔導,自我約束和管理能力較差,問題積累多了,勢必影響學習的自信心。有62%的留守兒童表示在學習上遇到問題沒人幫助,比非留守兒童高出7個百分點。

4、留守兒童社會支援較弱,心理健康問題相對更突出。留守兒童的家庭支援弱化,“你最信任的人是誰”“你和誰最親近”“你的心裡話主要跟誰說”“遇到困難你會向誰求助”“誰經常鼓勵你表揚你”5種情況的平均百分比,非留守兒童排前三位的依次是母親、父親和同學朋友,留守兒童則是母親、同學朋友和父親。母親仍是留守兒童最重要的社會支援,但可以看到,留守兒童來自父母的支援較弱,而朋輩性傾向明顯,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值得警惕。30、5%的留守兒童認為校園裡或周邊有不良幫派團夥,25、7%認為有同學加入不良幫派團夥,分別比非留守兒童高4、3和1、4個百分。老師對留守兒童的支援更多地體現在學習輔導上,情感支援相對欠缺。此外,還有17、6%的留守兒童表示社會支援主要來源是自己,這表明他們感知不到社會支援。

三、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經濟社會原因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產生有著深刻的經濟社會原因。

1、農村勞動力大規模流動與城鄉壁壘存在矛盾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社會體系根源。**縣是人口大縣和勞務輸出大縣,近年來,全縣流動人口的數量不斷擴大,家庭化流動的趨勢日益明顯。但城鄉二元結構使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無法長期將子女帶在身邊給予照顧。原因在於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以及與這種戶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費或低收費入學、必須在原籍所在地會考、大學聯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壘。農民工無法承擔子女入學的高昂費用問題、在簡陋的農民工子弟學校入學無法解決升學考試問題、各地教材的選用不同使得這些群體的子女在轉學後面臨兩地教育內容不能銜接的困境等問題,直接推動了留守兒童這一群體的產生。

2、父母在經濟收入與子女教育之間取捨失衡是離手兒童問題產生的家庭背景根源。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來越多的農民離開了土地,到城市裡務工謀生。他們希望自己的生活越來越好,也希望給下一代成長提供更充裕的經濟支援。但在外出務工與子女就學、教育之間產生衝突時,他們往往選擇前者。據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勞動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響子女上學”僅佔第一、第二選擇的6、7%。這其中,既有生活壓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識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導致的結果卻是相同的,即:使兒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在流動——留守——流動的變動中長大。

3、家長的教育能力與孩子教育需求之間形成落差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現實條件根源。外出務工的家長整日忙於打工,沒有時間與精力過問孩子的學習,對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興趣的關注就更少了,在家裡的父親或母親忙於操持家務,對孩子的教育關注僅限於讓孩子完成作業,家庭教育基本處於空白狀態。正處於身心迅速發展時期的中國小生,對學習、生活、自身的變化有太多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家庭不能充分給予他們以精神上的支援和知識上的解答。

4、課程設定與兒童身心發展不相適應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教育體系根源。由於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在心理髮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與問題,他們需要學校給予更多的幫助與疏導,需要通過教師、通過集體的溫暖彌補親子關係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形成的消極影響。但由於教育理念、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約,農村學校很少開設專門的心理課程並配備專門的心理教師。也很少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這些教育內容不但對留守兒童是必要的,對生活在社會飛速變化,媒體迅猛發展這一時代的所有兒童都是必要的。

5、關愛服務體系不夠完善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制度體系根源。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未能確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未能強制依法履行到位;基層政府和組織的統籌協調、督導監督、宣傳引導、摸底排查、幫扶聯絡等工作職責未能有效落實到位;教育部門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不夠,相關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落實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引導不深入,安全防範和動態管理機制不完善;此外,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的行業優勢未得到充分發揮,工作的全面性還有待加強。

四、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的對策建議

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重點在於實施源頭治理,關鍵在於構建長效關愛機制。

(一)加強農村兒童留守現象源頭治理。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在落戶准入、住房保障、醫療保障、子女就學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援和便利措施。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制定和落實財政、金融等優惠扶持政策,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加大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宣傳力度,加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創業技能培訓,推薦用工崗位資訊或創業專案資訊。

(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責任體系。一是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應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對監護、教育職責不到位,造成重大傷害的,要依法追究監護主體責任。二是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內容,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特別是教育主管部門應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援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三是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可以發揮自身優勢,依託現有服務陣地,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四是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

(三)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一是建立強制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發現的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應實施行強制報告制度,未能履行報告職責的應嚴肅追責。二是建立評估幫扶機制。相關部門要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科學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於監護人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應將其納入保障範圍。三是建立資訊共享管理機制。發揮電子資訊管理功能,健全資訊報送機制,儘快建成執行農村留守兒童資訊資料庫。整合現有民政部門救助管理資訊系統、教育部門中國小生學籍管理系統、衛生計生部門婦幼衛生資訊系統、公安部門人口基礎資訊系統,完善農村留守兒童資訊管理功能,實現資料資訊互通互聯,做到精準定位、動態管理。

