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的代理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2.34W

甲方: 都來貿易(以下稱甲方)

加盟的代理協議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共同開發市場,創造知名品牌,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榮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加盟都來貿易以及銷售牌的都來貿易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總 則:

1授權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樂又美數字畫產品在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地區的授權銷售商。

甲方授權期限為20 年____月____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 經營活動

乙方可以用“樂又美品牌授權銷售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乙方在宣傳其渠道地位時,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廠商的名稱,如乙方違反以上宣傳原則,甲方有權取消其分銷商資格。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 3市場保證金(代理啟用)

市場保證金是乙方承諾在協議有效期內嚴格履行本協議的一種象徵性保證。金額為萬元,簽訂本協議同時一次性交納市場保證金。合同期滿,如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甲方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一次性足額(但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4首批進貨:

為保證樂又美品牌的健康經營,確定首批進貨金額須達到萬 元(¥元整),在本合同簽訂後10天內,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10天內負責將首批訂貨發給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首批,則本合同自動作廢。

5供貨價格:甲方按《樂又美數字畫產品價格表》(見附件)之零售價格的 折供貨給乙方。

6結算方式: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7運 輸:甲方可代辦運輸,但運輸費用及相應的保險金由乙方自行承擔,若貨物在運

輸途中產生意外事故,索賠事宜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

8訂貨及換貨:對於甲方的新產品,乙方必須按規定訂購,發貨後10日內如乙方所訂購的某個品種滯銷,可向甲方申請換貨,但乙方必須保證該產品具有二次銷售價值(如包裝完好、內容物不短缺等),但其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 銷售任務及銷售獎勵:

1銷售任務:

2銷售獎勵:

乙方在完成以上銷售任務的情況下,由甲方給予相應的銷售獎勵,銷售獎勵分為季度返利和年度返利兩種形式進行:

*季度返利:乙方連續三個月100%完成上述銷售任務的,按實際回款的2%作為乙方的

廣告費用支援,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發票進行報銷;

*年度返利(按以上年度銷售任務):

年度銷售任務完成率在80%-100%以上(即¥ 元),給予%(¥ 元)的獎

勵;

年度銷售任務完成率在100%以上(即¥ 元),給予%(¥ 元)的獎勵; *兌現方式:銷售獎勵由甲方在一個月內以等值貨品形式予以兌現; *特殊優惠的產品可計入銷售任務,但不計入銷售獎勵。

三 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是樂又美註冊商標的權利人,自主擁有該商標的智慧財產權,甲方授權加盟商在協約期內使用樂又美數字畫品牌的智慧財產權(含商標、管理模式);

2甲方負責樂又美數字畫品牌的總體推廣、不斷的促銷活動策劃支援和銷售、宣傳物料的設計、供應,按訂購量配送給乙方;

3如乙方連續3個月現金進貨額沒有達到本協議第二項之第1點之銷售任務量的70%,甲方有權縮減乙方的經營市場區域範圍,連續3個月現金進貨額沒有達到銷售任務量的50%,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經營權; 4甲方在浙江省義烏市為加盟商設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時、有效的供貨保障並分享規模經營的利益;

5甲方擁有其所釋出資料的最終解釋權。

四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協議區域市場內拓展市場、開辦自營店,有權使用甲方傳授的市場開發、

營銷培訓、用於區域內甲方品牌產品的銷售服務經營活動; 2 乙方承諾在授權區域內積極推廣甲方品牌和產品,積極開拓銷售渠道和網點,如乙方

經營業績突出,甲方將適當進行獎勵或返利。 3乙方不得進行跨區銷售或低價竄貨,如該區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則必須事先知會甲方,並補籤加盟合同;否則,一經證實且影響到其他樂又美品牌授權商利益時,甲方予以其銷售量300%對乙方進行罰款。 4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進行除樂又美產品銷售之外的商業活動,更不得利用甲方名

義從事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其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並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6乙方不能摻雜經營假冒本公司產品,有義務向樂又美總部提供相關的資訊,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7本協議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與甲方簽訂在區域內的加盟優先權。

五 其他事項:

1 乙方每次付款必須採用電匯或匯票形式匯至甲方指定帳號,不得與甲方業務人員發生現金結算或借支貨款,如特殊原因必須由甲方財務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方可借支,否則,如因此引起的經濟損失或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3

六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甲 方:都來貿易乙 方:電 話: 0579-85083012 傳 真:0579-85083012 代 表: 嶽大林

簽約地點:浙江省義烏市

電 話: 傳 真:

代 表:(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20 年 月 日

篇二:加盟店合同範本

連鎖店加盟店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二、加盟費20000元。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齎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洩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篇三:代理商加盟合同

代理商加盟合同(樣本)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濟南富民線上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濟南市高新開發區齊魯軟體園D座202郵編:250110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的“富民線上”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富民線上”電子商務交易平臺________________(區域名稱)的代理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在甲方的監管指導下有選擇地發展商鋪與會員。只要會員去公司簽約的商鋪消費,乙方即獲得相應的收益。

3、甲方與乙方分享經營及技術資源。如:營銷理念、員工培訓、文案策劃、業務談判技巧,平臺供銷存系統等。

4、甲方在平臺及公司網站免費為乙方進行宣傳。

5、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所有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6、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萬元/店(可用於平臺支付擔保)。

7、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8、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9、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10、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11、一旦成為代理商,只要通過每年的公司考核就可以免費續約,相當於一次投入,終身都可以享有其代理區域的永久代理權。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加盟,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四、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援

1、技術支援:公司將提供代理區域內,代理商的管理系統,加盟商家系統,金融管理系統,會員消費結算平臺的技術支援。

2、法務支援:代理商在實際工作中(如與商家簽約時,解決歧義時),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問題,均可以統一反饋到公司,由公司專業,資深的律師為代理商提供服務。

3、協調與仲裁各級代理商之間的以及跨區域代理商之間的衝突矛盾。

五、代理商職責

1、在代理區域內運用能力和人脈關係進行甄別選擇發展簽約商戶。

2、代理商負責所屬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家的資質稽核,確定其符合加盟條件,並上報平臺公司批准,然後簽約。

3、在代理區域內與簽約商戶共同發放富民線上聯名消費卡,簡稱“富民卡”,促進區域內的持卡會員不斷增加。

4、代理商需承擔代理區域內會員消費POS終端及積分認證終端的建設費用,承擔各終端接入平臺網路的維護工作,並把簽約商戶及會員消費卡的資訊上傳回富民線上平臺系統。

六、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

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裝置、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七、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稽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八、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九、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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