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之批覆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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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還是不瞭解批覆的寫法,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公文寫作之批覆的寫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文寫作之批覆的寫法

批覆的寫法

1.標題

批覆由於具有通知和指示的性質,所以其標題(除非發文機關名稱較長可以不寫以外)一般都是規範的“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

2.主送機關

批覆的主送機關同請示一樣只有一個,而且與請示的主送機關互為相反,即只寫請示的機關名稱。

3.正文

批覆的正文一般都很簡短,一般由批覆物件、批覆內容和批覆結語三部分組成。

(1)批覆物件是指批覆所針對的請示事項,也是向受文單位告知情況。批覆物件作為正文的開頭語,必須在正文開頭引述來文的標題和文號。其表達形式是:“你單位《關於XXX請示》(發文字號)收悉”。

(2)批覆內容,即對請示來文所做的答覆或具體指示,是批覆的主要部分。批覆內容若涉及其他部門,起草時應同有關部門商量或會籤,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答覆,但不能相互推諉或推卸責任。批覆內容一般也應一文一事,應緊扣請示事項給予明確答覆。

(3)批覆結語。批覆有時在正文文末寫上“此批”或“此復”等詞語。

寫作批覆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針對性要強

批覆是針對下級機關的請示行文的,批覆事項必須緊扣請示的事項,有問有答,回覆清楚,不能答非所問。

2.觀點要明確

對請示中所要求答覆的問題都要有所交代,不能迴避某些問題、不予作答或含糊其辭。

3.表達要準確

對部分同意請示或完全不同意請示的批覆,在引述來文、表明態度之後,還需要有說理分析,說理要力求簡潔,分析不要求詳盡,點到為止即可。文字表達要準確、簡要,措辭嚴密,用語準確,以免產生歧義和疏漏,影響工作。

4.批覆應講究時效,及時作出答覆,以免影響工作。

批覆案例分析

  關於同意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的批覆

相關學院:

學校幹部調整,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相關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二級教代會執委會、分工會委員會會議的意見;同意相關學院關於調整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報告。現將調整情況批覆如下:

×××擔任政治學院教代會執委會主任;×××擔任政治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副主任。

×××擔任法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副主任。

×××擔任美術學院教代會執委會主任。

××擔任歷史與社會學院教代會執委會主任;××擔任歷史與社會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副主任。

×××擔任教育科學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副主任。

……

×××擔任圖書館教代會執委會主任。

同意相關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其他成員的調整。

特此批覆。

  ××大學教職工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

  2016年3月25日

這份批覆存在的問題有:

一、事由概括有誤

根據2012年《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公文標題中的事由是對公文內容的高度概括,有時由於公文內容表達的需要或者是出於公文撰寫者的寫作習慣,公文標題中事由部分的語法結構可能不止一層。當事由部分有多層語法結構時,公文撰寫者若省略或漏掉一些詞語,事由的概括就會產生歧義或出現錯誤。

該批覆標題中,“同意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是事由,是一個具有雙層語法結構的短語。第一層, “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是動詞“同意”的賓語,二者構成動賓結構的短語,這是沒有問題的。第二層, “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作為“同意”的賓語,也是一個動賓結構的短語。其中,動詞“調整”支配的物件是“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這裡存在歧義。日常工作中, “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既可以指相應的職務,也可以指相應的負責人。按照正常的詞語搭配,動詞“調整”的物件既可以是人的職務,也可以是職務的人選。當批覆的內容為同意相關人員的職務調整時,標題通常是“關於同意×××、×××(人名)等同志職務調整的批覆”;當批覆的內容為同意調整職務的人選時,標題通常是“關於同意調整××××××(機關職務名稱)人選的批覆”。據此,該批覆標題中事由的.概括有誤,漏掉了“人選”一詞,應修改為“關於同意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批覆”。

然而,以“關於同意調整相關學院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批覆”為標題仍不準確。其一,事由中的“相關學院”指的是彼此關聯或彼此牽涉的學院,強調學院間的相互聯絡,與批覆內容無關。其二,批覆事項中還有“×××擔任圖書館教代會執委會主任”一項,這裡的“圖書館”不在“相關學院”範疇。綜合這兩點,事由中“相關學院”應改為“部分學院及圖書館”,批覆的標題應改為“關於同意調整部分學院及圖書館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批覆”。

二、主送機關不當

一般情況下,機關的公文工作應遵循“一請示一批覆”的原則。但是,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多請示一批覆這種情況,即不同下級機關就同一事項分別向上級機關請示,上級機關統一研究、統一批覆。在這種批覆的主送機關不止一個的情況下,公文撰寫者應慎重標註主送機關,否則,就可能出現主送機關不當的問題。

該批覆中,主送機關是“相關學院”,這種寫法不夠恰當。其一,從詞義上看, “相關”作定語時表示“彼此關聯”或“互相牽涉”,“有關”作定語時表示“有關係的”或“涉及的”。公文中宜使用“有關部門”“有關學院”“有關人員”等表達方式,表明公文涉及的物件。其二,從行文關係看,教職工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就調整二級分會領導職務的事項予以批覆,其主送機關應該是“各有關學院教代會執委會”,規範化簡稱是“各有關學院分會”,而不是“相關學院”。其三,從批覆內容看,該批覆不僅同意調整有關學院分會領導職務的人選,還同意調整圖書館分會領導職務的人選,以“相關學院”作為主送機關不能涵蓋“圖書館”。綜合這三點,該批覆的主送機關應改為“各有關學院分會、圖書館分會”。

三、正文寫法不規範

按照“緣由+事項”的公文結構形式,批覆的緣由較為固定,通常用引敘來文的方式表述,如“你省《關於××××××的請示》(發文字號)收悉”。在統一批覆的情況下,正文應該先引敘來文,開門見山地說明請示收悉情況。在這份批覆正文的第一段,“因學校幹部調整,根據工作需要”是批覆緣由部分,交代的是行文背景、原因。批覆緣由部分沒有引敘來文,未說明請示收悉情況,顯得不夠規範。參照規範寫法,批覆緣由應寫成“你們關於調整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請示收悉”。

對於批准事項的批覆來說,引敘來文後應寫明批覆的依據,表明批覆的態度。通常的寫法是“經研究,同意/不同意……”相應地,這份批覆寫的是“經研究,同意相關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二級教代會執委會、分工會委員會會議的意見;同意相關學院關於調整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報告”。實際上,“經研究,同意相關學院黨政聯席會議、二級教代會執委會、分工會委員會會議的意見”應是批覆的依據,不應包含在批覆態度中。此外,該批覆用於回覆的是“關於調整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報告”,請示事項錯用“報告”向上行文,文種使用錯誤,這是機關公文工作不規範的表現。因此,這部分內容規範的寫法應是“經黨政聯席會議、二級教代會執委會、分工會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同意有關學院及圖書館分會關於調整二級教代會執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的請示”。

最後,在正文末尾,批覆的最後一條事項是“同意相關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其他成員的調整。”其中,“相關”一詞參照之前論述,同樣應改為“有關”才更為規範。據此,批覆的最後一條事項應是“同意有關學院教代會執委會其他成員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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