縣留守兒童調查報告二:

隨著農村剩餘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轉移,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當今的一個越來越嚴峻的社會問題,我縣作為一個人多地少的山區縣,“留守兒童”問題顯得更為突出。為此,縣政協教科文衛委、宣教部門政協聯絡處,結合近年來我縣政協開展“農村教育幫扶工程”的實踐與思考,通過問卷調查、入戶走訪、個別訪談、集體座談等形式,就我縣留守兒童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現狀

截止今年6月底,我縣共有留守兒童24675人,佔學生總數的40%。農村學校佔70%以上,如竹林灣教學點佔100 %,沙畈河國小佔72 %,石橋鋪中學佔78 %。他們被父母、被學校、被社會所“忽視”,心靈上缺少呵護、生活上缺少照應、行為上缺少管教、學習上缺少輔導、安全上缺少保障,殘酷地輸在“起跑線上”。留守兒童通常顯現以下三個突出問題:

(一)學習成績較差。留守兒童與其他同學相比,由於父母教育“鞭長莫及”,隔代教育“力不從心”,在學校多數因成績較差又受到老師的冷落,導致他們上課思想拋錨,注意力不集中,學習自覺性不強,學習興趣減弱,於是出現逃學、曠課,甚至產生新的“讀書無用論”思想,中途輟學,外出務工。據有關調查資料顯示,國中留守兒童中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都優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學習和生活習慣較差且行為出現問題的兒童佔30%,在所有“問題兒童”中,留守兒童佔80%,農村中國小校70%的留守兒童學習成績較差,我縣的調查情況比上述還要嚴重。

(二)行為習慣不良。突出表現在:一是沾染不良陋習。大多不講個人衛生,不遵守校紀校規,缺乏禮貌待人常識,不少孩子沾染上抽菸、賭博、打架、酗酒、沉迷網咖、早戀等不良習性。二是心理髮展異常。他們無法享受到正常的親情關愛,生活中的煩惱無法向親人傾訴,成長中的困惑無法得到父母的正確引導和鼓勵……久而久之,無助感、失落感和被遺棄感逐漸形成。在個性心理上表現異常,有的性格內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於與人交流;有的脆弱、脾氣暴躁、衝動易怒。三是人生志向模糊。外出務工的父母由於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心存愧疚,父愛母愛失常,採取物質補償表達自己的愛。這種愛的方式,在兒童的心理逐漸形成“金錢萬能”的價值觀和“逍遙享樂”的人生觀。

(三)安全狀況堪憂。由於父母不在身邊,監管人多為隔代老人,年邁體弱,監護能力和精力不足,使學校、家庭的安全鏈不牢。孩子自我保護、自我控制的.意識和能力弱,因而極易成為被侵害的物件,諸如被拐賣、被性侵等現象並不罕見;交通事故、溺水身亡、打架致傷等事故時有發生;加之一些孩子受社會不良風氣侵蝕,染上好鬥滋事、小偷小摸等不良習性,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又成為影響社會秩序的隱患。

二、原因分析

留守兒童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有:

(一)農村經濟發展滯後。留守兒童問題的凸顯,從根本上講是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勞動力向發達地區流動,以及城鄉二元結構長期存在,教育資源向城市傾斜帶來的結果。當今,農村尤其是邊遠山村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農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嚴重不足,不得不拋家別子,通過外出務工,掙得勞務收入來改善家庭經濟生活條件。據調查,留守兒童父母雙方外出的佔48%,單方外出的佔52%,從而使兒童不得不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

(二)家庭責任意識淡薄。一個完整的家庭和“原始”的親情是留守兒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有的家長家庭教育意識淡薄。他們以為只要給孩子物質上的滿足就行,缺乏對他們精神上的培養、引導與慰藉。有的監護人監管不力。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大多是老年人,身體狀況不好,自身素質較低,監護能力不足,監護精力不夠。有的父母過度依賴學校。他們認為教育是學校的事,孩子健康成長取決於老師,把“無限責任”推給了學校和老師。更有甚者,為怕孩子長大吃虧,給他們灌輸暴力恐怖意識。我們調查中,有一位留守兒童的爺爺對孩子說:“老師再批評你,你就捅他兩刀,小孩子殺人不犯法。”第二天,孩子真的帶了一把長刀到學校,幸虧被及時發現,沒有造成危害。

(三)學校教育措施乏力。一方面應試教育現狀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觀。學校的主要注意力仍然在書本知識的灌輸上,“唯分數記英雄”,“唯升學論成敗”,而輕視對學生的法律、道德、心理、生存和安全教育,甚至放鬆對成績較差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由於財力保障的不足,教師師德的不平衡,管理機制的不健全等諸多因素制約,少數教師甚至不顧忌留守兒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注意保護甚至傷害其自尊心,使其產生厭學情緒。大量農村學校很少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的溝通與互動幾乎沒有。對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雖有要求,但多數流於形式,缺乏系統的管理、考核、評價機制,使留守兒童教育這個社會新出現的嚴峻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和深入研究,缺乏系統可行的應對措施。

