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國小教育知識與能力考點:心理輔導

來源:才華庫 2.19W

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教師資格考試國小教育知識與能力考點:心理輔導,僅供大家參考。

教師資格考試國小教育知識與能力考點:心理輔導

(一)心理輔導概述

1、含義

心理輔導是指在一種新型建設性的人際關係中,學校輔導教師運用其專業知識和技能,給學生以合乎其需要的協助與服務的活動。目的在於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自己、認識環境,依據自身條件,確立有益於社會進步與個人發展的生活目標,克服成長中的障礙,增強與維持學生心理健康使其在學習、工作和人際關係各個方面做出良好適應。

2、目標

學校心理輔導的一般目標與學校教學目標是一致的。但心理輔導只是學校教育的一個方面。其目標應有自己的獨特之處。心理學者把心理輔導的一般目標歸納為兩個方面:第一學會調適,包括調節與適應:第二是尋求發展。這兩個目標中,學會調適是基本目標,以此為主要目標進行的心理輔導可稱之為調適性輔導;尋求發展是高階目標,以此為主要目標的心理輔導可稱為發展性輔導。

3、心理輔導的原則

(1)面向全體學生原則

心理輔導是面向全體學生、為全體學生服務的,是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和諧發展。(2)預防與發展相結合原則

心理輔導既有預防功能,又有發展功能。預防功能是初級功能,發展功能則是高階功能,而兩者的有機結合才能更好達到心理輔導的目的。

(3)尊重與理解學生原則

尊重與理解學生是心理輔導最基本的`條件,也就是要尊重學生的人格與尊嚴。尊重與理解學生的權利和選擇。

(4)學生主體性原則

在心理輔導中要承認和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激發和調動學生自我心理髮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原因之一是學生自己是心理髮展的主體。

(5)個別化對待原則

學生有較大的差異性,因此,心理輔導要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採取因材施教的方法,個別化地對待每個學生,

(6)整體性發展原則

心理輔導應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心理狀況,教育活動必須立足於促進學生的心理髮展,而不僅僅限於心理健康的一般問題。

4、學生心理輔導的途徑

(1)開設以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為主的有關課程。

(2)開設專門的心理輔導活動課。

(3)在各學科教學中滲透心理輔導的內容。

(4)結合班級、少先隊活動開展心理輔導。

(5)開展面向學生的個別心理輔導活動。

(6)開展小組輔導。

(7)進行對學生家庭的心理輔導教育。

(二)影響學生行為改變的方法

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行為改變的基本方法有強化法、代幣獎勵法、行為塑造法、示範法、暫時隔離法、自我控制法等。

1、強化法

強化法也叫正激勵,用來培養新的適應行為。根據學習原理,一個行為發生後。如果緊跟著一個強化刺激,這個行為就會再一次發生。例如,一個上課不敢發言的學生,一旦在一次課上發言後得到了老師的表揚和肯定,那麼他的膽怯心理就會得到很大改善。

2、代幣獎勵法

代幣是一種象徵性強化物,籌碼、小紅星、蓋章的卡片、特製的塑料幣等都可作為代幣。當學生做出我們所期待的良好行為後,我們發給數量相當的代幣作為強化物。學生用代幣可以兌換有實際價值的獎勵物或活動。代幣獎勵的優點是:可使獎勵的數量與學生良好行為的數量、質量相適應。代幣不會像原沙產生“飽足”現象而使強化失效。

3、行為塑造法

行為塑造指通過不斷強化逐漸趨近目標的反應,來形成某種較複雜的行為。有時候我們所期望的行為在某學生身上很少出現或很少完整地出現。此時我們可以依次強化那些漸趨目標的行為,直到合意行為的出現。例如,有人曾用行為塑造法讓一個緘默無語的孩子開口說話。

4、示範法

觀察、模仿教師呈示的範例(榜樣。,是學生社會行為學習的重要方式。模仿學習的機制是替代強化。替代強化的含義是:當事人(學習者。因榜樣受強化而使自己也間接受到強化。由於範例的不同,示範法有以下幾種情況:輔導教師的示範,他人提供的示範,電視、錄影,有關讀物提供的示範,角色的示範等50,暫時隔離法

5、暫時隔離法

是指在某種特定時間不對不良行為給予強化,同時轉移情境,使行為不良者對新的情境產生厭惡的方法。暫時隔離意味著獎勵、強化、關注、有趣活動的終止。實施暫時隔離法的要點是:(1)此法適用於糾正2歲兒童的衝動性、攻擊性、情緒性及充滿敵意的不良行為;(2)選擇一個無聊的、刺激單調而又安全的地方作隔離地點;(3)使用定時器,隔離時間遵循“一歲一分鐘”原則;(4)暫時隔離期間不與兒童交談和爭吵;(5)定時器響後,立即結束隔離,並詢問兒童被隔離的原因,但不要求l兒童道歉與保證

6、自我控制法

是讓當事人自己運用學習原理進行自我分析、自我監督、自我強化、自我懲罰,以改善自身行為。從理論指導來說,它是一種經過人本主義心理學改善過的行為改變技術。其好處是強調當事人(學生。的個人責任感,以增加改善行為的練習時間。

7、懲罰法。

懲罰法也叫負激勵,其作用時消除不良行為。懲罰有兩種:一是在不良行為出現後,呈現一個厭惡刺激,如否定評價、給予處分;二是在不良行為出現後,撤銷一個愉快刺激。

熱門標籤