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論文範例

來源:才華庫 3.18W

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下面是關於人力資源管理論文的內容,歡迎閱讀!

人力資源管理論文範例

摘要:從20世紀八十年代開始,隨著資訊產業技術、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組織的經營和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業務外包興起就是這些諸多變化中的一種。這不僅引起了企業界的高度重視,也吸引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併成為近十幾年來管理學和經濟學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本文從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人才派遣和人事代理等三個方面進行區分,深入研究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意義及其作用。

關鍵詞:人力資源;外包;人才派遣

一、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定義

近年來,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是學術界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很多學者都對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概念進行了定義。儘管不同的學者給出的定義不盡相同,但總的來說,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就是把企業的某些內部人力資源管理職能交給外部的服務機構來負責管理和運作。也就是說,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就是企業根據需要,將某一項或幾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通過合約的方式交給外部的專業服務機構負責進行管理,以獲取更加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外包的職能可以涵蓋所有的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包括人力資源規劃、制度設計與創新、流程整合、員工滿意度調查、薪資調查及方案設計、培訓工作、勞動仲裁、員工關係、企業文化設計等方方面面。

二、人才派遣與人力資源外包

(一)人才派遣。又稱人才租賃、勞務派遣等,是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通過人才服務機構租賃人才的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用人單位只負責人才的使用,不負責人才的招聘、薪酬、勞動保護等方面的管理,只是根據勞動力的價格和使用期限向人才租賃機構支付一定的費用,租賃人才的主要人力資源管理由租賃機構來負責,其中也有部分人力資源管理職能是由用人單位和租賃機構來合作完成,如人才的考評、培訓,等等。在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當中,一部分是人才租賃機構向勞動者支付的薪酬和各種福利,另一部分是作為租賃機構的管理費用和利潤收入。人才租賃與傳統企業的內部用工方式不同,它是一種社會化和市場化的用工方式。一般而言,勞動力的租賃價格是由用人單位和人才租賃機構根據勞動力的市場價格來協商決定。因此,人才的租賃價格可能在一定時期會隨著市場上勞動力的供求關係發生波動,這也是一種比較靈活的用工方式,勞動者在同一時期,也可能會為多家用人單位服務。這種用工方式可以提高勞動者的使用效率,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特別是對一些對勞動力需求季節性波動較大的企業。同時,勞務派遣能夠為一些工作變動比較頻繁的勞動者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降低其待業的時間。勞務派遣在美國、日本和中國臺灣地區都非常的流行,這些地方的勞務派遣管理也都比較規範,像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早在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就已經出臺了相關的勞務派遣的法律法規。在我國上世紀的九十年代,就有一些外資企業開始採用這種用工方式,進入21世紀之後,也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還是使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特別是一些勞動力密集型的大型企業中,勞務派遣的方式已經非常普遍。勞務派遣一般比較適用於技術要求不高的用工需求,如生產線上的操作工、保安、司機、寶潔等後勤服務類的工種。

在我國2007年新出臺的勞動法當中,對於勞務派遣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這無疑對我國企業人才派遣市場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規範和推動作用。人才派遣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按一定使用期限租賃人員;二是以完成某個工作專案為目的租賃人員。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向人才中介機構提出需聘人員的標準、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由人才中介機構在自己的人才庫中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才或釋出需求資訊直接招聘人才,派往客戶單位。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在人才派遣機構,其應得的工資、福利和保險費用由中介機構向用人單位收取後直接支付(也可由用人單位按勞務形式直接支付)。用人單位不必與派遣人才簽訂法定勞動合同,但需和中介公司簽訂人才派遣(租賃)協議,形成勞務關係。人員派遣人力資源事務處理服務不涉及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流程,而服務商的收費也是以所服務的員工數量為基數進行計算的。人才服務機構與用人公司和派遣人員分別簽訂人才派遣協定、人才派遣合同,以規範三方在派遣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派遣期間用人公司與派遣人員不發生人事隸屬關係,用人單位對所租賃的人員只負責使用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與考核,其餘工作(以協議約定專案為準)由人才服務機構負責。用人公司與人才派遣服務機構的關係是勞務關係;被派遣人員與人才派遣機構的關係是勞動關係,與用人公司的關係是有償使用關係。

