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的寫作技法:綱目總分法

來源:才華庫 2.86W

所謂綱目總分,就是在說明中按照先總後分、先綱後目的結構來安排說明內容。這種方法在說明中的運用有三種形式。

說明文的寫作技法:綱目總分法

第一種是總分總法,即開頭總說,提綱挈領,中間從幾個方面,按一定順序,具體分說,結尾再總結全文,往往與開頭總說呼應,形成嚴密的整體。例如《故宮博物館》,開頭寫道:故宮建築群規模巨集大壯麗,建築精美,佈局統一,集中體現了我國古代建築藝術的獨特風格。從而領起全文,形成總綱。中間分說,先寫前朝三大殿,後說內廷三宮六院,以分別具體說明總綱,形成細目。結尾再次總說:站在景山的高處望故宮,重重殿宇,層層樓閣,道道宮牆,錯綜相連,而井然有序。這樣巨集偉的建築群,這樣和諧統一的佈局,令人不能不驚歎。這樣,先總後分,以總領分,以分說總,結尾再總,形成了全文首呼尾應、嚴密和諧的結構整體。

第二種是總分法,即開頭中間與第一種相同,結尾卻沒有總結歸納的文字,沒有與開頭呼應的內容。例如《標點符號用法》,開頭總說:標點符號是書面語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作用。因此,必須重視標點符號的使用。這兩句話,統率了全文說明的物件和內容,顯然是總綱;正文部分具體說明,分別介紹了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等七種標點符號的'用法,並以一至七標明其先後順序,自然是分說。文章結尾,沒有與開頭相呼應的總體文字,嘎然而止,顯得乾脆簡潔。

第三種是總分之中含總分,大總分中有小總分,形成多層次綱目總分關係。例如《談笑》一文,就運用了這種技法。文章先後出現了許多綱目總分情形;第1段本身含總分,首句為總,後3句為分,這是第一次總分;2至5段,先總後分,分段排列,這是第二次總分;6和7段,9和10段,都是兩個段落一個總分,這是第三四次總分;11至16段,連用3個總分;第18段與上面17個段落又構成了先分後總關係。這樣,全文從整體上看是分總,區域性又總分,分中有總,總中又分,互相說明印證,形成了一個縝密嚴謹的整體。

運用綱目總分法說明事物,一要注意分的部分順序安排,要按一定的順序說明。二是首尾與主體之間,段首與段中之間,段末與段中之間,要確實構成總分關係;否則,不但不能說清事物,而且還會造成說明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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