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說明文的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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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寫作中難免會遇到說明文這類寫作,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說明文的寫作方法

有關說明文的寫作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事例、分類別、列資料、作比較、畫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資料等10種.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物件的特點及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1)舉例子.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法.如:

一般人總以為,年齡稍大,記憶能力就一定要差,其實不然,請看實驗結果:國際語言學會曾對9至18歲的青年與35歲以上的成年人學習世界語作過一個比較,發現前者就不如後者的記憶力好.這是因為成年人的知識、經驗比較豐富,容易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建立廣泛的聯絡.這種聯絡,心理學上稱為“聯想”.人的記憶就是以聯想為基礎的,知識經驗越豐富,越容易建立聯想,記憶力就會相應提高.馬克思五十多歲時開始學俄文,六個月後,他就能津津有味地閱讀著名詩人與作家普希金、果戈裡和謝德林等人的原文著作了.這是由於語言知識豐富,能夠通曉很多現代和古代的語言的緣故.

這段文章要說明的是:年齡稍大,記憶力不一定就差.為了說明這一點,作者先提供了實驗結果,又分析了原因.到此為止,未嘗不可,但不夠具體,也缺乏說服力,於是,又舉出了一個例項:馬克思在五十多歲的時候,只用六個月時間便精通了俄語.這樣一來,內容具體了,說服力增強了.

說明文中的舉事例的說明方法和議論文中的例證法,都可以起到使內容具體、加強說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區別.議論文中的事例,是用來證明觀點的,說明文的事例,是用來介紹知識的.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

(2)分類別.將被說明的物件,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分類別是將複雜的事物說清楚的重要方法.

運用分類別方法要注意分類的標準,一次分類只能用同一個標準,以免產生重疊交叉的現象.例如:“圖書館的藏書有中國的、古典的、外國的'、科技的、文學的、現代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這裡用了不只一個標準,所以表達不清.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圖書館的藏書,按國別分,有中國的、外國的;按時代分,有古典的、現代的;按性質分,有科技的、文學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

這樣,每次分類只用一個標準,就眉目清楚了.

有的事物的特徵、本質需要分成幾點或幾個方面來說,也屬於分類別.

注意,運用分類別方法,所列舉的種類不能有遺漏.

(3)列資料.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資料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4)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5)畫圖表.為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6)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7)作詮釋.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這種方法叫詮釋法.定義法和詮釋法常採用“某某是什麼”的語言形式.形式相同,如何區分呢?一般來說,“是”字兩邊的話能夠互換,就是定義;如果不能互換,就是詮釋.

(8)打比方.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性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9)摹狀貌.為了使被說明物件更形象、具體,可以進行狀貌摹寫,這種說明方法叫摹狀貌.

(10)引資料.為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可以引資料說明.引資料的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

一篇說明文單用一種說明方法很少,往往綜合運用多種說明方法.採用什麼說明方法,一方面服從內容的需要,另一方面作者有選擇的自由.是採用一種說明方法,還是採用多種說明方法,是採用這種說明方法,還是那種說明方法,可以靈活,不是一成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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