(二)人力資源外包(HRO)。人力資源外包是指把組織中人以及與人有關的業務交給外部服務商來負責管理。人力資源外包比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包含內容更加廣泛,它是一種廣義上的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力資源外包(HRO)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但一般而言,人力資源外包可以分為四大類服務:第一,人力資源資料處理服務;第二,人力資源諮詢服務;第三,人力資源業務流程外包;第四,人才派遣服務。在很多文獻當中,人力資源外包和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兩個概念等同使用。實際上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是指把組織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職能進行外包,它是一種狹義的人力資源外包。

(三)人事代理。人事外包,即企業將人力資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託給人才服務專業機構管(辦)理,但託管人員仍隸屬於委託企業,這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代理服務。人才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人事外包協議以規範雙方在託管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務專案。人力資源事務處理服務是指企業將一個或幾個單獨的、工作量較大或比較繁雜的HR業務的執行進行外包,但未賦予服務商任何的管理職責(管理仍舊由企業自身的HR部門負責)。人力資源事務處理服務主要包括:薪資計算與發放、保險福利計算與繳納、員工檔案託管,等等。

三、幾種概念的關係

(一)人力資源管理外包(HRMO)和人才派遣(勞務派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是指把企業內部的一項或者多項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交給外部的專業服務機構去執行,是一種企業內部的業務流程外包。

(二)人才派遣是企業從企業外部或者專門服務機構租借人才或者勞動力,是一種企業用人方式的外部化變革。從廣義上來講,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和人才派遣都屬於人力資源外包的範疇,但是嚴格意義上來說,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是內部某種職能或業務流程的外包,但是人才租賃並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業務流程外包。

(三)人力資源外包就是企業將某些人力資源職能交給外部供應商完成的行為。從人才派遣、人事代理、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和人力資源外包的定義不難發現。凡是企業所涉及的業務和工作都有外包的可能,因此外包研究的範圍最廣,其概念也最為寬泛;人力資源管理作為企業一項重要活動可以分為事務型、職能型、戰略型三個層次,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集中精力和時間從事人力資源規劃、企業文化建設等戰略性人力資源工作,而將工資、福利、檔案等事務型和招聘、培訓、薪酬、績效考核等職能型中部分業務實行外包,這正是人力資源外包所研究的內容;而在人才派遣業中,用人單位“租賃”人才派遣公司的人才,由人才派遣公司提供派遣員工招聘、派遣員工的崗位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派遣員工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的管理、派遣員工的工資發放及各種稅款的繳納、辦理各類社會及商業保險、處理派遣員工的工傷等意外事故及勞動糾紛等事務性工作,用人單位則更多地從事戰略性人力資源工作。從某種程度上說,人才派遣是人力資源外包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人力資源外包則是業務外包中的一個型別。

國內有人把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和人事管理的職能在定義上進行了區分,把人事管理外包稱為人事代理;在本文的研究中,認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包含傳統的人事管理的職能;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也包含了有些文獻上稱為人事外包或者人事代理的一些企業外包行為。也有很多國內外文獻把人才派遣(勞務派遣)也稱為人力資源外包,本文認為人才派遣也屬於廣義的人力資源外包範疇,但是人才派遣的性質和運作方式和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外包有很大的差異,因此人才派遣不屬於本文的研究範疇。

人才派遣在美國、日本等已開發國家都很流行,在我國企業,人才派遣也發展很快,國內也有部分學者進行過專門的人才派遣研究。本文研究的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就是指將原來由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部門承擔的工作,如員工的招聘、工資發放、薪酬方案設計、保險福利管理、員工培訓與開發等職能,通過招標的方式,按照合同委託給專門從事相關服務的外包服務商來完成。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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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成剛.外包:讓財富連動[M].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2002.

[3]趙曙明,李海霞.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研究[J].經濟學研究,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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