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三首》教材註釋商榷(網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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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章平

《詩經三首》教材註釋商榷(網友來稿)

一. “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和大多數解經之作一樣,課本也解釋為“``````到我這裡來就是商量婚事的”。但是綜觀全文我們知道本詩是按時間順序來寫的,即按照“相識過程”,“熱戀情景與心情”,“被棄後覺醒的痛悔”,“自醒的憤慨”的順序敘述的(見中國婦女出版社《古詩鑑賞辭典》20~22頁),既然如此,怎麼可能一開始就“商量婚事”呢?其二,第二、三節是寫兩人熱戀情景的,而那個時代畢竟還沒有後世那樣嚴厲的禮教來限制男女的交往(這一點我們可以以《詩經》中其它愛情詩做映證),由此我們也可以推斷“氓”也不可能是找女主人公的父母商量婚事的。所以應該是:表面上“忠厚老實”的“氓”借“抱布貿絲”的機會來“謀”女主人公。這樣解釋才既符合事件的敘述順序也符合人物的心理特徵。事實上《中華傳世名著經典讀本--詩經》(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也把這句解釋為:

“來了就打我主意”,“我謀”即“謀我”。

二.“總角之宴,言笑晏晏。”課本解釋為“少年時一起愉快地玩耍,盡情地說笑”.按照這個說法,兩個人就應該是“青梅竹馬”的關係了,還有必要假裝“抱布貿絲”嗎?其實,聯絡下一句“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我們就知道,這兩句說的是主人公婚前和婚後感情和行為的對比:婚前(熱戀時),我們一起愉快地玩耍,盡情地說笑;(當時)誓言是真摯誠懇的,沒想到你(後來)竟會變心。關於對比這一點,《教師用書》也說得很明確的。所以,“總角”不能解釋成一般意義上的“少年時代”,而是特指。需要指出的是,《古詩鑑賞辭典》認為“總角,原指未成年,這裡該指新婚時”,這個說法也是可以的。

三.“愛而不見,搔首踟躕。”“踟躕”的課本註解是:猶豫徘徊。照此解釋,那麼“搔首踟躕”的主語是誰呢?是“靜女”?但是她既然“躲藏起來不讓我瞧見”,又怎麼可能出現“搔首”“踟躕”的具體行為呢?是“我”?可是“我”作為一個急於和戀人約會的男青年怎麼可能“猶豫徘徊”呢?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猶豫”即“拿不定主意”,“徘徊”(1)“在一個地方來回走動”(2)“比喻猶疑不決”。所以“猶豫”和“徘徊”相聯只能是“拿不定主意”,而這是既不符合“我”的行為也不符合“我”的心理的。所以,“踟躕”的準確意思應該是“徘徊,來回地走動”,全句的意思是“她隱藏起來使我不得相見,急得我用手搔頭”《高中文言文評點譯釋》華中科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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