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創業投資的財務管控論文

來源:才華庫 2.81W

一,對控股單位的管理

企業集團創業投資的財務管控論文

(1)向被投企業派出財務人員。根據出資比例或相關投資協議,向被投企業派出財務部門負責人或財務總監,代表投資單位管理、監督被投企業財務和會計工作。財務部門負責人或財務總監的考核權由投資單位負責。派出財務人員應就被投單位的重大財務事項及時向派出單位彙報,對損害投資人利益的行為應予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及時彙報。

(2)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加強資金管控。資金集中管理可以提高企業整體的資金風險防範能力;發揮規模優勢,提高整體資信能力;盤活沉澱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最重要的是能夠強化母子企業管控體系及資金監管,提高資訊反饋及時性。

(3)以會計集中核算為依託,加強會計控制。將控股單位的會計核算納入到集團統一的會計核算系統平臺,及時瞭解和掌握控股單位的財務資訊。

(4)以預算控制為抓手,加強事前、事中的控制。預算反映了企業特定期間內的資源配置狀況和經營活動的詳細安排。通過預算管理,不僅能夠起到規劃作用還能夠起到監控作用。通過預算分析,可以新的增長機會或明確經營中的問題和風險,從而相應調整經營戰略或修正預算,更好地促進企業價值增長。

二,對參股企業的管理

對於參股權的財務管控,主要是投資專案的投後管理。投後管理是指完成實質性投資起到該項投資退出之日止的投資業務管理過程。

2.1根據在被投企業中的股權比例及投資協議,採取不同的投後管理方式

(1)達到派出董事、監事及產權代表條件的,派出相應人員參與被投企業重大事項的管理。

(2)達不到派出人員參與管理的專案,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訪被投企業,瞭解企業的經營和財務情況的方式

2.2建立多部門聯動的.投後管理體系

(1)專案投資完成後,投資業務部門需對投資專案進行經常性的分析檢查,瞭解、掌握其運營情況。每季度向企業提交投資專案季度管理報告;每年針對投資專案的具體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書面管理建議,作為對投資專案提供增值服務的重要內容。投資業務部門應對投資專案實施動態監控,在發生影響企業投資安全的情形時,應及時向企業彙報,由企業研究採取相關措施。

(2)企業派出人員參與被投企業經營管理的,派出人員應按季度提交被投企業經營情況報告。當出現影響企業投資安全的重大事項時,應及時彙報。

(3)未派出人員參與管理的,由專案團隊定期、不定期現場走訪被投企業,瞭解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並按月索要被投企業財務報表、財務分析,提供投後管理報告

(4)財務部門負責對資料的彙總,分析,並及時提供決策有用的資訊。

三,實施全面風險管理,保障財務安全

以企業風險控制總監為中心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最大限度地規避、減少風險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企業安全、健康地發展。

(1)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建立起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運用風險管理手段對風險控制指標實施動態監控,做到對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重大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

(2)加強投資過程風險控制。健全投資管理制度,明確和規範投資決策程式、投資風險管控重點以及各部門、各決策機構在風險控制過程中的職責。

(3)加強合規、法律事務管理。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確保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經營活動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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