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覆的具體格式

來源:才華庫 7.15K

批覆是指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是機關應用寫作活動中的一種常用公務文書。小編整理的批覆的格式,供參考!

具體評析如下:

一、標題不規範

批覆的標題一般採用“關於+主要內容一文書種類”的形式,因此該公文標題過於簡單,表意不清。

二、表述不嚴密

在批覆時,對有關事項的名稱一般要單獨、完整地表述。如“撤銷×××的值班任務,改由×××野戰醫院擔任;×××野戰醫院的值班任務不變”等語句,都是對批覆內容準確而鄭重的表述形式。因此,在對批覆事項的表述中既要避免有些文種經常使用的指代形式,如“你部的請示中所提出的事項……”,更不可使用文學作品中常用的承前省、蒙後省等表述方法。在該文中,“你院黨委委員”“兩同志”等都必須寫明具體名稱。

三、批覆的意見要明確

批覆意見在“批覆”中是核心內容,所以要特別注重其表達方式是否全面、準確地反映了首長、機關的意圖。從批覆的內容上表達批覆意見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同意請求批准的事項;

2.不同意請求批准的事項;

3.部分同意請求批准的事項等。

在表達批覆意見時應簡要、明確地表明上級領導的意見,如“同意……”或“不同意……”,態度要很鮮明,對於同意的事項通常應補充一些簡短而必要的要求性語句。在不同意下級請示事項的批覆中,則需用肯切的語詞,簡要講明道理。對下級的請求意見,部分同意或部分不同意的批覆,則更需要明確具體地講清同意事項和不同意事項,並分別講清原因理由,提出相應要求,同時還應把需要修改、補充、調整、說明的.內容講清。對尚不很明確的問題,要儘量給予態度鮮明的答覆,不能含糊其辭、模稜兩可。本文中“原則上同意”,則表現了上級機關的含糊態度。

四、語言囉唆不簡潔

公文寫作要求簡明,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公文的文字量要力求少,篇幅要儘可能短。二是語言文字要精練,不累贅,不重複,對那些可有可無的字、詞、句,應當刪去。要用最少的文字,準確嚴密地表達最豐富的內容。做到篇無累段,段無累句,句無累字。即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個字都有它存在的價值。本文“經校黨委七名常委在×月×日的常委會上反覆討論決定,並舉手錶決,最終一致通過”一句中多有累贅之詞。

五、結束語使用錯誤

批覆的結束語只用“此復”或“特此批覆”。有些批覆以“此復”作結語,更多的批覆不專設結語,僅以“要求”、“希望”代之。

批覆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 正文落款構成。

(1)標題

標題的寫法最常見的是完全式的標題,即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在事由中一般將下級機關及請示的事由和問題寫進去;

還有一種完全式的標題是 發文機關 + 表態詞 + 請示事項 +文種,這種較為簡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覆只寫事和文種。

(2)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一般只有一個,是報送請示的下級機關.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寫於標題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頂格. 批覆不能越級行文, 當所請示的機關不能答覆下級機關的問題而需要向更上一級機關轉報"請示"時, 更上一級機關所作批覆的主機關不應是原請示機關, 而是"轉報機關". 如果批覆的內容同時涉及其它的機關和單位,則要採用抄送的形式送達.

(3)正文

正文包括批覆引語、批覆意見和批覆要求三部分。

批覆引語要點出批覆物件,一般稱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寫明是對於何時、何號、關於何事的請示的答覆,時間和文號可省略。

批覆意見是針對請示中提出的問題所作的答覆和指示,意思要明確,語氣要適當,什麼同意,什麼不同意,為什麼某些條款不同意,注意事項等都要寫清楚。

批覆要求(其實可以單獨算做結尾),是從上級機關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補充性意見,或是表明希望、提出號召。如果同意,可寫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決辦法。

(4)落款

這部分寫在批覆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並加蓋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數字(2012新規)。

批覆既是上級機關指示性、政策性較強的公文,又是對下級單位請求指示、批准的答覆性公文,因此,撰寫批覆要慎重及時,根據現行政策法令及辦事準則,及時給予答覆。撰寫時,不管同意與否,批覆意見必須很清楚明白,態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辭,模稜兩可,以免下級無所適從。

同時批覆必須有針對性的一文一批覆,請示要求解決什麼問題,批覆就答覆什麼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今天,“批覆”這種帶有較為明顯的計劃經濟“人治”色彩的公文種類,各級行政機關應當慎用。從既有的批覆定義和使用實際看,批覆是“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依法行政講究職權法定,每一個行政機關都有自己獨立的法定職責,需要經過“請示”而為的事項越來越少,上級行政機關面對請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覆”。對於應當由下級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獨立承擔責任的事項,雖有請示也不應批覆(即使需要指導也應採用其他方式)。這一是便於明晰職權,分清責任,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牘主義,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於管理相對人尋求救濟需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