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幸福為題的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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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這一事業中盡心盡力,我們才能享受創造的歡樂和幸福。不顧社會的重託,一心只在校園裡尋找月光下的愛情;或者坐在幽靜的公園裡談論人生,談論心靈的和諧,探討姑娘的感情和小夥子的憂傷,這樣的人最終是得不到幸福的。社會決不會去格外寵愛那些不盡責任的人們。

以幸福為題的演講稿

謹慎的姑娘(或小夥子)也不可能向這種青年奉獻自己純真的愛情,就連豐富多彩的自然景色也不會恩賜給這些人以充實的美感。試想,天蒼蒼,地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的草原景象;碧雲天,黃花地,北雁南飛的秋日風光,多麼優美多麼動人。但如果我們一事無成,如果我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總出差錯,褻讀了社會的責任,面對著人們的冷漠和責難,再優美的景緻也很難消除內心深處的寂寞、失意和愧痛。數年之後,恐怕只能感嘆“一事無成驚逝水,半生有夢化雲飛”了。總之,個人幸福是與社會進步密切相關的。就目前來說,我們只有把自己的全部才智貢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知識在造福於社會,造福於人類的實踐中有所成就,才能產生紮根於內心深處的幸福感,才有美好的前景,才能保持到暮年。

年輕的馬克思曾說:“那些為共同目標勞動因而使自己變得更加高尚的人,歷史承認他們是偉人;那些為最大多數人們帶來幸福的人,經驗讚揚他們為最幸福的人。”

——《幸福與盡責社會》北大·劉愛民

真正的幸福是:自己生前所做的事能在自己死後繼續為人類造福。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哪一種人才能獲得這種幸福呢?

我們當代青年的楷模,山東大學“名譽大學生”張海迪,是大家都知道的。她從小患病,後來導致全身2/3的部分失去知覺。癱瘓病人的痛苦,我們是可想而知的。但她以驚人的毅力頑強學習,忘我工作,並且就在這勇敢的進取中感受到了生活的樂趣,看到了自己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因為她知道自己仍然是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面對著痛苦,她說:“我寧願一百次跌倒,一百零一次爬起來,只要能爬起來,就要有進無退。”她還說:“我想是的,我還有許多事情要做,我要面對現實,展望將來。”她的幸福,就是為人民而奮鬥和工作,她已經把個人幸福的小溪融匯進人民幸福的大海之中了。這種幸福是巨大的、永恆的,死亡也不能把它帶走。馬克思說:“經驗證明,能使大多數人得到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這種人追求的不是眼前個人的實惠,他們的幸福是:自己生前所做的工作能在自己死後繼續為人類造福。

——《什麼是幸福》北大·張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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