(四)兒童成長環境不優。各級政府沒有將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擺上議事日程,既沒有專門機構負責,也沒有研究出臺對策措施。關心下一代工作組織網路不健全,覆蓋率低,村“兩委”關愛工作基本沒有啟動。同時,由於監護體系的缺失,使留守兒童與社會的不良風氣、不良資訊缺乏防護隔離,更容易受到直接侵蝕,使他們幼嫩的心靈和心理被任意扭曲。一些娛樂場所缺乏有效監管,網際網路、電視、書刊等文化傳播媒體中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蝕性、誘惑性極強的、不健康的資訊,讓缺少監護引導的留守兒童無法選擇地接受吸收,嚴重地影響著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健康養成。農閒時節,農村“帶彩”玩牌風盛行,許多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也參與其中,很少過問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情況。

三、幾點建議

當前,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已經成為一個重大的社會課題,既涉及千家萬戶的幸福、兒童未來、家庭未來,又關係國家和民族的興衰,是一項關係社會未來可持續發展的系統工程。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教育方面,留守兒童所處的環境令人觸目驚心。因此,引起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的深入重視已刻不容緩。為此,我們建議:

(一)家庭要承擔應盡之責 。“子不教,父之過”。家長要明確教育子女是自己的應盡之責,即使在外地務工,也要承擔教育孩子的責任,與學校、社會形成合力。要儘可能調整好外出方式,夫妻雙方儘量不要一同外出務工,鼓勵有條件的家庭將子女帶在身邊,到務工地或居住地接受教育。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去打工,要真正選好監護人,加強與監護人、子女和學校老師的溝通交流。外出務工家長至少每週要與監護人聯絡一次,監護人要對留守子女在學習、思想和生活上進行認真教育、監督和管理,及時反饋子女的情況。家長要通過電話、簡訊、書信等形式與孩子溝通交流,定期回家看望孩子,使他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要多向老師詢問孩子在學校的學習及生活情況,要教育和引導他們學會自我約束,學會面對困難,樹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二)學校要發揮主陣地作用。學校要對留守兒童進行調查統計,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及監護人情況、掌握留守兒童思想品德、行為習慣、學習態度、心理狀況等基本情況。要注重解決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關注他們的成長變化。學校要爭取配備心理老師,或對教師進行相關培訓,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使留守兒童的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得到及時矯正和疏導。老師要主動與留守兒童交朋友,在安全上,時刻提醒;在生活上,儘可能提供幫助;在心理上,細心觀察疏導;在學習上,耐心輔導;在交往上,鼓勵他們融入班級生活,減少其心靈的孤獨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潑開朗的學習和生活心態。針對留守兒童的特點,堅持啟發、疏導原則,強化行為規範的養成訓練;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和社會實踐活動,讓他們在親身體驗中受到教育,以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的消極影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學校要制訂系統全面的制度與措施,使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並對制度措施落實情況、落實效果進行檢查、督辦、考核、評價,納入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使其真正落到實處。要會同相關部門制訂規劃和實施對策,逐步解決“5+2”與“10+2”問題,為留守兒童的星期天、寒暑假營造良好的活動環境。

(三)黨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各級黨委政府要專門系統研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構建留守兒童健康發展的教育、監護體系,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和落實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工作機制,加強經費投入保障,整合衛計、團委、婦聯等部門的職能和專案資金,建立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機制和“愛心基金”,在教育局設立幫扶管理中心,解決“愛心源”的整合配置問題。要成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大指導和協調力度,公安、司法、民政、關工委等部門要協力配合,整體聯動,共同編織關愛留守兒童“愛心網”。要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創造和增加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和就業,從而減少留守兒童的數量。要取消不合理的戶籍制度,改“戶籍制”為“居住地制度”,讓留守兒童可以隨父母在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要制定相關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加大對農村教育的優秀教師和經費的投入力度,擴大農村學校寄宿比例,改善農村學校的寄宿條件。要將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納入鄉鎮及機關部門工作考評範圍,鄉鎮黨委、政府要相應將留守兒童工作作為駐點國家幹部和村“兩委”班子年度考核內容。

(四)社會要形成關愛氛圍。要建立機制,搭建平臺,疏通渠道,挖掘“愛心源”,動員引導社會各界、各方人士為留守兒童獻愛心,真正形成政府、學校、家庭、社會的有效對接,構建一張補缺拾遺的監護網路。要借鑑縣政協委員幫扶留守兒童的探索作法,動員和鼓勵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公務人員、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五老”人員、成功企業家和社會有識之士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形成豐富的社會“愛心源”,為留守兒童當“代理家長”,對他們的生活、學習、心理、安全等方面,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關懷,力所能及地充當孩子學習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和成長路上的保護人。要強化社群和村委會的責任,有條件的社群、村居,都要設立圖書室和活動室,為留守兒童提供課外、假期活動場所,充分發揮“五老”人員在農村的作用,開展結對幫扶,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留守兒童工作的重大意義、保護留守兒童方針政策及法律措施、成功的留守兒童工作機制和工作經驗,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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